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患者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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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患者转诊制度篇一:医院转诊制度医院转诊制度1、转诊分为三类:、向上级医院转诊:我院因为设备条件或技术条件的限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诊。、向下级医院转诊:在我院经诊治后病情好转或诊断明确病情较轻,为节省费用或方便病人生活护理向下级医院转诊。 、双向转诊:如结核病或其他特殊疾病的双向转诊,如转至CDC治疗。2、转诊程序:、经治医师接诊病人后对病情作出初步判断,对诊断不清楚或因病情危重我院技术无法治疗的危重病人由经治医师开具病情证明,由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业务副院长审批,加盖我院病情证明专用章到市医保办审批备案。、经在我院诊治后病情好转及诊断明确的病人,如病人提出需转至卫生院或社区

2、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康复治疗的,由经治医师开具病情证明盖章后交予病人备用,无需经科主任和业务副院长审批。、结核病等特殊疾病按规定转诊至CDC,无需科主任和业务副院长审批。、特殊情况下如遇外国人、台胞、住院双方因发生严重矛盾可能造成严重治安问题需分院而住的病人等情况下,由科主任及时上报业务副院长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转诊。3、业务副院长因事出差或休假时,由其他院领导代为审批;科主任因事出差或休假时,由科主任指定主任助理或高年资医师代签字。篇二:医院转诊制度医院转诊制度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

3、可转院。各省、市、自治区级医院病员(包括门诊病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所在医院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报请省、市、自治区卫生厅批准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市治疗。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

4、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转诊制度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

5、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篇三:医院转诊转科制度翼城县人民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

6、记录单。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

7、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或联系接受单位120来院接受病人。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三)外院转入我院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或经

8、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四)转诊制度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剖宫产术前讨论制度1、 目的:为了有效降低手术治疗风险、保障手术治疗安全。特制定此术前讨论制度。2、 参加人员:由科主任主持,所有科内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麻醉医师等相关科室参加。3、 术前讨论准备:讨论前应加相关资料准备好,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相关人员应必须详细查阅医学资料和书籍。4、 讨论内容:术前诊断及依据,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手术条件,术前准备,手术的方法及步骤,麻醉方式,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应对措施,是否履行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手术室的配合要求及术后注意事项、术后护理等。5、 记录讨论记录:如实记录所有讨论人员的发言,主持人的总结发言。主持者应根据讨论结果进行相应的术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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