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档案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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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出所档案保密制度篇一: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一、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保卫国家机密,爱护国家财产。二、定期对保密文件材料档案进行清查,若发现被盗遗失或其他可颖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三、借阅保密档案时,要严格手续,保密档案未经审查批准,绝对不能翻印复制摘抄。四、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十不准”,做好保密档案的收发登记,移交等工作。五、对有失密泄密的现象,应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六、经常对档案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篇二:档 案 保 密 制 度档 案 保 密 制 度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遵

2、守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二、凡重大科研成果、发明创造、本单位党委、行政会议记录,涉及不宜公开的政治机密和有关产权、债务、边界纠纷等档案,应作秘密保管并严格控制查阅范围,需要查阅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三、凡未经公布的统计数字,未做结论的干部调配、考察、内部评议,不宜公开的方针政策规定、个人隐私等档案,应做内部管理,不得擅自扩散。四、凡作秘密和内部管理的档案,应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严禁擅自拍照和复制,利用者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五、销毁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进行鉴定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后,由两人以上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不准将机密材料、内部资料、作为废

3、纸出售。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具备档案专业知识,依照档案法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二、负责对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熟悉档案室情况,热情、准确、及时为利用者提供档案,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四、定期检查、核对和清理档案资料,发现生虫、长霉、纸张破损、字迹褪色等情况,及时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治和补救,建立检查记录簿,做好有关情况记载。五、积极主动地向分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六、树立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七、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档案室管

4、理制度一、为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档案库房实行专人管理、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入内、开启。二、档案室专房专用,不得在室内办公和堆放杂物。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三、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光、防潮、防高温等基本设施,并定期做好经常性技术管理,对运行失灵、过期失效的消防设备应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及时更换,并熟练掌握消防操作技能。四、接收、移交、借阅和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登记、交接手续。五、档案室内要经常进行通风,打扫,保持清洁干燥,按时更换防虫药品。下班时,要注意锁门、关窗、关灯。机械设备不用电时,要及时关闭电源

5、开关。六、每次长假前应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制度一、档案室档案、资料主要供本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使用,外单位人员需要查阅,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查阅。二、查阅档案、资料须事先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档案室不予提供档案、资料。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借出档案室,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出手续,限期归还。档案资料的借出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确需继续借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四、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严禁在文件材料上划线、打勾、作记号、折角等,严禁涂改和拆撕档案,违者且造成档案损毁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

6、责任。五、查阅档案者有义务将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室,以利探索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立 卷 归 档 制 度一、凡本单位在党、政、工团、基建、对外业务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统计数学、图纸、相片、录音(像)、报表等)均属归档范围。二、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页数应完整齐全,每份文件的印件与底稿、正件与附件、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不得分开,文电要合一整理。三、各类档案在装订前,应去掉金属物,取齐上沿和左沿,大张、小页、破损文件应折叠裱糊,文书档案以件为单位采用专用装订卡钉左侧装订。案卷封面书写工整,编号排列规范有序。四、文书档案归档文件目录永久、定

7、期30年、定期10年打印一式三份,除一份装入档案合内,其余按保管期限,分别用归档文件目录夹装订成册。五、本机关的编号文件,应留存两份,一份立卷归档,另一份作文件汇集,同时要做好相应纸质文件的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篇三:档案管理保密制度XXXXX担保有限公司档案管理保密制度总则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业务机密、公司行政财务机密。担保业务机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客户调查报告、审查报告、客户资料、担保收费情况及公司反担保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文书

8、、公司评审会记录、公司担保业务报表、统计报表等等。公司行政财务机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担保资格申报和审查资料、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公司与银行合作资料和法律文书、公司申报各项补贴材料及主管部门的批复、公司财务报表、账簿等等第三条 公司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人员、文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档案管理第六条、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档

9、案部提交备份。第七条 公司档案部负责公司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第八条 归档范围1、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3、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4、政府、项目批文、合同;5、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6、公司担保资料(客户名单、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客户调查报告、审查报告、客户资料、担保收费情况及公司反担保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文书、公司评审会记录、公司担保业务报表、统计报表)7、公司签定的各类

10、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立卷归档要求1、档案部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要求文件原件放入档案室立卷归档案卷,以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复印件放在办公室文件柜。2、担保业务资料的归档由担保部内勤按照业务办理的要求负责收集,并即时交档案部归档。担保部、风险部使用业务资料时,应按要求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原则上只提供复印件。档案部管理员负责借阅资料的回收。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十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

11、、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第十一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十二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

12、策文件、法律文书资料为绝密级;(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第十三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保密措施第十四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第十五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

13、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第十六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元以上 元以下:(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制度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14、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第十九条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2.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保密协议的期限;4.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5.违约责任。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第二十条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文员等员工的以下行为: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非高级员工不实行“竞业禁止”制度,不签订保密合同,但对有证据表明侵犯本公司技术及其他商业机密,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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