药剂科内部轮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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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剂科内部轮岗制度篇一:药剂科关于岗位轮换的制度药剂科岗位轮换及休假制度为适应医院药学发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培养和锻炼药学人才,保证药剂科各药房工作高效进行,建立药学人员岗位轮换及休假制度。1参加药剂科岗位轮换的四个部门为:门诊西药房、中心药房、药库、中药房。2 . 轮换时间:在各药房工作的正式员工一年轮换一次,非正式职工在门诊西药房工作两年方可轮换到中心药房工作一年。3. 年轻药师的岗位轮换。根据培养方向和工作适应性考察,为了使他们尽早了解到工作全貌,不立即确定他们的工作岗位,而是让他们在各个岗位上轮流工作一定时期,亲身体验各个不同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以后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打好基础。4. 所有

2、轮换到门诊西药房工作的员工,其熟悉门诊西药房业务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必须值夜班。5. 对于因特殊情况提前换岗的,在特殊情况结束后必须补齐原来岗位不足的时间。对于不接受换岗的工作人员,药剂科不予安排工作并报医院处理。6. 药剂科关于门诊西药房妊娠妇女值夜班的规定,按照我院规章制度汇编相关规定执行。即:妊娠七个月前照常值夜班,妊娠七个月至孩子一周岁不值夜班并给予哺乳假,孩子满一周岁以后照常夜班。7. 药剂科各药房及药库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由各药房组长根据本药房的实际情况安排,药房组长休假须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同意方可休假。8. 其他岗位轮换,年龄构成或员工出现不能适应工作的情况等。9. 岗位轮换由药剂科核

3、心组(药剂科主任、各组组长)组织实施,并制定阶段岗位轮换计划。10. 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开使执行。药剂科20XX年5月28日篇二: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制度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县纪检监察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制度。一、实施范围 行政、后勤、医技科室 二、轮岗对象(一)人力资源、财务、药剂、设备、后勤部等重点科室负责人。 (二)药剂科、后勤部采购员。 (三)财务科主管会计、出纳。 (四)其他关键岗位。 三、轮岗期限(一)在同一个重点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都要进行轮岗

4、。(二)非科室负责人岗位轮岗期限为6年。(三)经医院考核、民主测评满意度高,无违规违纪行为且岗位人员轮转有困难者,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可适当延长轮岗期限。四、轮岗方式采取调动、转任、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五、工作原则(一)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稳妥实施。六、实施程序(一)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提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时间。(二)院行政办公会议确定需要轮岗的人员。(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落实人员到位情况。(四)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轮岗后的培训和工作交接。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点岗位、重

5、点人员轮岗流程图篇三:公司轮岗制度深圳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轮岗制度第一条 为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队伍,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总部、各办事处。岗位轮换的范围包括深圳总部内部、各办事处之间、总部与各办事处之间的轮换。第三条 各部门安排员工进行轮换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集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2、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做到量才适用; 3、岗位轮换建立在年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员工的综合管理能力。第四条 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每年按以下比例安排员工进行轮换: 1、

6、员工按现有人数的3%-5%比例进行轮换; 2、管理人员按10%-15%的比例进行轮换。第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两类员工应参加轮换: 第一类 工作满三年的员工。第二类 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第六条 每年12月初,进行下年度的轮换安排。岗位轮换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轮岗申请表。然后由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负责审核,由部门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分管总经理审批,最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第七条 每年12月初,行政人事部与各部门和办事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拟定本单位参加轮换的人员名单。第八条 进行轮换的员工由所在部门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记录员

7、工的基本情况、优缺点、轮换期间工作、培训情况。第九条 工作轮换的具体操作按内部调动形式进行,审批手续按内部调动程序执行。第十条 每年由各部门人力资源工作人员针对本部门轮换员工的情况,做好轮换计划,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第十一条 对安排轮换的员工,根据其培养方向及公司的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安排其相关工作。向管理方面发展的员工以安排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等管理工作为主;向技术方向发展的员工以安排装置研发、软件研发、设计等工作为主。条件成熟时,可安排到销售队伍中进行短期锻炼。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有关员工进行跨部门、跨区域的轮换。第十三条 各部门、各办事处必须密切

8、配合轮换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轮换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及考核。在符合轮换原则的基础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拒收。 第十四条 参加工作轮换的员工必须遵守新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公司的领导,接受考核,考核结果必须作做好记录,作为奖惩、培训、晋升、轮换的依据。 第十五条 对轮换人员新岗位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工作绩效。其直接上级对其考核结果负责,考核结果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第十六条 每次考核结束后,行政人事部会同其所在部门与轮换员工进行面谈,评价其长处与不足,并商讨改进方案及提出培训建议。第十七条 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可根据所在部门意见,安排其调岗、培训或降职

9、。第十八条 各部门和办事处应积极对轮换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各方面的素质,以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培训结果要做好记录。第十九条 由行政人事部和各部门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岗位轮换管理体系,负责轮换工作的运作和管理。第二十条 行政人事部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整个公司员工轮换工作的安排、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对各部门轮换工作的指导与监控;负责对跨区域轮换的审批等。第二十一条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各部门或办事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轮换员工工作的安排、管理、培训和考核等。第二十二条 每年11月底,各部门或办事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上年度轮换工作总结,接受行政人事部的考评,考评结果列入年度考核中。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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