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或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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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休假或补贴制度篇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3、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

2、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二)病假待遇1、基本工资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3、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3、补助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十天以上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两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4、其他一年内病假累计两个

4、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六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计算连续工龄,不晋级晋职。二、事假(一)请假手续1、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原则上不再安排事假。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各单位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可给予适当,并严格规范请假手续。2、请事假须事由充分,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研究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二)事假待遇1、基本工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满十天的,根据各单位规定执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2天,下同);三十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基本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

5、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不予扣发。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工作性补贴。以生活性补贴,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基础性绩效工资,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3、补助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三十天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4、其他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

6、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三十天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晋级晋职。三、其他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休假手续后休假。国家法定节日假、公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四、旷工(一)下列情况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在请假中伪造病历、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继续休假的逾期部分;未办理销假手续的逾期部分。(二)出现旷工行为的,停发工资、补贴补助和福利待遇,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晋级晋职,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事业单位人员旷工连续十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二十天以上的,根据人事

7、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予以解聘;机关行政人员旷工连续十五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三十天以上的,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予以辞退五、严格请销假制度(一)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不得贻误所承担的工作。(二)请假原则上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三)请假三十天以上的,须经单位研究同意并加盖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后,到主管部门备案。(四)休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请病假者销假时,住院治疗的还须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治疗交费结算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单位审验存档。(五)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备案制度,每月初将上

8、月考勤统计好,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存档,将其作为评先篇二:外派员工生活补助与休假制度20XX0618QB/Z外派员工生活补助与休假制度吉林省中东福万家超市有限公司文件修改控制目 录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术语或缩略语4. 职责5. 外派员工生活补助与休假管理 6. 监督与检查 7. 附则1目的为适应公司业务拓展需要,规范外派工作管理,保障外派员工工作和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所在地派驻到公司所在地行政区以外地区工作且家庭不在工作城市的员工。不适用于本制度的有:(1)年薪制的高管人员;(2)到派驻地工作后,与当地人结婚,有非租用固定住房的员工; (3)到派驻

9、地工作,可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婚员工;(4)派驻到加盟中东前原生活与工作所在地且在当地有固定住房的员工; (5)派驻到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员工。 3术语及缩略语:无 4职责人事行政部负责审核外派人员的补助资格;财务部负责审核外派人员补助资格以及兑现各项补助。 5外派员工生活补助与休假制度 管理、审批权限(1)员工享受外派补助(包括住房补助、生活补助)以正式调岗(任命)日为准,经本单位首席经营者审核,产业集团人事行政部审批后执行;(2)外派补助金额由所在单位根据考勤情况核算,同每月工资报表一起报人事行政部资源部审核,随工资按月发放;(3)休假,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需事先报各单位首席经营者审核

10、,人事行政部备案;(4)平调的外派员工,享受外派补助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工资标准。从C类地区派驻到A、B类地区,或从B类地区派驻到A类地区的员工,依据当地社会工资标准的差异,履行调薪流程,可适当调整工资。 管理规定(1)员工派驻外地工作,当月出勤20个工作日以上(含20个工作日)的,外派补助按满月计算;不足20个工作日的,按出勤天数折算;(2)外派人员根据地区的差异,享受相应住房补助、生活补助; (3)公司为外派员工提供住房的,不享受住房补助,只享受生活补助; (4)电话补助:在暂无办公地点时,可按中层干部每人400元/月,基层干部、一般员工每人200元/月提供,待有固定办公地点后取消;(5)按

11、下表所列标准给予外派员工住房补助、生活补助。此标准为外派补助上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外派补助标准,报产业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此外派补助以工资的形式每月兑现。 员工层级住房补助(元/月)A类地区中层干部 基层干部 一般员工1500 1000 1000B类地区 800 600 600C类地区 600 500 500生活补助(元/月) A类地区 20XX 1600 1000B类地区 C类地区 1700 1300 8001400 1000 600(6)地区分类说明:A类地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B类地区:海口、大连、青岛、苏州、重庆、宁波、温州、厦门、无锡、天津、珠海、各省会城市;C

12、类地区:其他不在A、B类城市中的市、县地区。 外派员工休假规定外派员工根据地区的差异,享受相应天数的有薪探亲假(不含休息日):(1)500公里以内的每月可休假2天; (2)50020XX公里的每月可休假3天; (3)20XX公里以外的每月可休假4天;(4)经审批通过后的休假,其往返路费由各单位负担,报销标准按集团财务部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予支付;(5)外派休假仅限当年享用,过期自动作废、可在本年度内累积、可冲抵病、事假(每次休假最长不超过7天、不得提前享用)。回公司总部所在地参加会议、培训、办理公务,公司予以报销往返路费(公司派车除外),报销标准按集团财务部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

13、;返回日期由所在单位做好考勤记录,以作为外派人员核算补助、工资的依据。 6监督和检查篇三:年休假、请销假制度年休假、请销假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央、省关于机关干部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落实国家公务员的年休假、请销假制度,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正常休假、请销假,有利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年休假对象1、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党政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2、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参照执行。按国家规定享受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单位的人员除外。二、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分别确定。1、

14、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2、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3、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三、年休假安排要根据单位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1、制订本单位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要根据机关推行“AB”岗的要求,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现象。2、单位领导干部要执行年休假,以确保本单位年休假制度的正常实施。科级领导干部年休假计划的安排,按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求组织部门意见。3、单位要为工作人员休假提供方便。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计划安排年休假的,应当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4、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如遇年休假分段使用时不遇公休假日的,其享受年休假的假期要扣减按规定应享受年休假假期中所包含的公休假日的天数。5、单位要进行年休假登记管理。对年休假要及时掌握动态、提示信息,实施报告和检查,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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