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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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流通许可安全管理制度篇一: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2.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3.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4. 食品及相关物品定位存放制度5.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6.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7.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8.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9.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0.食品退市制度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

2、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三、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四、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五、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六、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七、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食

3、品安全监管部门。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九、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单位第一责任人 : 承诺时间:承诺单位(公章): 年月日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 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

4、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3、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应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4、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5、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

5、并及时将情况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6、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7、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8、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和考试。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贮存食品的场所和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无积尘,无

6、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摆放整齐,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定期检查,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2、变质或过期食品、待处理食品、下架后暂停销售食品、拟退货食品等特殊食品,应划定专区存放,并有显著的标识说明。3、不得将有冷藏、冷冻要求的食品在无冷藏、冷冻的条件下储存。食品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做到原料、半成品严格分开存放。4、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志。新鲜蔬菜、水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5、冷藏、冷冻柜应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除霜、清洁和

7、维修,保持霜薄气足,无异味、臭味,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6、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食品及相关物品定位存放制度1、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2、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

8、防尘、防蝇、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4、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5、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6、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7、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不合格需退换的食品以及贮存过程中发现变质食品、过期、包装破损的食品须及时下架,要定位存放,有

9、标记,及时销账、处理。篇二:食品流通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以下条例:一、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福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二、 本单位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0、三、 食品销售要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四、 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自检制度。五、 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六、 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七、 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为了健全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一、 本单位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可从事食品经营,检查项目包括: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

11、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二、 患有以上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直觉入口食品的工作,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三、 如员工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要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四、 员工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是要戴口罩,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熟食品;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经营无关的场所;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吸烟和随地吐痰。五、 要建立完备的员工健康档案,全面掌握食品经营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销售台帐制

12、度为加强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第一条 建立食品进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要建立销货台帐。第二条 进货台帐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第三条 销售台帐要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买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第四条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五条 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渠道合法、质量安全。第六条 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质量自检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

13、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守法经营,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如下:第一条 保证经营场所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度的有关质量卫生标准。第二条 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第三条 建立食品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第四条 经检测不合格食品,及时阻止进场销售。第五条 经检测一旦发现经营场所内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应及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篇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进货与供应商档案相对应制度 采购食品要向供应方索取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检验报告、经销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14、,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产品检疫证,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建立索证索票档案,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

15、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经营的食品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立即下架处理,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通过媒体发布召回公示;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都要做详实的记录,退回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的,要由批发商或者生产企业负责人在退市登记台账上签字。食品贮存运输制度 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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