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环保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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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市级环保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根据唐山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2016年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唐环领办20161号),2016年安排市级环境污染治理奖补专项资金6600万元,专项用于环境污染治理相关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二)项目绩效目标。1、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切实改善唐山市整体环境质量,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工作力度,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促进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以改善民生为主要目标,年初上报人大总目标

2、是,预计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预计减少COD、NOX排放0.3万吨和0.02万吨;编制唐山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调研及规划1篇;编写出PM2.5污染物来源情况环境科研报告1篇;农村污水处理试点村2个;饮用水源地保护设置警示标牌200个;饮用水源地编制保护规划1篇;监控指挥中心平台系统设备软件8套;监控指挥中心改造200平米;购置机动车尾气监测车1台;新建空气子站18个;化工集中区环境风险调查与研究分析研究报告1篇;视频监控系统67台;监控平台软件系统6套;无人机及配套设备2架、套;暗管探测仪1套;遥感监测设备1套;执法手持定位仪3台;达到国控点标准空气自动监测子站数量7,化学需氧量、氨氮

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和pm2.5考核指标达到省考核要求。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6年初,我市初步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规模化养殖场综合治理项目共计40个项目,包括3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和2个有机肥厂建设项目。根据环保部减排核查要求,规模化养殖场在原有治理模式(防雨防渗粪便堆场+雨污分流+沼气)基础上,粪便生产有机肥的,减排核查认定其化学需氧量、氨氮去除率均为100%,与原有的治理模式相比,大大提高了减排效益。我局在大力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推进有机肥生产企业建设工作,确保完成2016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截至2016年底,列入减排计划的规模化畜禽

4、养殖污染治理奖补资金的40个项目全部完成,根据河北省总量核查共计实现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03万吨和氨氮削减量0.1万吨。2016年我市筹划大气减排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完成后,共计实现二氧化硫削减量3.4万吨和氮氧化物削减量2.73万吨。完成编制唐山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调研及规划1篇;因实施了大气污染网格化精准监控与决策支持系统,准备2017年编制大气污染限期达标规划,PM2.5污染物源解析项目因变动终止,故未完成PM2.5污染物来源情况环境科研报告1篇;完成农村污水处理试点村4个;按照唐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要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勘界工作后更新标志牌,因2016年未完成勘界工作,

5、故而未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设置警示标牌200个工作;新建空气子站18个,工作需求调整为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1套;因招投标手续没有履行完毕,未完化工集中区环境风险调查与研究分析研究报告1篇完成饮用水源地编制保护规划1篇;完成监控指挥中心平台系统设备软件8套;完成监控指挥中心改造200平米;完成购置机动车尾气监测车1台;完成视频监控系统62台,总计需完成完成视频监控系统67,因5套是安装在电厂及水泥厂不需再进行监控;完成环境监察信息化控制平台中监控平台软件系统6套;因技术书方面和人员配置等局限行问题,将购买2架无人机改为购买无人机服务1套;完成暗管探测仪1套;因目前我国国内没

6、有符合我局计划采购参数的产品,国外仅有两个国家的2款产品在我国经营,且都存在技术上的缺陷,故遥感监测设备1套终止采购;未完成执法手持定位仪3台采购,2017年完成采购。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控数量215个。达到国控点标准空气自动监测子站数量7,陡河水质监测站及其水库自动监测预警系统提供水库水质变化情况,为现正在运行的空气子站运营和水站运营情况。2016年实际达到考核要求的环境治理奖补项目44项,其中污染减排项目44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4项,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给与了资金拨付,项目工程进度完成计划100%;验收合格率100%;对项目实施满意度90%以上。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唐山市环境保护

7、局2016年度安排市级环境污染治理奖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项目总资金6600万元,其中节能减排630万元、环境监测监察4470万元、大气污染防治200万元、水污染防治1300万元。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一)资金使用2016年度安排市级环境污染治理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总资金6600万元,2016年10月进行了预算调整,节能减排630万元调减6.5万元剩余623.5万元;环境监测监察4470万元调减2753.36万元剩余1716.64万元;水污染防治1300万元调减627.2万元剩余672.8万元,大气污染防治200万元调减200万元剩余0元;四项共调减预算3387.06万元用于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控系

8、统建设。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节能减排630万元调减后的623.5万元中共支出323.5万元。包括:1、唐山市总量十三五规划23.5万元;2、2016年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治理资金300万元。剩余300万元资金财政年底统一收回。环境监测监察4470万元调减后的1716.64万元中共支出1630.66万元。包括:1、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环境监察信息化控制平台购置设备64.086万元,无人机服务46.36万元,移动执法办公终端服务费45.024,软件216万元,软件配套服务器硬件122.4594万元;2、环保指挥系统升级改造436.5万元,环保指挥系统升级改造监理费8万元;3、工况监控系统运营维

9、护线路费用7.92万元;4、监控中心日常运行维护:黑度视频监控系统维护50万元,视频监控光纤费41.9384万元,政务外网、OA系统光纤费9.6万元,短信平台通讯费2万元;5、视频监控系统升级高清项目(黑度2期)124.2万元;6、空气子站运行费226.672万元;7、危险废物污染规划9.5万元;8、声环境功能区划8万元;9、水站自动监测运营费7.8万元;10、大气污染防治中期评估9.6万元;11、机动尾气监测车195万元。剩余85.98万元资金财政年底统一收回。水污染防治1300万元调减后的672.8万元中共支出662.8万元。包括:1、水污染防治规划24万;2、唐山市主要河流断面修复治理项

10、目90万;3、引滦入唐流域源解析60万;4、水污染防治工程270万;5、陡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报告9万;6、唐山市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立法调研9.8万元。7、美丽乡村建设200万元。剩余10万元资金财政年底统一收回。截至2016年底,列入减排计划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奖补资金的40个项目全部完成,根据河北省总量核查共计实现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03万吨和氨氮削减量0.1万吨。2016年我市筹划大气减排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完成后,共计实现二氧化硫削减量3.4万吨和氮氧化物削减量2.73万吨,均为下达减排任务后经费各相关企业自筹支付。其中40项规模畜禽养殖场减排项目达到考核要求的按照以奖代补

11、、先建后补方式给与了资金拨付。(二)资金管理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出让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冀财建2011202号);唐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唐政发201030号);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唐环发201077号);河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冀财预201168号)等相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严格按项目确定的拨付补偿标准给予拨付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按不同环境治理任务设立专项项目,根据项目完成验收情况进行资金发放,确保治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

12、法。本次2016 年市级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整体评价指标的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绩效和结果绩效两大部分,分为目标设定、组织管理、资金落实、实际支出、财务管理、产出指标、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八个方面,评价指标分为三级,包括2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确定了项目管理绩效指标和结果绩效指标两项评价标准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2.绩效评价等级通过对指标体系量化评分,绩效评价分为四个等级,即: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85-95分(不含)为良好;70-85分(含)为一般;70分(不含)以下为较差。在运用评价方法时,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本次评价主要采用以

13、下几种方法:(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2016年3月31日前,各资金使用单位完成绩效评价自评工作;2、2016年4月10日前,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草案),并到相关单位实施模拟评价。3、2016年4月10日前,向被评价单位下达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通知书,被评价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4、2016年4月中旬,印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5、2016年4月中旬开始,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各层面

14、实地调查样本及遴选方法和数量。第一层面: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第二层面: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第三层面:各项目承担单位。6、2016年4月31日前,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6年安排市级环境污染治理奖补专项资金6600万元,市财政下达到我局66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均为环境治理项目的奖补专项资金,在完成治理项目并验收完成后,环保局以以奖代补方式拨付资金,下达时间是2016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及时率100%。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出让金

15、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冀财建2011202号);唐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唐政发201030号);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唐环发201077号);河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冀财预201168号)等相关规定。为切实改善唐山市整体环境质量,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工作力度,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促进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以改善民生为主要目标,2016年实际达到考核要求的环境治理奖补项目44项,其中污染减排项目40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4项,项目工程进度完成计划100%;验收合格率100%;对项目实施满意度90%以上。其中为推进我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建设,确保完成2016年度省达我市减排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设立我市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治理项目补助资金。(1)资金补助范围及条件列入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项目、轧钢企业加热炉脱硫项目、造纸企业拆除项目和有机肥加工厂等畜禽粪污集中处理项目等;项目应于2016年11月底前建成,通过县(市)区环保部门验收并投入运行。(2)资金补助原则及方式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治理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项目建成并经竣工验收通过后,拨付资金补助;列入结构减排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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