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投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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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招投标制度篇一:学校工程招标制度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中心小学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中心小学工程招标制度一、公开招标制度1、学校的招标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正做到阳光操作。2、成立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分管校长、总务处、财务科、工会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3、建立严格的招标程序:(1)发布招标信息,网上发布与张贴招标公告相结合。(2)严格资格审查:查企业资质及企业信誉,查企业业绩等,把信誉差的小企业排除在投标资格线以外。(3)实施公开投标,现场开标,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讨论中标单位。(4)凡投标单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若干。4、按规范要求签订工程合同,施工过程及

2、付款方式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5、招标结果进行公示。二、质监制度1、建立建设项目负责人制度,成立建设项目管理小组。2、严格履行合同,工程变更须征得项目管理小组同意,报校长批准,变更及增加工程实施严格的签证制度。3、实施工程过程管理,包括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发现质量有问题的或与设计要求不符的坚决整改、翻工。4、学校的建设工程管理小组必须严格督促监理的工作,确保监理工作规范严格、到位、有力度。5、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管理,遮隐前须经工程管理小组及监理的质量认可。6、加强对工程各种进材的管理,进材的品牌、质量、价格须经学校工程管理小组同意及验收。三、审计制度1、工程审计由财务

3、处牵头,并有财务处确定审计事务所。2、建设单位把决算报告送达学校后,先由工程管理小组的人员组织初审,初审完毕后送交财务处,并与建设单位见面,工程量等有明显误差的则要求建设单位在新的一轮决算中扣除,然后送审计事务所审计。3、配合审计事务所做好工程量的测量工作。4、审计事务所工程审计报告送交学校后,由工程管理小组的同志对照合同。签证及实际工程量等进行逐项查阅。发现有出入的地方立即与审计事务所沟通并及时处理。5、审定书下达后须向校长、分管校长汇报,并进行严格的签字制度。审定书须由校长、分管校长及建设工程的相关负责人共同签字为有效。6、审计结束后,对每一工程的审定情况向全校教职工进行公示。篇二:学校采

4、购管理制度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 采购原则1、“民主监督”原则:即学校大宗采购均实行民主决策,一切采购均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监督。2、“申报审批”原则:即由所需物资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提出采购申请,再由后勤处制定具体采购计划,由后勤主任审批或报分管领导、校长审批或交校务委员会讨论;3、“三审一检”原则:既物资采购实行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及票据审核和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4、“定点采购”原则:为确保采购物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食堂所需大米、

5、面粉、猪肉、菜油、调料调味品、蔬菜等一律实行定点采购,学校日常所需办公用品、电路、电器维修材料等零杂用品也实行定点采购。5、“三比两分离”原则:“三比”即采购过程实行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的采购原则;“两分离”原则即付款与取货不同人,采购与质量验收不同人。学校零杂采购由后勤主任或其他经办人到定点商铺签字取货,期末由经销商到报账员处凭领导签字确认的发票报账领取货款;大宗采购(如煤炭、粮油、肉蔬、大件仪器或设备)由两人或三人一同比质、比价谈判价格,确定采购,由专人(报账员)负责支付货款,五千元以上金额直接打入售货方账户,由专人负责所采购物资的品质与数量的验收,入库登记。第三条 采购程序物资采购根据

6、“申报审批”原则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第四条 采购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组 长:黎海涛 校长 负责金额20XX元以上的采购审批或组织校务委员会审议采购计划及组织实施。副组长:杨 波 分管副校长 负责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物资采购计划审批及组织实施。成 员:曹立军 副校长 负责教育教学设备采购信息的收集、申报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办公用品采购的质量验收。何 强 后勤处主任 负责500元以下采购计划的审批及实施,500元以上采购计划的编制、申报。李开山

7、 报账员 负责货款支付及固定资产的登记发放、管理。张彪义 保管员 负责伙食团、小卖部所购物资的登记入库、保管、出库发放。 教师代表 蒋 鸿 负责伙食团、小卖部所购物资的质量验收、收称、数量复查。第五条 采购过程管理1、认真负责,廉洁自律,参与采购的人员要做到采购程序、价格公开透明,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维护学校利益。2、采购预算在500元以下的,由安全后勤处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类分口把关审批执行。3、采购预算在500元以上的,后勤处核实汇总后,再根据库存情况确定,编制采购计划,经校领导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校长审批,后勤副校长或校长组织实施。4、购买仪器、设备等金额较大的物资,必须由校务委员会

8、或其它形式实行集体决策,增加透明度。对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由后勤处编制招标文件,由学校领导安排成立招标工作组,根据采购物资的特点,临时组建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标,评标人员采取不固定的方式进行组合。5、严把进货渠道关,本着科学有效、公正公开、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在比货、比价、比信誉、比售后服务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6、后勤处要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及时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进行比质、比价采购。(尤其是伙食团所采购的原材料应主动及时向供货方提出降价要求,及时降价采购。)7、后勤处对每次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资料保存,凡参与招标人员对招标有关事项

9、应严格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将投标单位的报价及招标情况私自泄漏。更不得有损害学校利益的情况发生。8、学校采购物资,在与供货商谈判价格时,必须有校长、副校长、后勤主任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谈判定价,大宗采购应有教师代表参与,价格质量监督组参与。9、伙食团采购应由质量验收人员当场验货、收称、审核票证,其他采购经办人应在一日内将发票交由价格质量监督组成员审查实际采购价格、品质和数量,验证签字后,学校领导方可签字报销。对未经审批采购的物资或经审批但所采购物资价格异常、品质不合格、数量不符的一律不予报销。其责任由相关经办人员承担。10、学校所采购的设施设备均需造册登记,由专人妥善保管或使用。伙食团所采购的原

10、材料,应由保管员建好入库台账,收集好相关票证。11、价格质量监督组定期向学校校务委员会汇报监督实施情况,并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20XX年10月23日附:石灶乡小学校物资采购申报计划表申报部门: 申报时间:年 月 日申报人: 分管领导(签字): 审批领导(签字):篇三:江苏大学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大学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基建工程、装饰维修工程和仪器设备、大宗物资、教材、图书采购等项目的招标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11、法以及江苏省政府、省教育厅和镇江市政府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学校及所属各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适用本办法。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小组成员由相关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由学校任命。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一)领导学校的招标工作并进行宏观管理,审查批准学校招标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招标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二)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重要事项,一般通过组长会议(组长会议由正、副组长、办公室和招标项目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进行决策;(三)对招标项目承办单位

12、(指招标项目隶属管理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四条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招投标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一)贯彻招投标法律法规,起草招投标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二)会同招标项目承办单位、监察处,审核招标申请和招标文件,报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批复招标项目承办单位;(三)会同招标项目承办单位、监察处,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投标人,合同额1000万元(本办法中“元”指人民币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3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大宗物资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确定;(四)负责建立评委库,校内组织招标开标前,会

13、同招标项目承办单位、监察处共同确定评委和主任委员名单,共同做好保密工作;(五)与监察处一起,参与校内开标、评标工作,参与由省、市招标办主办的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等工作,参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开标、评标等工作,参与在规定的限额内的竞价洽谈和单一的采购洽谈工作;参与全过程,不担任评委;(六)将招标项目承办单位报送的评标结果,按审批权限呈报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长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并批复招标项目承办单位;(七)及时向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招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会同招标项目承办单位,提交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研究解决。第五条 招标项目承办单位的职责如下:(一)贯彻招投标法律法规,起

14、草部门招投标实施细则;(二)根据工作任务和进度计划,按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做好招标前期的准备工作(如项目立项、方案设计等),并起草招标文件;(三)凭立项批文(附项目论证报告)和招标文件,向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招标申请;(四)按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所确定的招标方式,与省市招标办、招标代理机构接洽,或直接对外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或提名潜在投标人;(五)参与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参与确定投标人;(六)如需要,负责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负责招标文件的释疑,负责组织考察小组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送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处

15、备案;(七)如需要,负责制定标底,会同监察处,共同做好保密工作;(八)开标前,参与确定评委和主任委员名单,并通知评委;做好保密工作;(九)负责组织校内开标、评标工作,负责由省、市招标办主办的招标项目的申请及开标、评标的沟通与协调等工作,负责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有关项目的招标工作,负责组织在规定的限额内的竞价洽谈和单一的采购活动;(十)汇总评标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一)及时向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招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共同提交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研究解决;(十二)根据招标结果批复,会同学校的相关部门,根据招标文件和用户的技术要求,与中标人签订商务合同;项目负责人参与商务洽谈、合同的起草和签订,负责审定合同的技术性条款;(十三)招标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合同的执行,负责招投标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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