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办公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748764 上传时间:2019-06-15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30.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路政,办公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路政,办公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路政,办公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路政,办公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路政,办公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路政,办公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路政,办公制度(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路政,办公制度篇一:路政管理所,各项职责制度所长岗位职责一、主持路政所的全面工作。二、贯彻上级路政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安排路政所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与实施。三、负责安排和部署所各县路政所(站)的路政管理工作。四、宣传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法律法规和对路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五、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较大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六、负责工程交竣工验收和路产交接工作。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工作。八、负责路政所各种文件的签发、审批和处理工作。九、负责路政人员的考核工作。十、负责路政管理经费、装备的计划、配置、管理和使用工作。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路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一、在所长领导下负责管理和

2、保护公路路产,对全线路产负责。二、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不得越权、侵权、违法行政。三、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到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四、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止、查处各种利用、占用、损坏路产的行为,按规定收取路政管理规费。五、控制公路两侧建筑区、监督、检查穿(跨)越公路和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六、按规定勘察、调查挖掘、利用、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行为,并对经批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维护公路养护、公路收费、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八、负责对违反路政管理规定行为事实、制作法定文书,并提出处理(罚)意见。九、完成上级领

3、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路政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一、着装得体、举止端庄、表态自然二、热情接待、高效服务三、业务熟练、快捷准确、认真负责四、严格纪律、团结协调、爱岗敬业五、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不卑不亢六、文明执法、程序合法、依法行政路政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六条禁令”一、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执法,违者给予纪律处分,两次以上违反者调离执法队伍。二、严禁将交通执法车辆停放在餐饮、公共娱乐场所,严禁执法人员着执法制服进入餐饮、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费活动,违者将查扣执法车辆,给予执法人员纪律处分,两次违反者调离执法队伍。三、严禁违反规定乱罚款、乱收费或私自改变收费标准、罚款不开票据,违者给予纪律处分,两次

4、违反者调离执法队伍。四、严禁滥用职权,对应审批事项故意刁难、不予审批或越权审批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调离执法队伍。五、严禁粗暴执法、违反程序执法,违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调离执法队伍。六、严禁利用职权向当事人索贿受贿,徇私枉法,违者清除出执法队伍。路政管理所请销假及考勤制度为完善和健全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请销假、考勤制度。一、年休假1、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南政办20XX25号文件规定,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每年可休假15天;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可休假20天;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每年可休假25天;工

5、作年限满三十年及其以上的,每年可休假30天;以上休假时间不包括假期内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2、职工带薪年休假按年度计算,一年一次,不得分开和跨年度使用。凡全年请病假超过二个月,请事假超过一个月,旷工超过10天的,不再安排。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职工,在审查期间不享受休假。3、职工休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4、要妥善处理好职工休假与工作的关系,遵循“合理安排休假,避免影响工作”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和原则。二、病假1、根据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工作人员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应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并经所领导批准可篇二:路政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路政车辆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安

6、全管理,保障业务工作正常开展,需进一步完善车辆的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监督车辆的安全行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支队(支队机关、所属各大队)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管理。3. 管理职责 车辆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支队办公室是支队机关车辆管理的主控部门;大队是本级车辆管理的主控部门,分别是车辆及驾驶员的业务主管部门。 各级车辆管理部门建立驾驶员的技术档案和行车记录卡,负责分类建立车辆(公务用车、业务用车专用车)档案及驾驶员档案。4. 管理要求 公务车辆使用规定 车辆的派遣人、使用人、到达地点、

7、行驶路线以及使用运行状况要认真记录,填写车辆行车动态记录以备查询。并建立驾驶员的技术档案和行车记录卡制度,认真记录其安全运行、遵章守纪等情况。 使用科室应提前到办公室领取并按要求填制派车通知单,由办公室根据车辆留置情况统一调派。 各科室不得擅自将配备的公务车辆借至外单位使用,外借车辆必须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公务车辆必须定车、定人,要按照指定地点集中停放。不得随意换车换人,驾驶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做好车辆交接记录,责任人每天查,责任部门每周查,责任领导每月查。 非工作时间业务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将业务用车停放在住宿区、娱乐场所等非工作地点。 业务用车指定

8、专人负责。对巡逻车驾驶员实行严格的考核(察)制度,必须选配思想素质、驾驶技术过硬的人员经大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支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方能担任。所有车辆在移交时,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应填机动车辆调配单。 驾驶员管理规定 凡驾驶单位的车辆者,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经考核批准后与所规定的准驾车型相符才能驾驶。 驾员员应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在支队备案,如机动车驾驶证相关信息、出生年月等。 驾驶员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服从调派、爱护车辆。坚持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查制度,确保车容整齐、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

9、道德素质,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驾驶员应爱惜单位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驾驶。驾驶员发现所开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报告本级车辆管理部门,(若大队发生此类情况,还应同时上报支队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驾驶员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

10、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车辆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立即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并报大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驾驶员非因工肇事而是因违反规定和规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使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利益蒙受损失的,责任人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还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公职等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准驾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调派、爱护车辆、积极完成任务。凡驾驶车辆的路政员,每月都必须参加安全学习,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不得缺席。 服从调派、遵章守纪、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事故无责任者,按大

11、队规定享受安全生产奖。 严禁驾驶员将燃油用于其他非正常消耗和将燃油以任何形式盗卖、倒卖和转借、外加,一经查实,除追回损失外,还将严肃追究驾驶员的责任,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交由组织部门处理。 车辆事故处理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乘人员要积极抢救伤员,及时向当地交管部门以及支队办公室报告,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对事故进行勘察、划定责任,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更不得采取私了的办法进行处理。由于当事人有意破坏现场、隐瞒事实真相或拖延不报,导致事故处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皆由当事人承担。 驾驶员出车发生交通

12、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交管部门裁定的全部责任,以及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更不得采取私了的办法进行处理。由于当事人有意破坏现场、隐瞒事实真相或拖延不报,导致事故处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皆由当事人承担。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除承担交管裁定部门裁定的事故责任外,还须承担保险金额和统筹负担之后的余下金额。 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事故经济损失的15%。 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事故经济损失的10。 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事故经济损失的8 当时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事故经济损失的5。 当事人无责任的,不承担事故经济损失。 非驾驶员未经请示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由当事人和原驾驶员承担交管部门裁定的全部责任,以及经济损失。 事故处理完毕后,当事人必须如实写出事故经过和检讨,交主管部门,并主动接受批评教育和处罚。 车辆事故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由大队上报支队车辆机械肇事月(年)报表,支队汇总后向总队上报。篇三:路政管理制度汇编目 录第一章 路政管理职责第一节 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3第二节 部门职责5第三节 岗位职责8第二章 路政工作程序标准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八节第九节第三章第一节第二节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 路政巡查制度22 路政案件处理程序31 路政许可管理程序49 路产恢复及验收制度66 超限运输治理管理办法70 路政内业管理制度76 路政装备管理制度91 路政服装管理制度96 路政内部稽查制度98 路政服务规范及要求 路政服务规范103 首问责任制度106 路政监督与考核 两公开一监督制度108 路政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110 路政人员考核与奖惩办法116 错案责任追究制125 路政特殊情况处置预案 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129 交通堵塞安全预案131 交通管制预案132 路政快速反应预案138第一章路政管理职责第一章 路政管理职责第一节 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1.机构及岗位设臵的原则路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