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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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问题和建议篇一:【财税毕业论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税收管理员是税源管理的重要载体,税收任务、税源管理、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都要靠税收管理员队伍去落实。如何管好、用好这支队伍是地税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结合哈密地区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一些做法,就如何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谈几点看法。一、税收管理员队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人员较少当前,税收管理员队伍人员普遍较少,受前几年征管改革强调“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影响,人员多集中到征收和稽查部门,造成管理环节人员较少。以哈密地税为例,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238人,有税收管理员72人,

2、占在职人员的%.近年来,我区经济发展较快,大部分是中小民营业户,矿山企业,税源零星分散,量大面广,因此,相对来说,税收管理员人员较少,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难度较大。素质较低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为税源管理与纳税服务,标准很高,要求很严,任务很重。目前,税收管理员队伍专业人员少,业务能力、管理水平、服务意识等都与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要求不相适应。职责不清由于基层局人员有限,所有税源管理、收入管理、征收管理、执法管理、服务管理等工作都需要基层税务人员去落实,造成税收管理员职责不清。同时,个别税收管理员还没有完全摈弃原来税收专管员“一人下户,各税统管”的弊端,个别税收管理员不明白自己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3、造成管户不清、管事不明。质效不高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监管和纳税服务方面存在质效不高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大部分基层局10%左右的税收管理员承担占税收总量80%的重点税源或纳税大户的管理,80%左右的管理员去管理占税收总量20%的小企业和个体税收。因此,造成管理的质效不高。机制不畅税收管理员制度刚实行2-3年的时间,仍处于探索阶段,目标责任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能力评价机制等还不健全,因此,税收管理员“应该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干不好怎么办,怎么检查和考核”等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应坚持的原则要坚持继承与摈弃相结合的原则税收管理员制度应继承专管员制度下实行“分片管

4、理、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和既管户又管事、既管理又服务等好的传统和做法。同时,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应摈弃专管员不受制约、“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改变动辄“下户”的做法。将基本职责定位于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提高管理和服务的质效。要坚持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所谓“管户”,就是按户管理涉税事务。所谓“管事”,就是按照管理的业务流程,针对每一户具体的纳税人实施有效的控管。要求税收管理员不仅要管户,还要管事。既要明确税收管理员管理的户数,又要明确税收管理员负责的具体事项,达到管户与管事的统一。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税收管理员的基本职责就是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加强管理能够

5、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而提供服务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密切征纳关系,提高纳税人的素质,增强依法纳税意识,有利于促进税源管理。要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明确税收管理员管理范围的时候,既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又要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既要按经济区域划分范围,又要根据税收管理员的能力高低,管理重点税源、中等税源和零散税源,做到税源管理和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增强管理的质效。篇二:对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思考对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思考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机关内部形成了以规范的税收专业化分工管事制度代替专管员管户制度的工作模式,较好地防范了随意执法、为税不廉等现象的发生,征管质量

6、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尽快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对纳税人进行动态监控,提高税源控管能力已成共识。但在工作实践中,管事制度与管户制度相分离,税收信息缺乏综合利用,管理手段单一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稳定、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工作模式还没有建立起来,减缓了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速度。笔者认为,在全面落实管事制度的同时,借鉴管户制度的优点,强化日常稽查与纳税评估,发掘税收信息的综合利用价值,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监督,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一、影响税收管理员制度顺利推行的因素分析(一)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日常联系被切断,税收管理目标分散

7、。“一人进厂、各税统管”的专管员制度取消后,取而代之的是分工越来越明晰的管事制度,这项制度更多地强调为纳税人服务和加强稽查,坐等纳税人上门申报,大幅度地减少税务人员进入纳税户经营场所进行管理的次数,税务机关与企业的日常联系被切断,造成了税源监控管理上的空档。由于征收和管理基本上都是柜台式服务,税务机关获得的各类涉税信息,大多数来自于纳税人的主动报告,纷繁复杂的项目、内容、数字,分散了税务机关的管理目标,涉税信息的真伪性、完整性没有可靠保证,容易造成漏征漏管现象。(二)税收管理没有落实到纳税人经营的全过程,降低了征管质量。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以经营最终消费品的个体、私营业户发展迅速,这些纳税人的

8、纳税意识普遍淡漠,依法纳税自律能力较低,经营分散,流动性、隐蔽性强,再加上现金交易的普遍存在,造成了税收征管中的“死角”和“盲点”。(三)税源监控工作主要通过计算机系统来进行,税收信息缺乏综合利用。实际工作中,计算机系统接受的是纳税人申报的资料,税源监控以静态资料分析为主,而且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税收信息缺乏综合利用,无法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实施全方位、立体化、动态控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停留在发票、申报表、财会报表上,没有深入到纳税人实际经营的全过程,税务机关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管理纳税人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管理的方式以就票审票为主,辅之以交叉协查,对工业企业的生产过

9、程、商业企业的实际库存没有有效的管理措施,形成了“卡两头,漏中间”现象。据青岛市有关部门统计,全青岛市的工业企业20XX年下脚料价值1亿元,按照17%的税率计算应当实现增值税1700万元,按小规模纳税人6%的征收率计算也应当上缴税金600万元,而实际数字却相去甚远,这正是对企业缺乏有效监管的例证。帐外经营行为大量存在,低税负、零税负、负税负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四)管理层次肤浅,降低了整体税收管理效能。以基层分局为例,办事程序增多,虽然规范性得以强化,征收与管理主要是事务性工作,加大了日常工作量。税收管理停留在静态资料分析、以票管税等手段上,未能真正起到管理作用。每到一般纳税人年检、税务登记证

10、年审,申报入库期申领发票,整个服务厅如同集市,有的税务人员一天需要审核表格600余份,年度审查不可能深入。税务机关在发票验旧售新时,只是审查是否用完、发票开具是否规范,对开出发票所载销项税额是否已全额申报则不能审查。另外,考核基层分局管理质量,主要通过申报率、入库率、申报准确率等指标反映,为提高相关比率,基层管理人员增加了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催报催缴,而纳税人是否真实地反映了自己的纳税情况、“申报准确率”是否准确却缺乏细致深入的审核。二、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可靠保证(一)借鉴“专管员”制度的优点,会增强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针对性。对“专管员”制度,许多专家和税务同仁都已作出了不

11、同的评价。笔者认为,“专管员”制度在税源控管方面有其积极的因素:一是能够保证税收收入及时完成;二是专管员较全面地掌握企业的各类情况,能够根据企业财务核算、资金周转、货物购进、生产经营过程、销售方式不同时期的变化,发现企业在纳税方面有无异常,做好税收控管;三是日常管理具体到人,减少了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现阶段,发挥管户制度的长处,将管事制度和管户制度进行有机结合,对强化税收管理员的职能非常有益。就同一纳税人而言,其与税务机关交涉各类事物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如果孤立地看待每件事物,多人管理一个企业,往往形成都管都不能深入,难以发现纳税人的异常情况,使企业脱离了税务机关的有效监控。强化税收管理员职能,

12、实行分企业、分类别、分地域的管理,责任到人,对税源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建立健全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设置征管资料数据库,通畅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高效的税收信息共享网络,提高税收信息的综合利用效率,使税收管理员能够利用静态和动态的资料对税源企业进行综合分析、预测、管理和监控,将会有效地减少税收征管中的盲目性,促进征收、管理、稽查的协同发展。(二)职责明确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工作的基础,贯穿于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全过程。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税源的规模和分布情况,用动态的控管方式掌握纳税人的经营方式、会计核算方式、税源变

13、化趋势,能够较大的提高征管工作中的主动性。在基层,根据管辖户数、纳税人的经营规模、纳税数量等实际情况,设置数量不等的税收管理员专岗,对重点税源实行定人管理;对中等规模的纳税人实行专人分类管理;对个体、规模较小的纳税人实行划片管理,重点、中等税源规定统一的标准,便于税务机关内部考核、管理。以即墨市国税局为例,全局将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69户企业列为重点税源,实行定人管理;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57户企业列为中等税源,实行分类管理;50万元以下和个体业户实行分片管理。城区设立个体税收管理分局,农村分局设立个体税收管理岗位。税收管理员的基本职责为:在做好户籍管理的基础上,对控管的纳税人进行长

14、期的跟踪式监督,及时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加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衔接,对出现纳税异常的企业进行评估、稽查,在分管的区域内开展清查漏征漏管工作。20XX年同1999年相比,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增加80户,重点税源增收万元,增长%,清理双漏户近400户,税款90余万元。这样的管理制度,将税收管理员从纷繁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使税务机关由坐家等税的被动局面变为主动出击管理,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三)税收管理员制度内容的基本构思。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应当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适应税务机关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的需要,建立“以管事制度与管户制度相结合,以健

15、全高效的税收信息共享网络为依托,以日常稽查和纳税评估为主要手段,明确职责,加大内外监督力度,对纳税人实际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的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对提高税务机关整体税源监控能力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三、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配套措施如上所述,税收管理员要做好日常管理,三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调查、分析和预测,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不了解,或者仅仅依靠企业编报的各类报表要做好税源控管,无疑是纸上谈兵。健全管理措施,赋予税收管理员相应的权利,正确划分管理员与其他岗位的执法权限和责任,成为保障管理员制度顺利推行的先决条件。(一)赋予税收管理员稽查权,保证税收征管信息的准确性。实行“一级稽查”后,稽查权

16、集中在各级稽查局,而稽查局的日常工作被专案稽查、专项稽查、重点稽查、“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占用了大量时间,没有形成对申报资料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核实制度,不能保证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所提供的税收信息的准确、完整,难以形成强有力的以查促管工作局面。因此,应当授予税收管理员日常稽查权,将日常稽查作为税源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保证纳税人如实、及时申报。根据新征管法的要求,对纳税人进行检查必须出示检查证件和检查通知书。因此,建议建立稽查局统一管理,基层定期汇报、申请制度。即:稽查通知书由稽查局统一管理,设置稽查通知书发放权限;各基层局上报税收管理员名单和控管纳税人名单,基层局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日常检查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稽查局提出申请,由稽查局选案部门及时作出决定,下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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