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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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区审批制度篇一:经济开发区入区企业管理办法*开发区入区企业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项目的准入、运作和管理,推进开发区产业项目建设,提高对入区企业的服务质量与效率,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开发区管委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塑造一流队伍 创造一流业绩 打造一流平台”的目标,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和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第三条 入区企业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一)遵守国家、省市县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二)遵守开发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三)自觉参加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四)按时填报开发区管委会下发的各

2、类调查和统计表,提供项目建设进度表,严格按照进度表实施,及时提供项目投资依据。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入驻开发区的所有企业。第二章 项目准入第五条 申请入区的投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二)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三)符合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保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四)固定资产投资投入5000万元以上;(五)项目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亩;(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当地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力。第六条 对申请入区的投资项目,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国土(海洋)局、住建局、电力局、水务局等相关单位,以及项目引进单位对项目进行论证,确保申请

3、入区项目符合入区条件。第七条 对符合入区条件的投资项目选址,根据产业布局和现有土地的实际情况,原则上需要做出两个选址方案。第八条 对符合入区条件的投资项目,总投资在3亿元以下,或占地低于150亩的,由项目引进单位起草项目简介报县产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总投资在3亿元(含3亿元)以上,或占地高于150亩(含150亩)的,由项目引进单位起草项目简介报县产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第九条 对县产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通过的项目,由*县人民政府(或授权开发区管委会)与项目投资方签约。第三章 项目用地管理第十条 开发区项目建设用地必须依据开发区产业功能分区规划安排使用。第十一条 开发区提

4、供土地为现状土地,部分土地需要进行整理。项目选择整理土地的施工单位,须从*县范围内具有合法土源的施工单位中进行选择(开发区可以为企业提供施工单位名单)。第十二条 项目选址用地如尚未征收,涉及用地为陆地的,由土地所属乡镇进行征收,开发区管委会配合;涉及用地为海域的,有发包单位进行征收,开发区管委会配合。第十三条 对于需要采取招拍挂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项目,项目按8万元/亩(地区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待办理完国有土地出让权证后,返还部分土地出让金至协议金额;对于占用存量建设用地的项目,按照协议金额交纳。第十四条 开发区项目建设用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县国土局在法定时限内办理,

5、但在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超过五分之一之前,只提供复印件给入区项目(原件暂由开发区管委会保管),待固定资产投入超过五分之一后,方可将原件移交给项目单位。第十五条 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原则上10年内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确需转让的必须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第十六条 入区企业取得土地后造成土地闲置的,将按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依法处置。对闲置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对闲置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第十七条 项目用地需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严禁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和绿化用地比例超标。第四章

6、 项目规划管理第十八条 项目入驻开发区应向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建设设计图纸(包括厂区平面图、建筑物及厂容厂貌效果图),整体设计效果要美观、大方,并符合开发区的总体规划。第十九条 入区项目必须严格按经审查批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施工,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性的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管。若擅自改变平面布局、外墙色彩、单体设计或不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的,开发区管委会将责令其停建、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将予以强行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第二十条 入区项目在取得用地红线图一个月内,应依据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住建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

7、单位进行建筑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经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后,报住建部门审批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第二十一条 设计要求:入区企业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且按园区总体规划要求设计;建筑密度(强度)及容积率、绿化率必须达到规划条件通知要求;消防通道宽度不少于6米;周边围墙必须采用通透式围墙,单体设计和色彩应按核定方案进行建设;污染治理项目设计必须委托具有环保治理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环评报告要求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设计,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验收。园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按规划部门批准标准实行严格控制。第五章项目建设管理第十九条 入区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行政审

8、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篇二:开发区机关工作管理制度XX机关管理制度一、工作业绩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向前发展,鼓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争先进位,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及奖惩对象办事处、管委会在编、在岗机关工作人员。(二)奖惩办法及标准1、分线奖惩(1)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奖1000元,受省直部门表彰的奖500元。(2)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奖300元,受市直部门表彰的奖200元。(3)分管工作在全市排列后3名者,对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各罚200元。2、个人奖励(1)受省级(包括省直部门)以上

9、表彰的奖500元。(2)受市委、市政府(包括市直部门)表彰的奖200元。(3)年终评10名机关先进工作者,各奖500元(班子成员2名,中层干部8名)。3、出勤奖惩凡在每月内,不迟到、早退、不缺勤,每人奖励50元。凡机关开会或组织机关活动,参加人员迟到罚款基数为20元,超1分钟加1元,缺席一次罚款50元(由分管领导先行垫付)。凡无故缺勤一次扣50元,罚款由处纪委派专人管理,一月一通报。(三)奖金领取办法年终由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总省市获奖情况,经党委会审定后,在机关干部大会上一次性发放。机关先进工作者依年度省市获奖,平时业绩,民主推荐,党委最后审定。二、争引资金奖励制度针对全区机关债务重,发展任务重

10、,干部福利差的实际,为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向外争取资金的奖励办法。(一)争、引资金范围争取国家(各部委)、省厅(局)、市直各部办委局、市内企业和市内外个私业主的无偿资金或捐款(不含计划内的拨款)。引资为市内银行和相关金融单位分年度的还本无息资金。(二)争、引资金奖励对象凡属机关工作人员通过亲朋好友、村干部及群众牵线搭桥为处争、引资金的,都可以享受奖励标准规定的一次性奖励。原则要求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引资不少于2万元。(三)奖励办法及标准1、无论通过哪种途径,争取无偿资金5万元以上(含5万元),按争取金额的30%计奖,争取无偿资金5万元以下,

11、按20%计奖。2、引进还本无息资金。使用期在五年(含五年)以上,按引资额的3%计奖;使用期二年(含二年)以上五年以内按引资额的2%计奖。3、引进国家下拨的政策性扶持资金需要还本金的按3%计奖,不需还本金的按争取无偿资金标准给予奖励。(四)奖励兑现及说明无论是争取的无偿资金、捐款或引进有偿资金,只要资金一到帐,处财务室即按奖励办法给予一次性兑现,主要领导及分管财经领导争取资金不在计奖范围内。在争、引资金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均在奖励资金中,不再报销任何费用。三、理论学习制度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政治理论素质,根据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采取分散自学

12、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名干部每周自学不得少于4小时,每周四晚7:00为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如有变动,由党政办另行通知)。每名干部要做到按时参学,不得随便请假、无故缺席。党委中心学习领导小组每月另外组织一次学习。(二)勤做笔记,勤写体会文章。每次学习必须做到有记载、有笔记、有体会文章。领导干部每年学习笔记不得少于2万字。中层干部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每个支部每季度办一次学习专栏。每名干部要积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凡被国家级刊物采用的奖励1000元,凡被省级刊物采用的奖励500元,凡被市级刊物采用的奖励200元。(三)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每名干部要及时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做到勤下基层、

13、常与群众交流,及时将农业科技、法律知识等送到群众手中。四、机关考勤制度(一)实行领导值周及周一签到点名制度。党委成员按照安排实行轮流值周。值班领导每周必须抽查两次,并作好抽查记载。机关干部外出、下乡必须向分管领导请示,党委成员必须向党政综合办公室说明去向。(二)请假制度。机关干部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半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报分管领导和党政办公室备案,一至两天由分管领导批准,党委成员由党委书记批准,超过两天必须书面申请,并报党委书记批准,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做好记载。(三)会议纪律。召开需村支部书记、处直主要负责人及机关干部参加的会议,由党委书记审批;其它各线需召开专题会议,由分管领导审批。凡是办

14、事处召开的各种会议,应参会的领导和机关干部必须按会议要求按时到达会场并签到,未参加会议的机关干部由主持人作好记载,并交党政综合办备案。参加市处其它工作会议的报党政办公室记载后视为正常上班。每周一点名会上,由值班领导通报上周由党政办公室汇总后的考勤情况及参会情况。(四)值班制度。凡节假日或市安排需要进行政务值班的,每人每天补助50元。(五)奖惩措施。凡每月超过15天不请假不上班,扣发当月补助工资。除内退、病休和办理正式停薪留职手续等特殊情况外,全年不上班的,停发工资。每月的考勤奖,财务室凭分管机关领导签发的考勤奖惩明细予以发放。(六)其他制度。凡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的,凭申请书与处机关签定协议后,

15、只发卡上工资,不享受津贴等其他待遇。中层干部女同志年满50周岁、男同志年满55周岁,因身体等原因,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委同意后才能离岗退养。五、生活接待制度(一)接待原则。本着热情、节俭,分线对口接待,执行标准按程序办理的原则,一月一结帐,一月一通报。(二)接待范围。省市领导、市直部门一把手、市派工作督导和检查组,招商引资客商、兄弟单位领导、市现场会和其它大型活动有关人员。(三)接待标准。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到处检查指导工作,需安排就餐的,每桌不超过XX元(含酒水);市直部门派工作督导和检查组、招商引资客商、兄弟单位领导来处联系工作,需安排就餐的,每桌不超过XX元(含酒水);市现场会和其它大型活篇三:对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对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考目 录论文摘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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