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输变电工程施工、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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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输变电工程施工、可研设计一体化、设计招标采购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可研和勘察设计一体化/设计招标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2018年11月目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3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40.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 总则62. 资格预审文件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7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8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86.通知和确认8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98. 纪律与监督9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100.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01. 审查方法112. 审查标准113. 审查程序114.

2、 审查结果11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131.资格预审申请函162.企业概况及信誉173.资质情况204.优质工程情况(如有)205.业绩情况216.设总(主设人)情况227.投标人审核信息确认表2521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另册(见资格预审公告)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0.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资格预审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资格预审公告。1.1.4项目名称见资格预审公告。1.1.5建设地点见资格预审公告。1.2.1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有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资格预审公告。1.4.1申请人资质条件

3、、能力、业绩和主要人员见资格预审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资格预审公告。1.4.3(5)是否接受代理投标见资格预审公告。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2.3.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3.1签字或盖章

4、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申请人如在申请文件中使用“投标专用章”,应提供“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3.3.2申请文件份数要求按照分标类别制作,每个分标类别制作一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上传至系统。4.1.1封套上写明无此要求。4.2.1申请递交和截止时间见资格预审公告。4.2.2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资格预审公告。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5.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2结果通知要求/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1.3.1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

6、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1.6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2. 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1.3合格承包商资格审查确认表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

8、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澄清内容发送至招标人邮箱(见资格预审公告)。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通

9、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企业概况及信誉3.资质情况4.优质工程情况5.业绩情况6.项目经理/设总情况7. 合格承包商资格审查确认表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文字用中文简体。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10、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3.2.3格式填写应答文件表格附表:主要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申请表,并按其“编制说明”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3.2.4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2.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字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

11、的授权委托书。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提供电子版,并上传至系统,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本次未做要求。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1 申请递交和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

12、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5.2 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通知和确认6.1通知预审完成后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放合格通知书。6.2质疑投诉通知书发放三日内接受质疑投诉,对于提出投诉质疑的承包商,招标人组织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复核及承包商现场核实(如需要)。6.3解释应申请人

13、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6.4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网上供应商服务大厅(https:/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在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8. 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

14、何活动。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 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4 投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0.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一致。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2.2详细审查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企业资质符合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3.2款规定。企业业绩符合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3.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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