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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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州民宗局系统2016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州民宗局系统2016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民宗局的具体指导下,在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农场的支持配合下,认真组织实施辖区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增强了民族团结,维护了边疆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将我局2016年度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县位于祖国西南边陲、云南省最南端,隶属于傣族自治州。东与江城毗邻,南与老挝接壤,西隔澜沧江与缅甸相望,北与景洪相邻。全县国土面积为平方公里,边境线长公里,辖7镇3乡,共52个村委会

2、,53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为212803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主要有傣族、彝族、哈尼族、瑶族、苗族、壮族、基诺族、拉祜族8种世居少数民族。县有佛教和基督教两大宗教。其中:佛教有102所佛寺,信教群众5万余人;基督教有15所教堂,信教众1300余人。二、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了县、乡镇两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兼任组长、副组长,县政府每年都要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狠抓落实,把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一是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3、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逐一落实;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正确区分民族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不把问题扩大化;四是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五是注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伤害民族感情和对宗教的感情;六是重视平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学法知法守法,并经常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建立友好感情;七是积极开展“兴边富民示范村”、“民族团结和谐村”的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一年来

4、,没有发生过一起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全县形成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氛围。(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深刻认识民族政策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是维护社会稳定、搞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按照年初省、州召开的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贯彻执行国办发201633号文件通知要求,采取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领会精神。并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实际,专门召开全县民族宗教会议和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讨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全县民族团结维稳工作。(二)健全机构,充

5、实人员。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调整充实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副县长当任组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县10个乡(镇)也相应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岩晓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依旺、妹安担任,成员由杨文俊、范中华、依拉囡担任。办公室主任由秘书股股长杨文俊兼任,明确由一把手分管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各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配备了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同时,县、乡(镇)继续完善了县涉及民族关系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群体性事件调处领导小组,有力地保证了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的有效开展。(三)强化管理,

6、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动手,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小事不出村、不出厂矿,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并签订了2016年县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把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列入考核内容。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任务细化、工作量化的有效管理机制,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四)紧扣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排查各类纠纷和隐患。我县境内居住着多种民族,民族问题较为复杂。一年来,我局积极开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研工作,尤其对克木人、苦聪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开展重

7、点调研,结合我县特困少数民族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发展的新路子、新途径,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及时处理民族地区的各类纠纷和隐患,并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为做好民族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县2016年纳入财政预算民族工作经费40万元,其中安排责任制专项经费2万元。一年来,对影响民族团结稳定的热点地区进行了摸底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使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促进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认真开展好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

8、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保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对于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的民族政策水平,增强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促进社会的团结进步有着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为开展好今年的宣传月活动,我县按照州委办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县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对全县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主题内容、宣传重点、方法步骤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为了使宣传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我县认真总结了历年以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经验和做法,采取更加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形式,积极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主要街道路口悬

9、挂过街横幅;全县10个乡镇都相继组织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摆设宣传台,设置宣传横幅、展板,民族政策法规宣传,送法下乡等,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横幅标语20幅,并设置民族政策、法律咨询台,县民宗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领全局干部职工、退休干部深入到“示范村”发放宣传月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倡导民族团结进步精神,努力营造全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同心同德、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开展好全州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县民宗局认真组织安排系列活动,重点宣传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九月十七日,会同县司法局在县城街心花园开展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

10、发放宣传材料200多份,同时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了9个“兴边富民示范村”的干部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学习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致富的先进经验,从而把宣传民族政策法规与维护群众利益做到了有机的结合。使他们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振奋了精神,拓宽了视野,增强了加速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民族团结法制意识。县委、县人民政府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列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各级干部准确把握党在新时期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稳定工作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利用我县法

11、定的四个少数民族节日,开展各种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活动,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促进各民族的大团结。结合开展“兴边富民”示范村建设工作,我局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融入其中。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送进村, 重点在尚勇镇尚冈村委会尚冈村、勐捧镇勐捧村委会景代迈小组,瑶区乡沙仁村委会沙仁小组,发放民族宗教政策书籍200册,防艾知识VCD100张,宣传画300张。为做好奥运会期间团结稳定和信访工作,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我局专门转发了关于州民宗局做好奥运会期间团结稳定和信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从8月1日开始,实行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各乡镇的维稳和信访动态。为提高乡、村两级民族宗教管理干部素质。

12、6月17日至18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培训会。参会的有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直有关部门、10个乡镇、农场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民族宗教助理、全县102所佛寺法人代表、15所基督教堂负责人共215人参加了培训。重点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反邪教知识等进行了学习。通过培训,使我县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族宗教管理干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民族宗教业务知识,进一步加深了我县各级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发展边疆民族经济,巩固推进民族团结稳定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是推进民族团结稳定的根本的保证。一年来,我

13、局把民族经济发展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积极争取省、州民委部门的支持,解决好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一)实施好“兴边富民重点县”工作2016年是县实施“兴边富民重点县”项目工程的第一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兴边富民重点县”项目的实施、工作。按照省、州民委有关实施“兴边富民重点县”的精神要求,真抓实干,通过多方面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发展边疆、巩固边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6年“兴边富民重点县”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速了我县的经济发展,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繁荣的良好态势。共有39个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涉及10个乡镇52个村委会,115个村民小组,共计1201户,5569人受益,

14、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二)做好扶持克木人发展前期工作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关于“扶持克木人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编制完成了县扶持克木人发展专项建设规划,为未来三年扶持克木人的发展提供了依据。积极开展克木人培训工作。4月22日,我局首次举办了克木人聚居村主任、小组长、工作队员培训,来自5镇7村12个克木人自然村干部40人参加了培训。(三)巩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成果和做好考核验收工作根据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62016年)考核验收办法和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62016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按

15、照省、州民委的要求,我县积极开展工作,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项目,精心准备,按照考核要求,对我县象明乡安乐、新发2个村委会的“四通五有三达到”指标逐一检查对照,通过半年的努力,我县2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通过了县、州、省三级验收。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开展民族经济工作和民族团结维稳工作,认真完成省民委、州民宗局安排布置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贡献。 为使班务管理工作较往年上一新台阶,班里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年初班里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维护管理考核细则,每月中下旬对各机房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月底配合局维护中心再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解决并签署指导性意见9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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