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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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4.10.6)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正确 B.错误 C.正确 D.错误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第种说法正确。法官法第十条规定,下

2、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检察官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据此可知,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第种说法错误。公证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

3、证书的。注意辞退和开除公职是不同的。第种说法错误。法官法第十六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据此可知,此时不属于任职回避的情形。第种说法正确。根据法官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第种说法正确。检察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检察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一)在检察工作中秉公执法,成绩

4、显著的;(二)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对检察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三)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使其免受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四)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五)保护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有显著成绩的;(六)有其他功绩的。第种说法错误。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2、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

5、致鱼大量死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 A.本市环保主管部门证明,我厂排污从未超过国家及地方排污标准 B.天降大雨属于不可抗力,依法应予免责 C.经有关机构鉴定,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 D.张某鱼塘地势低洼,未对污水流入采取防范措施,其损失咎由自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环境污染责任的免责事由。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以

6、及第三人的责任。选项A不能成立。“排污未超标”不属于法定免责事由中的任何一项。选项B不能成立。“大雨”通常不构成不可抗力,因此,不能免责。选项C成立。“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说明损害与某厂的排污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法定免责事由。选项D不能成立。“张某未对污水流入采取防范措施”是否构成过错,张某的过错可否减轻某厂的责任,需要具体分析。但是,无论如何,某厂不能完全免责。3、审判组织是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独任庭只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但并不排斥普通程序某些规则的运用 B.独任法官发现案件疑难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

7、序审理,但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 C.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为确保办案质量,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不能以审委会名义发布裁判文书,但审委会意见对合议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我国法律规定,独任庭审判以下几种案件:(1)第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2)第一审的简单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选项B说法错误。相关诉讼法未作“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的规定。选项C说法错误。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

8、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对于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的情形,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选项D说法错误。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应当以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税务登记,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

9、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选项B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

10、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选项C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选项D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一百八十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5、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

11、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

12、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据此可知,甲厂超标排污,应承担行政责任;乙厂并未超标排污,无需承担行政责任。6、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对上述说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正确 B.错误 C.正确 D.错误 多选题 【正

13、确答案】 AD【答案解析】第种说法正确。法官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检察官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据此可知,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第种说法错误。公证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

14、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注意辞退和开除公职是不同的。第种说法错误。法官法第十六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据此可知,此时不属于任职回避的情形。第种说法正确。根据法官法第三十二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第种说法正确。检察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检察官有下

15、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一)在检察工作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二)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对检察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三)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使其免受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四)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五)保护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有显著成绩的;(六)有其他功绩的。第种说法错误。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7、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之一 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C.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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