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联建活动登记簿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90750040 上传时间:2019-06-16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支部联建活动登记簿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支部联建活动登记簿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支部联建活动登记簿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支部联建活动登记簿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支部联建活动登记簿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支部联建活动登记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支部联建活动登记簿(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支部联建活动登记簿支部名称: 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支部简介(包括支部党员数、支部主要活动情况、学习平均成绩、支部集体获奖、支部特色、成员特长等内容)志愿服务意愿方向(相关基地)长期计划安排常规活动计划:特色活动计划:支部欲通过活动达到的效果活动经费来源备注:一、交表时间: 月 日交表地点:党总支办公室;二、请附上一份同意开展此次竞标活动的支部成员签名;三、请支部负责人认真填写表格中的各项内容。附表:支部成员签名表我同意我所在的党支部参加学院党总支开展的支部联建活动,并且了解相关服务内容并愿意在该活动实施过程中承担相应的工作,现在此处签字确认。支部成员签名处:土建学院党支部联建活动管理办法2

2、009-11-17一、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党的建设,扩大党总支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党员意识,切实加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好党员先进性作用,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各支部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努力实现对各支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党支部联建活动的高效、有序、持续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二、申 请第二条 申请条件(一)必须是贵州大学土建学院党支部;(二)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并能在校、院内起到模范作用;(三)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分工明

3、确,管理得力,学风浓,党风正,凝聚力强;(四)积极参加校、院集体活动,且任务完成好;(五)活动期间必须服从贵州大学和土建学院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不做有损学校、学院声誉和利益的事情。第三条 申请流程(一)申请支部上交土建学院党支部联建活动登记簿和申报的相关材料至土建学院党总支办公室;(二)由学院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可靠性等方面进行初步评估审核;(三)由土建学院党总支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党支部答辩筛选;(四)最终审核通过的党支部与基地方签署双方服务协议。三、权 利第四条 各联建支部应遵守本土建学院党支部联建活动管理办法,如有违规者,学院党总支青年志愿者协会有权撤销其与基地联

4、建关系。第五条 各联建党支部与联建基地达成协议后,可自行与其联系,协商实践活动。第六条 各联建党支部可对青年志愿者协会及联建基地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可对志愿者的工作提出相关意见。第七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尽量努力配合各联建党支部在基地开展相关的服务工作,在发生相关需要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第八条 经审核批准联建的党支部可优先享受学院网络、刊物、视频等媒体对外宣传其项目,享受学院提供的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和相关培训等资源。四、义 务第九条 各联建党支部应该积极策划、筹备联建活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按照联建基地及土建学院党总支要求,开展相关志愿活动。第九条 各联建党支部在服务期间,应该尊重青年志愿

5、者协会的相关指导意见,严格遵守联建基地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为联建基地工作、生活等带来不便与困扰。第十条 联建党支部应定期与联建基地交流情况,以便于安排工作。第十一条 各联建党支部应力所能及地完成相关服务内容。服务期满,取得土建学院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服务鉴定等证明。第十二条 联建党支部在学期末需要上交两份学期工作汇报材料,对当学期工作进行总结,学院党总支及联建基地各保存一份。五、活动开展第十三条 各支部在活动开展前3天应将活动方案交给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审核、修改,并领取土建学院党支部联建活动登记簿。活动方案在得到学院党总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第十四条 方案被批准后,各支部

6、需提前3天向党总支上交活动方案和土建学院党支部联建活动登记簿。第十五条 根据活动需求各支部在开展活动前2天可在我院宣传栏等处张贴海报。第十六条 各支部在活动开展前应积极联系院党总支宣传部或学校有关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报道,若在联系过程中或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或疑问不能自行解决者,及时向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反映和解决。第十七条 各支部顺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后,应在24小时内上交本次活动的通讯稿,3天内上交一篇此次活动的总结,由党总支存档。第十八条 无论是否开展活动,支部应每月向党总支与青协负责人汇报和基地联系情况。第十九条 各支部学期期末上交一份学期志愿服务活动汇报材料。第二十条 活动前期

7、1、各支部在准备活动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可向学院党总支申请协助,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适当帮助。2、各支部在开展活动之前,应该与联建基地积极联系,商榷活动相关事宜,制定及修改方案。3、各支部在开展活动前一天需提前通知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便安排人员审查活动的开展情况。4、如遇突发时间需要改变活动开展时间,需及时通知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二十条 活动中期1、各支部与联建基地每以学期至少需开展一次活动。2、青年志愿者协会下派活动审查人员需按时到达活动场地,协助活动开展。审查人员需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活动审查表。3、在活动中,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活动的审查及指导,具

8、体工作由各支部和联建基地协商完成。第二十一条 活动后期1、各支部在活动完成后,当天或第二天上交活动通讯稿于党总支办公室,第二天上交活动总结,以便备案。2、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下派活动审查员,按实际活动开展情况填写审查表,并于当天上交活动审查表备案。六、奖罚制度第二十二条 奖励办法参加党支部联建活动各支部成员将自动成为我院注册党员志愿者,与注册的流动志愿者一样,享有一定评优评奖权力,学院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根据各支部及支部成员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对表现优秀的联建党支部和党员志愿者给予表彰。(一)优秀联建党支部在联建期间的每学期期末,将评选出优秀联建党支部,由土建学院颁发奖状或证书。有意

9、参评党支部需上交评选申请书及申报材料。土建学院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将组织评选小组,根据各党支部学期活动表现进行评选。1、参评对象:各联建党支部。2、参评时间:每学年“七一”评优期间。3、评选程序:(1)各联建党支部向学院党总支递交申请书和申报材料;(2)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各支部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排名,并上报学院党总支;(3)学院党总支复核,最终确定“土建学院优秀联建党支部”。4、评选办法:(1)基础分(30分)活动方案、活动登记表、活动总结:内容客观,真实可靠;结构合理,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流畅、准确、严谨,重点突出;排版规范,按时上交。(10分)联建基地反馈意见:由联建基地负责人对

10、支部开展的服务活动的质量进行考核评分。(20分)(2)活动现场评分(20分)每一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有代表性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同根据学院党支部联建活动评分要求来进行现场评分。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最终得分=参与志愿活动平均分20%(3)平时抽查(20分)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各支部拟开展的活动方案和活动登记表进行随机抽查。若实际开展的活动与活动登记表、方案和总结内容严重不符者,酌情进行0-20分的扣分处理。(4)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党员志愿者人数(10分)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将组织专人对各支部开展的活动进行检查,若该支部参加此次活动的人数少于支部总成员数将进行相应扣分:

11、全勤不扣分,缺席1%人扣1分,缺席10%人扣3分,缺席30%人扣5分,缺席50%人扣8分,缺席70%人以上者扣10分。(5)社会影响面(15分)指标:报道媒体的级别、媒体报道次数、感谢信数目及其他社会反响等;院、校级官方媒体报道一次加4分,省级、国家级官方媒体报道一次加7分,感谢信一封加1分,总分不超过15分;备注:被多家媒体报道,以最高级别官方媒体计算加分,不重复计分,感谢信可另计,但有多封感谢信时,只计1封的分。(6)学期志愿活动总结(5分)内容真实,结构合理,语言表达流畅、准确、严谨,重点突出,排版规范,按时上交。(7)附加分(10分)针对评优申报材料质量,组织有关老师、同学进行评分。(

12、二)优秀党员志愿者1、参评对象:各联建支部成员。2、参评时间:每学年“七一”评优期间。3、评选程序及办法:(1)各支部成员向本支部递交申请书,支部自行成立初评小组,对申报成员进行初评后,上报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2)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各支部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总支;(3)学院党总支复核和审定,确定最终名单。4、评优比例经考核,合格的支部参评人数为各支部成员6%。经考核,获得“优秀联建党支部”的支部,奖励2个百分点的评优比例(即8%);总分为最后3名的党支部,扣除2个百分点的评优比例(即3%)。第二十三条 惩罚办法对于违法、违规、违反本土建学院党支部联建活动管理办法的党支部及支部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支部和成员参与的权利和一切评优资格。学院党总支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对于触犯国家法律的支部或支部成员,除建议给予学校纪律处分外,并将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七、其 他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土建学院党支部联建活动各支部和支部成员。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土建学院党总支,未尽事宜由党总支负责补充、修改,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贵州大学土建学院党总支与青年志愿者协会二OO九年十一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