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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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论文篇一:我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的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特点和影响我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的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特点和影响(1)地方政治制度的发展演变:A:两汉: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出现王国问题。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景帝实行“削藩”,平定“七国之乱”;汉武帝颁布“推恩令”等强干弱枝的重要措施,逐步解除王国军政大权;实行刺史制度。东汉,刺史逐步增添地方行政权和军权;东汉末,州逐渐演变成地方行政区。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制转变成地方行政区。B:隋唐:隋采用州县两级制,唐时道逐渐成为州县之上的行政实体。唐朝中期,地方军镇设立节度使,权力膨胀,导致安史之乱,后形成藩镇割据局面。五代十

2、国是藩镇割据局面的继续和扩大。C:宋代:宋太祖削减地方节度使权力,派文臣做地方官,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宋朝地方政权分为州县两级,后又将唐朝的“道”改为“路”,在州县纸上,形成路州县三级体制。D:元朝:实行行省制度,下设路府州县,边远民族地区设宣慰司。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2)规律:对地方官制应掌握一个演化、两个重点。一个演化即各朝代地方官制的变化;两个重点,一是郡县制与行省制两个地方行政制度,二是将地方官制的变化放到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分”“合”角度中去考察。每次国家的大分裂都与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制度的弊端相关。换言之,我国古代的行政制度是为解决

3、对辽阔国土、众多民族有效管辖的问题而确立的,如秦的郡县制是吸取了春秋战国大分裂后分封制的教训,北宋历经五代十国大分裂后痛革藩镇之弊,大大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集权。(3)特点:在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斗争中,中央的权力得到加强。在郡县制的发展过程中,中央一直强化对地方的领导、监督和制约,而地方则要求有充分的独立自主权。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一直存在。历代统治者总是采取调整地方行政结构和限制地方权力的措施以加强集权统治,这种情况到封建社会后期更加加强。地方行政权力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这种情况在宋、明两代尤为突出。(4)影响:我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度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

4、一制度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和租税,以及管理地方的治安秩序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同时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篇二: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一、知识梳理1、先秦:周朝分封制。西周把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并将封地和对周王的义务密切联系,从而维系和巩固了西周的统治。2、秦朝:郡县制。前221年秦始皇完成统一,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分天下为36郡,后增加到46个郡,每郡设若干县。行政区划制度正式确立。3、两汉:汉承秦制,略有所改,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东汉时期,作为监察区域的州逐渐成为郡以上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州刺史

5、的权力大大加重。4、辽朝:蕃汉分治制度。5、金朝:猛安谋克制。6、元朝:行省制度。元朝为有效地管辖辽阔的国土,加强封建统治,实行行省制度。行省成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可以在中央统一政令的基础上独立处理省内事务,对后世影响深远。元朝时,我国开始对西藏、云南、台湾等地实施行政管辖,应特别予以注意。7、明朝:僧官制度。8、后金和清:八旗制度。9、明清: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10、清朝:清朝沿用和发展了元代的行省制度,将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分为18个省。在边疆地区设立理藩院管理蒙、藏、新疆、青海等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另派将军、大臣驻该地监管。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新疆设伊犁将军,青海设西宁办事大臣,

6、西藏派驻藏大臣同达赖、班禅共同管辖。东北地区则由满族将军治理,盛京、吉林、黑龙江各设将军一人,分驻各地,统管军民之政。二、升华认识1、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是由古代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核心是国家政权的结构关系及其运作方式,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斗争的产物。其确立和变更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经济利益服务的,是与国家的社会性质和发展相适应的。2、在郡县制的发展过程中,中央一直强化对地方的领导、监督和制约,而地方则要求有充分的独立自主权,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一直存在。历代统治者总是采取调整地方结构和限制地方权力的措施以加强中央的统治,这种情况到封建社会后期更加明显。地方行政受到多方面限制,不能

7、充分发挥积极性。这种情况在宋、明两朝尤为突出。3、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与租税,以及管理地方治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1.我国古代主要赋税制度的类型:以人丁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等)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等)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人亩等)2. 赋税制度的发展演变:初税亩:春秋后期从鲁国开始实行,前提是“私田”的出现。规定不论公田、

8、私田,一律按实际田亩数征税,鲁国初税亩,承认私田合法,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它与以前齐国“相地而衰征”等新税制的出现,促使耕地由国有转向私有。编户制度:主要盛行于两汉,前提是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确立地主土地私有制。秦始皇时,让百姓自己申报土地,载于户籍,国家依户籍征发赋税余徭役。西汉时期,政府把农户的人口、年龄、性别和土地财产等情况都详细登记在户籍上,作为征收租赋、征发徭役和兵役的根据。编户农民对封建国家承担的义务有四项: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头税)、徭役和兵役,并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它的实行标志着我国古代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租调制:主要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前提是实行均田制(按

9、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受田农民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租、调,还必须服徭役、兵役。这是由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减弱以及纺织业的兴起所决定的。租庸调制:实行于隋至唐中期。租是田租,调是人头税;庸是指纳绢(或布)代役。隋朝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交纳一定数量的绢来代替服役。唐朝则取消了庸对年龄限制。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两税法:唐朝中后期,为解决财政危机,于780年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每户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变化的产物,标志着以人丁为主的课税标准开始改变。“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北宋神宗于 1069年任用王安石进行变法,

10、其中“募役法” 收取免役钱,限制了地主的特权;“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土地,按亩纳税,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一条鞭法:明朝后期开始实行,1581年,张居正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把田税、丁税、杂税合一,按田亩的多少征收,用银两交纳。由于大地主的阻挠破坏,一条鞭法实行不久就停止了,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纳银代役、赋役征银的办法,标志着赋税制度由繁到简、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变。摊丁入亩和地丁银制度:清朝雍正时将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到田赋中,征收统一的赋税地丁银。反映出封建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的逐渐松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三)重点问题延展1.古代重

11、要税制的社会意义(略)(l)租庸调制的社会意义。以庸代役,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租庸调制允许劳动者交纳实物代替劳役,纳庸代役的做法,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农民的生产时间。同时,也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在是改革封建财政、经济管理体制、实行租庸调制的结果。(2)两税法实行的社会意义。两税法将唐代名目繁多的杂税,统一归并为户税与地税两种,这样既简化了征苛捐杂税的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两税法以货币计算

12、和交纳赋税,对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两税法扩大征税面,保证了封建政府的财政收人。(3)一条鞭法的社会意义。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它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人亩”制,简化了赋税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件大事。它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了货币地租的发展,有利于农产品的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纳银代役的规定,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4)“摊丁入亩”的社会意义。摊丁入亩的实行有助于封建国家税收的稳定,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它简化了税收原则和手续,把土地多少作为收税的唯标准。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规律反映出封建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的逐渐松弛

13、和商品经济的发展。2.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赋役制度沿革的特点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少,以两税法为标志。农民由必须服一定的徭役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为标志。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税种由繁多逐渐减少(田租、人头税等);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以一条鞭法为标志。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清时期对商业征收重税。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3.比较分析几种赋税制度(略)租庸调制与两税法的比较编户制度与摊丁入亩的比较4.封建社会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主要措施。主要包括;汉初的轻徭薄赋、十五税

14、一、三十税一;唐初的轻徭薄赋、均田制、租庸调制和唐后期的两税法;北宋的“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清朝前期的“更名田”、摊丁入亩和地丁银。(学生容易忽略轻徭薄赋和土地政策。)5.对当前农村税费改革的哲学思考当前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被誉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第二次革命。这从政治上给我们的启示是:体现政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政治根源于经济,由经济决定;政治又反作用于经济,给经济的发展以巨大影响。任何阶级或社会集团的政治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其根本的经济利益。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将会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经济利益,巩

15、固农村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体现了党和国家实行依法治国的原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依法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将农村的分配制度进一步纳人法治轨道,正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体现了国家的对内职能。一是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二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国家机关对人民负责的组织活动原则。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心。这既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集中反映,也是国家机关对人民负责的组织活动原则的具体体现。.古代的经济重心南移(略)中国古代人口的迁移,促使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古代经济重心的南移。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主要发祥地,从战国到两汉,这里一直比南方发达,经济重心在北方。经济重心转移的过程:古代对南方的开发比较早,但直到三国时期,都处于初步开发阶段,从魏晋开始,北方处于战乱状态,南方相对安定,北方移民的涌入,统治者的重视,相对优越的地理环境,大大促进了南方经济的发展;南北朝时期,南方经济发展迅速,南北经济趋向平衡。隋朝统一后,随着北方经济的恢复,北方仍是全国经济的重心,但北方的某些方面也依赖于南方的补充,大运河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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