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防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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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噪声防护管理制度篇一:噪声控制管理制度泉店选煤厂噪声控制管理制度1、厂区噪声控制标准:工业广场白天65分贝、夜晚55分贝。2、煤矿安全规程(SM/WL 005-20XX)第741条“作业场所噪声不应超过85分贝。大于85分贝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分贝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3、生产技术科负责对高噪声设备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4、 对目前能够治理、控制的噪音,由生产技术科并进行监督落实 。5、 对目前没法达到控制要求的高噪声场所,生产技术科负责联系建造隔音室,减少噪声对员工健康的影响。6、依照煤矿安全规程(SM/WL 005-20XX)第743条规定,企管科负责每年至少

2、组织一次对高噪声生产区、高噪声设备的测定,保持测定记录,并建立“高噪声岗位人员登记表”。7、企管科负责按照“高噪声岗位人员登记表” 每年为高噪声岗位人员配发一副防噪声耳塞。8、对高噪声设备,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开布置,降低噪声影响。9、各单位负责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对润滑部位定期注油,保持良好的润滑;防护罩、筛板等震动部位要保持紧固;消声器要保持完好有效。10、厂区内禁止车辆鸣笛。11、建筑施工的噪声控制执行对相关方管理办法,由土建管理员监督执行。一、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管理机构,配备或聘请有资质的部门开展噪声检测工作二、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每天至少监测1次。三、煤矿作业场所的监测地点主要

3、包括:井工矿的风动凿岩机、风镐、局部通风机、煤电钻、乳化液机、采煤机、带式输送机、运输车等地点。在每个检测地点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四、露天矿应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避免机械部件松动,并采取对驾驶室进行密闭隔音处理等措施,控制露天煤矿噪声。五、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声指标超过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六、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或实行轮班工作制,以减少与噪声接触的时间。七、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它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4、八、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九、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十、加强个人防护:接触强噪声的工人应佩带耳塞、耳罩等,以减少噪声对工人的影响。十一、采用隔声、吸声等办法:强噪声源应安置消音器或隔离机罩等。篇二:噪音管理制度噪声管理制度一、 目的加强噪声的控制管理,减少噪声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二、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管理处在生产经营、办公、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噪声的控制。三、 职责1、办公室负责全处范围内噪声治理工作的监督。2、各科室、单位负责本科室、单位范围内的噪声控制管理。四、 管理规定1、管理处存在的主要噪声源:- 各种机电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5、,如发电机、空调、厨房设备等。- 车辆、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 其它。2、噪声的控制措施 机电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1)在操作中严格遵守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2)尽量减少各种机电设备运转的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3)按照机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要求,定期做好加注润滑油(脂),更换易损件,紧固各个零部件等工作。4)加强各种机电设备的循检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5)尽可能将噪声源与工作人员相隔离,减少噪声对接受者的影响。 3 、车辆、机械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1)严格遵守车辆、机械设备操作规范,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

6、异常噪音。2)定期对车辆、机械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使其排放的噪声符合有关技术标准。3)检查车辆、机械设备的状态时,注重对其噪声的监测,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车辆、机械设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4)加强车辆、机械设备的检查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车辆、机械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5)进入管理处区域内的车辆及外部车辆禁止鸣喇叭。6)做好道路养护工作,提高路面质量,在相关路段设置隔音屏障。4、工程施工中噪声的控制措施1)、工程主管部门应要求施工单位作业时,符合国家规定的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2)、施工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作业时,应采

7、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和合理的作业时间安排,尽量减少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影响。5、对其它类噪音的控制措施1)、在使用音响设备时,应注意音量的大小,并且禁止在办公室区域内大声喧哗。2)、在办公室区域内,尽量减少各种办公设备的工作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3)、加强门窗的密封性,做到随时关闭门窗,将工作人员与噪声源隔离开。6、在各种生产活动中,应注意改进工艺流程及工作程序,减少各种设备因长时间运转所产生的噪声。7、及时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在购置新的车辆及设备时,应进行评价,其噪声排放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及车辆,以减少噪声的排放。五、 接受者的防

8、护1.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适当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2、安排工作时,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六、 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篇三: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消除粉尘、生产性毒物、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玉溪红山球团公司。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中华人

9、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9届第60号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第20号)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3号)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3013-20XX)3 术语与定义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

10、接触容许浓度三类。 工作场所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工作地点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 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最高容许浓度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 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4 职责 公司生产副经理是防尘、防毒、防噪管理的分管领导。 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为作业场所防尘、防毒、防噪管理的归口部门; 负责监督检查粉尘、生产性毒物、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的落实及使用维护情况的检查考核;

11、 负责组织粉尘、生产性毒物、噪声的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建立健全的员工上岗前和定期的防尘防毒安全卫生知识、安全卫生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 质量检验部负责动态监测生产场所的粉尘、生产性毒物、噪声。 生产技术部负责建设项目防尘、防毒、防噪设备、设施的设计与验收。 设备能源部负责防尘、防毒、防噪设备、设施的管理。 财务人事 负责相关费用的财务管理。 组织各车间、部室接触尘、毒、噪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安全卫生知识、安全卫生法规制度的教育培训与检查考核工作。 营销部负责发放防尘、防毒、防噪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各车间负责对接触尘毒的从业人员

12、进行防尘、防毒、防噪安全卫生知识、安全卫生法规制度的教育培训,并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台账。负责维护检修防尘、防毒、防噪设备及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检修。5 管理内容和要求 粉尘、生产性毒物、噪声的分类及岗位、场所划分 公司存在粉尘及主要场所、岗位有:a) 膨润土粉尘:竖炉车间配料岗位及生产区域;b) 其它粉尘:竖炉车间行车、配料、造球、筛分、电除尘及链板机岗位及生产区域;机电车间机检、电工岗位。 公司存在生产性毒物及主要场所、岗位有:a) 一氧化碳:煤气车间司炉、加压、水泵岗位及生产区域,坚炉车间烘干、竖炉岗位及生产区域。 公司存在噪声主要场所、岗位有:噪声:机电车间风机岗位、竖炉车间除尘岗位、燃气

13、车间加压岗位。 安全技术措施 产生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声的生产或加工过程,采用密闭的设备或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改进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不能实现全密闭或隔离的,就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卫生和防护设施,经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是限制有毒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护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的卫生和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定期监测和体检。 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从业人员作业地点空气中粉尘及有毒有

14、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GBZ2-20XX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根据规定,我矿工作场所中存在尘毒物质容许浓度见下表:工作场所中生产性毒物容许浓度(mg/m)3工作场所中粉尘容许浓度(mg/m3) 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防噪设施,不得私自停用、挪用或拆除。 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有害物质浓度监控设施和报警设施及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并有禁止吸烟以及按操作要求等警告标志。高毒作业场所设置风向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漏泄、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识。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场所的粉尘、生产性毒物检测和评价;检测、评价应由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进行。安全环保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防尘、防毒防护措施检查,并做好记录台账。 质量检验部门每月进行一次粉尘浓度、生产性毒物浓度、噪声检测和评价,并将监测结果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根据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85和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进行分级,检测及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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