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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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篇一:学校学校一、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三、学校食堂每天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四、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东滩小学20XX年8月篇二:食品安全检验制度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2、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食品公司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一、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食品经营主体,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应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处。三、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并需进行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四、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食品经营的专业知识,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对食

3、品进行监督;管理人员通过科学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各种食品安全风险。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六、库房、贮存场所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保证经营场所的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七、食品必须保证具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八、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无害,清洁。九、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十、存放的食品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

4、完好的出厂标识。十一、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十二、不定期地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胖听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理出库,清出后在退市区域内存放,并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乌鲁木齐曙光有限公司二0一0年十月十八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把好购进食品质量关,确保购进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度。一、应执行“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二、在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合格的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合同履行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

5、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三、食品采购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参加,采购食品应按合同法规定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质量条款。四、进货时要对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次、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行仔细查验,并与“一单通”或票据核对无误。五、对购入的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保留复印件备查。六、应按照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七、应当对进货食品索取的票证等有关资料分类建档备查,并由专人保管

6、,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八、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可将有关资料复印件留存所属相关经营者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九、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按照供货商或进货时间等标准,将载有记录内容的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或者粘贴成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十、为确保食品渠道合法、质量安全,通过商品(食品)监管系统对其供货商和食品信息进行准入备案。供货商的信息是指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信息是指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

7、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的有关证明;索票,是指食品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向供货商索取“一单通”或票据。十一、按照每次批发食品的情况如实制作批发记录台账,记录应当包括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台账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十二、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表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份或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

8、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份及其含量。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十三、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向销售者索要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等材料,留存复印件备查。乌鲁木齐曙光有限公司二0一0年十月十八日食品贮存管理和销售食品标签标注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食品,应当在贮存位臵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在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

9、容。二、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贮存条件;6、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7、生产许可证编号;8、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篇三: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 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

10、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加工操作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八、检查中发现同一类问题两次指出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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