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接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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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接待制度篇一:机关食堂接待管理制度.机关食堂接待管理制度1、坚持厉行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健全财务物资管理和机关人员工作餐制度。办公室和计财股要每月审核清算,报告用餐和财务物资情况。2、接待范围:原则上因工作关系需要的公务接待或经主要领导同意的其他接待。3、接待地点:机关食堂(原则上双休日、节假日不安排接待)。确需安排在外面用餐的应先报告主要领导同意后再通知办公室安排,且按接待程序和标准接待。4、接待程序:公务接待由接待人在用餐半小时以前通知办公室,并填报来客单位、人数和主接待人、陪餐人数,开具接待通知单并由接待人送机关食堂安排。非公务接待需先向主要领导请示

2、同意后再通知办公室按接待程序办理。5、接待标准:原则上按照4人以下四菜一汤,一桌一汤的标准配菜,原则上荤、素菜各半搭配,每桌一包香烟。餐后由主接待人核实签字。原则上不上高档香烟、酒菜,如确需提高接待标准,由主接待人报告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6、陪餐人员原则上为接待来客工作关系对口的分管领导、股室所站负责人及相关的工作人员。.篇二:食堂接待管理规定接待管理制度(一)接待原则1、勤俭节约原则。要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客人数,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2、对口接待原则。上级来客接待除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参加外,一般由局长或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乡镇领导来机关办事安排进餐由分管局长作陪,相关股室

3、参加;基层财政所人员来机关办事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进餐;会议及大型检查接待由局长指定地点和标准,办公室负责。3、定点接待原则。公务来客接待定点在机关食堂,特殊情况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可另作安排。4、指标管理原则。各股室在原接待指标的基础上压缩后作为以后年度接待费控制指标,股室年度接待费指标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经局长同意后作一事一议报批。(二)接待范围及标准1、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接待标准由局长掌握,据实结算。2、上级主管部门及兄弟县市科级领导干部,接待标准按每桌控制在180元以内(不含烟酒)、中档烟酒。3、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领导,接待标准按每桌控制在1

4、50元以内(不含烟酒)、一般烟酒。4、乡镇财政所来局办事和股室召开基层财政所工作会议需就餐,按照每人10元标准安排就餐(不含烟酒)、普通烟酒。5、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每人每餐10元标准凭票安排就餐,加班餐券由办公室统一印制。(三)接待程序及办法1、公共接待办理程序局综合性公务活动,局领导因工作交办的接待任务,均由局办公室负责接待并填制进餐通知单,报分管机关领导审批后,到定点接待处安排就餐,用餐结束后,陪同人员和办公室接待人员同时在原始菜单上签名,每张就餐原始菜单必须附有进餐通知单,招待处每月(季)将每笔招待费汇总后连同发票一并报财政局事务室。2、对口单位公务来客接待办理程序各业务股室的上级对口

5、处(科)室、兄弟县市区和必须接待的县直相关部门来客,接待前先向分管领导汇报,股室到办公室领取进餐通知单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再到定点接待处按接待标准安排就餐,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提高就餐标准,用餐结束后,陪餐的经办人员在原始菜单上签名,每张就餐原始菜单必须附有进餐通知单。3、异地公务接待办理程序因工作到异地出差需要就餐或接待上级部门领导进餐的,由股室提出接待申请,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局长审批。4、加班用餐办理程序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股室及人员,在下班前股室负责人必须将需要加班的人数及加班内容填制加班登记单,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凭领导审批的加班登记单发加班餐券到食堂安排工作餐。5、乡镇民政办来人及

6、股室召开相关会议办理用餐程序 乡镇民政办人员到局机关办事误餐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股室不再安排进餐;股室召开相关会议需就餐的,由股室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由办公室填开进餐通知单,交食堂按标准安排进餐,就餐完毕后,由股室经办人在菜单上签字。(四)结算及公示1、食堂接待结算。次月5日前食堂将各股室每笔就餐费按一餐一单汇总后报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按报送的进餐通知单、股室签字后的原始菜单、加班餐券与存根联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属指标内的报分管机关领导审签,指标外的由局长审签,作为与食堂结算拨款的依据,对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不予结算。2、食堂以外接待结算。因特殊情况(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局长安排在外接待的或

7、大型会议机关食堂接纳不下的),经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补开进餐通知单,陪同人员或负责接待的人员在菜单上共同签字,结算时附进餐通知单和发票凭局长签字到局事务室结算,无审批手续一律拒付。3、异地招待费结算。经局领导同意后在异地发生的招待费随附点菜单作为报帐附件,凭局长签字结算。4、接待费审签及公示。凡报局长审签的接待费,股室应在报销凭证粘贴单后随附菜单和进餐通知单以及事务室提供的股室当年累计接待数额、次数等相关内容一览表。签报时间为每月第一周。事务室每季度将汇总后的各股室接待费统计表分别报送局领导阅示。(五)其他1、省厅处级领导、市局副局长以上领导来局检查工作,乡镇党政一把手来局办事,需安排接待的,分

8、管领导或股室负责人事前要告知主要领导。2、各股室不要随意接请县、局离退休、内退老干部,如确需接请,要先请示局长同意,再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篇三:食堂管理及内部招待制度食堂管理及内部招待规定一、食堂管理规定1、炊事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及时修剪指甲、理发、洗澡,上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之前要洗手。2、厨房餐具要摆放整齐,及时洗涮干净并入消毒柜消毒。综合部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对炊事员进行处罚。3、4、食品采购验收程序:炊事班长和采购员要严格控制购买食品质量,保证食品质优价廉,购菜后由炊事班长、采购员、售菜方在购菜明细表上签字。办公室每10天凭炊事人员签字的购菜表与

9、供菜商结算一次。食堂应常备招待用菜以供不时之需。5、成本核算规定:炊事班长要及时掌握就餐人员数量,根据就餐人员多少控制饭菜数量,同时搞好成本核算,核算原则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每10天核定一次成本,于每月1日、11日、21日公开。6、加班饭规定:职工因加班加点不能按规定时间就餐,食堂接通知后,应留饭留菜,并做到保温,必要时要临时现做饭菜。需要送饭的,前方负责人将名单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送饭。晚间加班的,需由安排加班的负责人提前通知办公室,准备方便面和火腿肠等相关食品。7、伙食帐目公布制度:为了便于职工及时了解伙食收支情况,每月月初张榜公布上月收支情况,接受职工的查询与监督。8、办公室将组

10、织相关人员组成食堂管理委员会,定期收集职工对伙食的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二、内部招待制度 1、客饭由各部门订餐人于饭前一小时到办公室填写客饭单(附表1),办公室通知食堂办理。2、小餐厅招待饭菜标准分为100元(四菜一汤)、150元(六个菜)、200元(八个菜)、250元(十个菜)、300元(十二个菜)、350元(十四个菜)、400元(十六个菜)(不含酒水),各吃另算,价格根据时价确定。由申请部门于饭前一个半小时到办公室填写内部招待表(附表2),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交食堂办理。凡属内部招待费用,每月底由食堂进行清点,持客饭单、内部招待表与办公室进行核对汇总,确认无误后,报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入账。附表1:客饭单 附表2:内部招待表附表1:日 期:日 期: 人 数:人 数: 事 由:事 由: 订餐人:订餐人: 办公室:办公室: 附表2:内部招待表 内部招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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