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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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货交易所的规章制度篇一:期货管理制度期货业务管理办法一、期货运作的基本目的和意义1、利用期货市场通过套期保值锁定成本和利润,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实现企业的经营计划和目标。 2、套期保值功能的实现须将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结合起来运作,且在财务上进行合理的匹配和处理,才能确保套期保值功能的实现,进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二、期货操作量的确定原则1、为有效地利用期货市场,根据公司的合同定价原则和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于需要保值的部分,在财力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可进行适量的保值操作。要有明确的期现保值计划,规定进出的时机和数量。2、在市场具有特别机会的情况下,在财力允许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

2、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相结合,提高收益。同样要有明确的操作计划,规定进出的时机和数量。3、期货操作的品种只限于金属铝,特殊情况另议。 三、期货操作的决策程序 1、套期保值期货决策程序1)由供销部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套期保值的初步方案报分管副总经理。2)由副总经理召集供销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3)由总经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决定,下达执行指令。 2、套利期货自主决策程序1)为提高期货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和对市场的敏感性,在市场具有较明确的发展方向时,期货操作人员可自主决定进行适量的操作,但持仓总量必须在40手以下,且若有亏损,则亏损额必

3、须在50万元以下。四、套期保值方案的基本内容 1、市场分析及预测2、综合成本分析的基本数据及预期利润 3、计划入市数量、月份分布及价位区域 4、计划平仓价位区域 5、可能需要的保证金数量 6、风险控制的要点及说明五、期货运作的职能部门及基本职责期货运作归口供销部管理,其基本职责如下:1、期货交易风险大,相关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学习相关知识,认真分析和整理市场信息,积极运作,为公司多创效益。 2、期货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纪律,超出其自主权限以外的保值操作,必须按公司决策程序批准的计划方案进行,绝不允许超出方案操作。当有持仓或持仓发生变化时,须将当日持仓变化情况报供销部长和分管副总经理。

4、3、期货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交易记录,当日交易结束后,应及时与经纪公司核对交易结果并由领导签字进行书面确认。 六、期货运作的奖励为充分调动期货运作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公司将在每年年底,根据期货运作的净收益的多少按5-8%进行奖励。企业期货投资风险的内部控制摘要: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无论是国家高层还是国内企业,对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重视程度都越来越高,对套期保值为国民经济服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但是,由于我国期货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套期保值的功能发挥受到限制,导致企业在套期保值过程中对风险的把控能力不尽如人意,出现了不少套保亏损额度较大的案例。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其中既有国内期货市场

5、功能发挥的局限性因素,也有企业自身操作失误的原因。期货交易具有规避价格风险的功能,但由于期货投资本身的特点所致,进行期货投资同时具有很大的风险。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是规避期货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关键词: 期货 风险 内部控制期货投资最主要的意义之一就是帮助企业转移、规避价格风险,它是一种预防措施,它通过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同时做方向相反而数量相同的交易,如果现货市场上由于价格波动给交易者造成了损失,可以被期货市场的交易盈余抵补,因此,也起到了价格风险对冲的效果。但是期货投资业务本身是高收入高风险的投资业务,近年来发生过多起由于风险控制不当,而发生巨额亏损的事件,如巴林银行倒闭案以及中航油巨额亏

6、损事件。那么,企业如何去规避在进行期货投资时可能面对的风险,如何将风险置于可控制的范围内,从而获取高额回报?笔者认为,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是规避期货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1 内部控制的基本含义内部控制理论是随着企业内控实践经验的丰富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大致经历了内部牵制、内部控制系统、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四个理论阶段。1992 年,COSO 委员会提出了一个内部控制的专题研究报告 内部控制:整体框架 ,即COSO 内部控制框架。该报告将内部控制定义为,“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并认为内部控制包含

7、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以及监督等5 个方面。内部控制的目的就是帮助企业正确地管理和控制风险,而非减少风险。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建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梳理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对关键控制流程进行风险分析,找出风险点和控制缺口,通过强化相关部门控制职责,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完善制度规范,建立测试方法和标准,保证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2 企业期货投资业务流程及其风险管理期货投资风险是指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期货投资收益的可能值偏离期望值的可能性和幅度。对于期货投资活动而言,风险伴随于整个期货投资活动。也就是说,控制期货投资风险,应确定期货投资业务流程,进而找出流程中的重要风险点并制

8、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是有效规避期货投资风险的关键所在。2 . 1 业务流程的基本含义及基本特征业务流程的基本含义是指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全部线路和环节,即产品从开始接收操作直到最后完工所经历的全部业务手续,包括业务流程所涉及的全部人工工艺、计算机操作工艺、管理工艺、监护工艺过程。企业期货投资业务的流程:投资者在进入期货市场前,要与所选定的经纪人结合定期制定投资计划。当决定从事期货交易时,首先要向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经纪商开立帐户,同时建立印鉴卡,签妥合约书,此后投资者资金进出全凭印鉴。交易投资者通常以电话通知的方式给经纪人交易订单,订单上包括买或卖商品种类、契约数量、提运月份及价格等。当经纪人应下订单时

9、,即以口头复诵一遍,或以书面邮寄方式确认订单。该交易订单立即被送到经纪商办公室的电讯室,登记、打戳时间,然后立即由电讯室以电话通知交易所的交易厅内该公司的电话员,电话员记下订单传给柜台的交易经纪人,在交易厅内进行交易。成交后,经纪人即在该订单的价格上背书,如果该订单没有价格限制,则经纪人填上成交价格以后,再由电话员传回公司电讯室。客户经纪人立即以电话口头方式通知客户交易已经完成,随后再以书面确认完成。每天交易结束时,会员经纪商再将当日所有交易,报给结算单位,由结算单位进行当天的结算工作。2 . 2 企业期货投资业务流程风险从期货投资业务流程中可以看出,期货交易不是客户之间面对面的交易,它需要通

10、过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经纪人,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操作程序和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和结算。期货投资业务流程表现出直观性、人际性、流程具有严格的流程方向和步骤秩序的特征、流程没有完全封闭的时间界限及隐含着路线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基本特征。经过对企业期货投资流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评估及分析后,得出企业期货投资业务流程面对如下几种重要风险: 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发布市场信息; 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查处违规行为。第九条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申请书; 章程和交易规则草案; 期货交易所的经营计划

11、; 拟加入会员或者股东名单; 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或者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 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及情况说明;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第十条 期货交易所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设立目的和职责; 名称、住所和营业场所; 注册资本及其构成; 营业期限; 组织机构的组成、职责、任期和议事规则; 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 基本业务制度; 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变更、终止的条件、程序及清算办法; 章程修改程序; 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 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事项外,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章程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会

12、员资格及其管理办法;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对会员的纪律处分。第十二条 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 风险管理制度和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 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期货交易信息的发布办法; 违规、违约行为及其处理办法; 交易纠纷的处理方式; 需要在交易规则中载明的其他事项。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在交易规则中载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第十三条 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第十四条 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由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合并前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期货交易所承继

13、。期货交易所分立的,其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期货交易所承继。第十五条 期货交易所联网交易的,应当于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第十六条 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不得设立分所或者其他任何期货交易场所。第十七条 期货交易所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 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会员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中国证监会决定关闭。期货交易所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解散的,由中国证监会批准。第十八条 期货交易所因合并、分立或者解散而终止的,由中国证监会予以公告。期货交易所终止的,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一节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第十九

14、条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设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审定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修改草案; 选举和更换会员理事; 审议批准理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审议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使用情况; 决定增加或者减少期货交易所注册资本; 决定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事项; 决定期货交易所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一条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会员理事不足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人数的2/3; 1/3以上

15、会员联名提议; 理事会认为必要。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由理事长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会员。临时会员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有2/3以上会员参加方为有效。会员大会应当对表决事项制作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理事签名。会员大会结束之日起10日内,期货交易所应当将大会全部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第二十四条 期货交易所设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拟订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修改草案,提交会员大会审定; 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提交会员大会通过; 审议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提交会员大会通过; 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决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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