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任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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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察任命制度篇一:部长考察制度部长考察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考察期部长转正前,综合考查部长各项能力,对部长进行任职能力评价。考察由办公室负责,直接从各部收集各类考察资料。考察内容及步骤:部长评价含三部分,包含部长工作自述报告,部员对部长评价,主任对部长评价。1, 部长作工作自述报告报告中写明:(1)所任职务,任职时间(2)任职中所作工作,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成果 工作体会,及对工作的建议2, 部员对部长评价评价内容:(1)与部长接触次数(2)对工作任务是否交代清楚,认真评价及其指导 部员对部长建议3, 主任对部长评价 核查部长工作成效。工作任务是否及时有效完成;是否正确处理好与主任的关系;其工作上

2、的问题是否及时改正;部员能力是否把关等。(2) 指出部长工作中值得肯定及应该改进的地方(3) 部长工作态度评价办公室在部长转正前,整合三部分评价,整理后加入部长档案。由老师及主任对部长审核决定是否通过转正。大学生校园网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11月28日篇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初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水利部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实

3、施。第二章 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第四条 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做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第五条 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举荐干部,拓宽识人、用人渠道。第六条 公司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需报经人力资源部同意。第三章 干部选拔任用一般程序第七条 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干部可以从公司内部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公司外选拔任用。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可根据三类选拔职位的性质、任职要求、公司内人才储备等实际情况分别使用三种不同的方式和程序,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健全、

4、完善。第一类职位为重要管理岗位,主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正副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岗位、子公司领导班子岗位,以及公司党政联席会认定的其他重要管理岗位。对于重要管理岗位采用“民主推荐与竞争评选”(或“民主推荐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一般需经过民主推荐、竞争评选、组织考察、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1重要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第二类职位为一般管理岗位,主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内除部门正副职以外的管理岗位、直属单位各部门正副职、各工段正副职及其他管理岗位,子公司除领导班子岗位以外的管理岗位。对于一般管理岗位采用“竞聘”的方式,一般需经过自荐或组织推荐报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

5、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2一般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第三类职位为特殊管理或技术岗位,主要指公司急需的专业性强而公司内部缺乏相应人才储备的特殊管理或技术岗位。对于特殊管理或技术岗位,采用“通过第三方对外招聘”方式,一般需经过确定岗位需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提供人选、初步筛选、面试、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3特殊管理或技术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附件1重要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重要管理岗位指公司总部各部门正副职、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职位,选拔或任用重要管理岗位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与

6、竞争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综合考察、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公司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做出干部任免决定。第二条 重要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第三条 重要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般需经过下列程序:(一)确定选拔任用条件;(二)召开民主推荐会;(三)竞争评选;(四)组织考察;(五)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六)办理任职手续。第二章 确定选拔任用条件第四条 选拔任用为重要管理岗位的干部,需具备下列资格:(一)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二)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

7、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认可的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五)身体健康。第五条 针对具体重要管理岗位,需确定相应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第三章 民主推荐第六条 选拔任用重要管理岗位,在民主推荐之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与有关方面酝酿沟通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干部建设需要,研究拟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报公司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召开民主推荐会前,公司人力资源部向需参加民主推荐的有关人员公布工作方案。第七条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

8、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或者任职级别、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推荐方式、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第八条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进行统计,综合分析推荐结果。第九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第十条 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员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拟任职务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员工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公司总部各部门、直属单位人数较少的部门,可以由部门全体员工参加投票推荐。第十一条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

9、员、拟任职务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员工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公司总部各部门、直属单位人数较少的部门,可以与拟任职务所在部门全体人员进行个别谈话。第十二条 参加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第四章 竞争评选第十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民主推荐结果,从高到底确定参加竞争评选环节的人员。参加竞争评选环节的人数与选拔职位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第十四条 竞争评选一般采取演讲答辩形式,如因职位特殊需要,可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其他更加合理的方法,报公司领导决定。第十五条 竞争评选由竞争评选小组实施,评选结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统计。竞争评选小组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人力资源部

10、负责人、与拟任职务存在密切横向业务协作关系的部门负责人、拟任职务所在单位或部门5-10名员工代表组成。第十六条 竞争评选小组到场人员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第十七条 竞争评选评分计算公式:领导班子成员评分均值40%+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评分20%+横向业务协作部门负责人评分均值20%+拟任职务所在单位员工代表评分均值20%第五章 组织考察第十八条 考察对象根据竞争评选评分结果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并向公司全员公布名单。考察对象一般比选拔职位所需人数多1-2名。确定考察对象时,可适当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学位)及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等因素。第二十条 考察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审计监察部

11、组织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形成考察材料,连同竞争者民主推荐、竞争评选结果,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决定。第六章 任 职第二十一条 公司党政联席会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竞争测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党政联席会可决定暂时空缺。第二十二条 对通过以上各环节的人员,需要进行任职试用的,按任职试用篇三:干部任用制度关于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充分发挥中

12、层干部的骨干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一、学校中层机构及职数学校中层机构及干部职数,本着精简、规范、合理、高效的原则进行设置。学校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学校行政管理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应实行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相互兼职。学校设教导处、政教处、行政办公室等行政管理机构,设群团组织负责人,中层干部人数占全校教职工9%左右。根据办学规模和功能变化,对各机构岗位和职数设置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中层干部岗位设置与学校发展相适应。二、学校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3

13、、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4、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5、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群众信赖。6、身心健康。三、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方法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一般在本校在编教职工中进行,采用选拔聘任的方式。1、民主推荐或自荐。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条件审查,确定人选。2、校长提名。在民主推荐和自荐基础上征询党组织意见后由校长提名。3、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由学校党组织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不

14、同岗位职务的具体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注重其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4、考察程序。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全面考察;考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包括主要缺点和不足,以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5、集体研究决定。在充分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后,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校长任命(聘任)。6、谈话与备案。中层干部由校级领导负责与其谈话。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校务会研究的意见等有关材料由学校存档。四、学校中层干部的培养与管理1、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度。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二年。对新任中层干部实行助理制,聘任主任助理,为期一年。2、中层干部定期考核制度。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状况、工作表现、管理水平及组织能力、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等。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考核时先由中层干部向校务会述职,再由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根据考核结果对中层干部进行奖惩。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养、培训。3、中层干部的免职条件。聘期到期;年度考核等第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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