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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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集体决策制度篇一:学校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力所乡中小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避免或减少失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决策内容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通过教代会、工会集体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1、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置;2、中层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3、凡涉及带有法规性质的规章制度,绩效分配;4、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优情况;5、应由

2、集体或教代会、工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二、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1、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必要时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2、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作出评估;3、集体讨论决策前,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提前1天通知班子成员;4、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和教代会、工会成员到会方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其中,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成员到会方能表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也应是在集体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下进行;5、如需会议对所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应根据议题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表

3、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6、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三、要求1、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2、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定期向集体班子通报。3、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次再讨论表决;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4、对会议进行期间临时要讨论的内容,一般本次会议不议。5、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对于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6、对于暂不宜公开的会议内

4、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7、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篇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投资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条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 按照“三一”事项必须由决策人员集体做出决定的要求,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投资公司。第三条 “三一”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第四条 对“三一”事项进行决策,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 集体决策

5、原则。凡属“三一”事项,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二) 科学决策原则。坚持务实高效,重视决策前的咨询、 论证和调研工作,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三)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四) 依法决策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 关政策,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第二章 “三一”事项的主要范围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董事会、党组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二) 重大战略决策。包括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

6、规划、涉及公司发展的重要思路和措施等;(三)公司重大治理、改革事项。包括:1. 公司管理体制;2. 公司机构设置;3.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规则;4. 公司薪酬机制;5. 公司其他重大治理、改革事项。(四)重大年度工作安排事项。包括:1. 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及其他年度重大生产经营计划;2.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3. 公司年度工作报告。(五)利润分配方案。(六)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包括:1. 企业的设立、撤并、改制、兼并重组、破产;2. 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资产调整、重大股权和产权变动等。(七)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包括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工作中的

7、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八)其他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高管人员和公司党委管理的干部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一)根据上级组织建议,任免公司高管人员;(二)制定公司党委管理的干部管理办法和规定,包括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和激励机制等;(三)公司党委管理的干部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 、调整、奖惩,以及后备人选的确定;(四)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第七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一) 资本市场融资、重大项目融资和对外担保项目;(二) 公司系统

8、重大投资项目,以及计划外追加的重要投资项目;(三) 国(境)外注册公司重要项目;(四) 期货年度套期保值方案,以及期权、其他高风险业务等重大事项;(五)重大科技路线、科技项目、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安排;(七)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第八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公司或者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规定的公司领导人员有权调动、 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一)超预算的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二)对外捐赠、赞助;(三)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第三章 决策主体及权限第九条 公司“三一”事项决策主体为公司董事会、党委会议。第十条 董事会参与决策人员的范围是全体董事

9、,党委参与决策人员的范围是全部党委成员。第十一条 董事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三一”事项包括:(一)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八款规定的重大决策事项;(二)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重大决策事项。第十二条 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三一”事项包括:(一)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七款,第三款第3项;(二)本办法第六条(除第一款外)规定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和有关决策;(三)需要党委讨论和研究的其他重要问题。第十三条 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以外,其余所有须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均由总经理办公会拟定方案,报董事会决策。第十四条 公司授权下列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有

10、关“三一”事项。(一) 招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大宗物资、重大设备和重要服务采购的安排,以及公司集中招标的评标结果等事项;(二) 公司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决定授权范围内的“三一”事项。第四章 决策的基本程序第一节 确定议题第十五条 董事会审议的议题,应在总经理办公会拟订方案后,由公司办公室在召开董事会的通知中列出。党委会审议的议题,应由职能部门提出,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党委书记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第十六条 党委成员或非党委成员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的决策建议,经党委书记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党委书记提出的决策建议直接进入决策程序。第十七条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议题的提出不得临

11、时动议。第二节 调研论证第十八条 决策所需文件、材料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准备。第十九条 “三一”事项提交会议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形成专题报告。(一) 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专业性、 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事先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二) 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听取公司纪委意见;(三) 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篇三:集体决策-完整版材料目录*市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

12、体决策,充分发挥智慧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避免或减少失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决策内容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集体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一)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臵;(二)较大数额(参照有关规定)资金投向,支出及贷款,本单位自有房屋出租情况;(三)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以及工作人员调入调出;(四)凡涉及带有法规性质的规章制度的制度,干部职工住房以及奖金分配;(五)全市企事业单位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立项以及承包、转制等;(六)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优情况;(七)应由集体讨

13、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二、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必要时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科学分析论证,作出评估;(三)集体讨论决策前,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提前两天通知班子成员;(四)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其中,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表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也应是在班子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下进行;(五)如需会议对所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应根据议题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表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

14、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三、要求(一)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二)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定期向领导班子通报。(三)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次再讨论表决;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四)对会议进行期间临时动议的内容,一般本次会议不议。(五)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对于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六)对于暂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七)各党委(党组)以及未设党组的行政领导班子根据各自职能,按照本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八)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九)本制度由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中共*市委员会责任追究制度为提高市委决策的权威性、有效性和严肃性,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决定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一、市委决策责任追究的原则坚持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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