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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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习(实训)工作管理办法(讨论稿)专业技能训练与实习是高职院校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抓好我院实训与实习教学工作,加强对实习(实训)的规范性管理,提高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成效,特制定本规范。一、目的与要求 1、实习(实训)必须在真实或仿真职业环境中进行。通过实习(实训),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提高学生职业素质、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同时,通过实习(实训)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2、实习(实训)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进行。3、实习(实训)应按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约开支的原则

2、安排。 二、组织与管理全院的实习(实训)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由教务处协调与督查,各系(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统筹全院各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制(修)订实习(实训)教学的规章制度。2、审核各系(部)专业实习(实训)教学文件及系(部)必须提交的实习(实训)资料。3、审核各系(部)专业实习(实训)经费及耗材的使用情况。4、单独或会同系(部)抽查实习(实训)过程实施情况和实习(实训)效果。5、负责组织对各系(部)实习(实训)教学检查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实习(实训)工作的意见。(二)系(部)的职责 1、组织拟定实习(实训)大纲和实施计划,确定本系(部)的实习(实训)经费预算和指

3、导教师名单。每班根据实际情况按学院要求配备指导教师。 2、制定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和管理实施办法,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负责与校外实习(实训)单位的联系。3、负责向实习(实训)室(单位)下达任务书,检查落实实习(实训)的准备工作和进行组织动员。4、检查实习(实训)过程实施情况。 5、总结本系(部)实习(实训)工作,组织系(部)内部经验交流。 6、收集、汇总本系(部)各专业实习(实训)全部资料,并及时提交教务处规定上报的资料。 (三)指导教师职责1、负责按实习(实训)大纲要求落实实习(实训),并在实习(实训)前制订具体的实习(实训)计划、选定或书写实习(实训)指导书。经系(部)批准

4、后的实习(实训)计划必须在实习(实训)开始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2、负责实习(实训)的具体实施。 3、认真做好实习(实训)准备,严格执行实习(实训)计划,随时掌握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系(部)、教务处报告。 如学生是自行联系实习(实训)则要认真审查实习(实训)计划,并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 4、加强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和思想、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负责学生生活后勤管理,谨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习(实训),并及时向系(部)报告。 5、在完成校外实习(实训)的同时,组织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以密切校企关系,巩固实

5、习(实训)基地。6、督促学生做好实习(实训)日记,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实训)总结报告,并会同实习(实训)单位认真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成绩的考核、评分和实习(实训)总结工作。实习(实训)结束时写出书面总结交系(部)负责人,由系(部)汇总后交教务处。三、内容与形式 实习(实训)的内容主要是指各类穿插在课程中的单项实习(实训)和集中式的课程(专业)综合实习(实训),包含文科各类专业开设的社会实践或社会调研。1、专业认识实习:目的是使学生全面了解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一般过程和相关单位的一般情况,一般安排在第1、2个学期进行,实习结束后要求学生写出实习报告。 2、社会实践或社会调研:学生通过实践

6、或调研,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在实践或调研中增长知识与才干,提高认知水平,一般安排在第1学年后的寒、暑假进行,结束后要求学生写出实习(总结)或调研报告。 3、课程同步实训:在学习某门专业基础(专业)课的过程中,为了使学生掌握该课程中的某项专业基本技能和专项技能到专业实训室或校外实训基地参加专业基本技能(专项技能)训练。实训的项目、标准应与学生的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的培训考核的单项标准相衔接。一般穿插在课程中进行,学生实训结束后应参加单项技能的考核,实习(实训)成绩按实习(实训)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记入本门课程成绩。4、综合(含课程和专业综合)实训:学生在完成某门专业课程或整个专业课程的教学后

7、,对某门课程(某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整合。到校内实训室或校外实训基地参加实际工作,学习专业生产过程、技术应用、设备操作维护和管理知识。实训的项目、标准应与学生的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的培训考核的综合标准相衔接,一般安排在第5学期进行,综合实训过程中学生必须填写实习日志,结束后写出实习(实训)总结并参加综合实训考核,该项成绩作为某课程(专业)综合实训成绩。5、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是全部教学过程中最后一个实践性教学环节。一般安排在第6学期进行。学生在毕业前进行实习,目的是根据指定的设计任务(论文选题),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技术、能力到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收集资料。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巩固和加深

8、所掌握的知识技能,毕业后能较快地适应实际工作岗位的需要。毕业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填写实习日志,写出实习总结并接受考核,独立完成毕业设计任务(毕业论文撰写)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第6学期学生成绩由毕业实习成绩、和毕业论文(设计)两个成绩构成。四、基本教学文件(一)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大纲是进行实习(实训)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检查与评估实习(实训)质量的重要依据,必须按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来制订。大纲内容包括实习(实训)任务和性质、目的和要求、总时数分配、项目设置与内容、场地及要求、主要仪器设备及耗材、考核方式、教材及参考书等,凡综合实习(实训)必须有对应的实习(实训)教学大纲,课程

9、同步实习(实训)大纲可在课程教学大纲中体现。 (二)实习(实训)计划:根据教学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要求,结合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具体情况制订实习(实训)计划,计划应保证实习(实训)大纲要求的实施。实习(实训)计划应包括:实习(实训)时间、实习(实训)地点、指导老师、任务具体安排、经费预算等需要说明的内容,一式三份,系部、实习(实训)室和教务处各留一份存档。(三)实习(实训)指导书: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选购或编写实习(实训)指导书,自编指导书应引导学生深入实际,独立思考。指导书内容应包括:实习(实训)岗位(项目)名称、目的、内容、要求、具体安排、适用班级、考核办法和实习(

10、实训)报告撰写要求及实习(实训)参考文献等。 (四)实习(实训)任务书: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制定实习(实训)任务书并下达至实训室。任务书应简洁明了,内容应包括:实习(实训)项目名称、内容、时间、班级、参加人数、场地、器材要求及进度和指导教师的安排等。(五)除上述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外,要求存档的相关材料还包括:实训日志、毕业实习日志、实习(实训)成绩考核登记表等。与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考核相衔接的实训项目必须有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由学生所在系(部)存档,保存到学生毕业后三年。五、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选择原则与实习(实训)方式 实习(实训)基地选择原则:保证质量,就地就

11、近,相对稳定,互惠互利,节约开支。 实习(实训)方式:以定点实习(实训)为主,辅以必要的参观、讲课等。 实习(实训)坚持到基层单位或生产第一线进行,提倡各系(部)同实习(实训)单位建立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基地。 六、教学实施与要求 (一)实习(实训)准备 院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实训)单位,深入现场,按大纲要求,会同实习(实训)单位有关人员,制订出结合实际情况和切实可行的详细的实习(实训)计划,选购或编写实习(实训)指导书或任务书,并磋商落实食宿、技术讲座、资料供给等事项。实习(实训)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阅,系(部)主任同意后送教务处一份存档。同时指导教师应了解学生的业务和思想状况。(

12、二)实习(实训)动员 学生实习(实训)出发前,系(部)应进行实习(实训)前的教育,召开动员会,讲清实习(实训)的意义,组织学习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应注意的事项,使学生明确实习(实训)的目的、任务与要求,充分做好实习(实训)的思想、业务等方面的准备。动员发动必须有完整的文字材料备查。 (三)实习(实训)教学 实习(实训)含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 课堂教学:包括介绍实习(实训)单位基本情况及有关规定,讲授与实习(实训)有关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与专门知识,以提高实习(实训)效果。 现场教学:要求学生尽可能参与实习(实训)单位的实际工作,严格要求学生完成实习(实训)计划所规定的任务,督促学生记

13、好实习(实训)日记,指导学生撰写实习(实训)报告,及时检查学生实习(实训)任务完成情况。 配合实习(实训)所必要的参观,一般应在实习(实训)所在地解决。 (四)实习(实训)成绩考核 1、教学计划中集中安排综合实习(实训)、毕业实习应单独考核和评分。2、课程中安排的实习(实训)按实习(实训)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记入本门课程成绩。 3、没有安排考核的实习(实训)主要依据实习(实训)表现、实习(实训)日志、实习(实训)报告或总结按3:3:4(要求写日志的)或5:5(没要求写日志的)进行计分。 4、所有综合实训,学生都必须提交实习(实训)日志、和实习(实训)总结报告,方可参加考核。5、综合实习(实训)成绩

14、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记分,与之对应的成绩评定标准分别为: (1)优秀 很好地达到实习(实训)大纲及实习(实训)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训成果质量高;实习(实训)日记认真;实习(实训)总结报告中能对内容进行较系统的总结,实际材料丰富,对某些问题理论分析有一定深度,或有独到见解,或有合理化建议。与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相衔接的实训项目取得规定的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2)良好 能较好地达到实习(实训)大纲及实习(实训)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训成果质量较高;实习(实训)日志及实习(实训)报告完整且质量好,能对实习(实训)中某些具体问题做出正确的理论分析;实习(实训)态度认真,虚心肯学

15、。 (3)及格 达到实习(实训)大纲及实习(实训)计划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训成果质量一般;能够完成实习(实训)日志及实习(实训)总结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完整;实习(实训)态度端正,无严重违纪行为。 (4)不及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均为不及格: 未能达到实习(实训)大纲及实习(实训)计划要求,实习(实训)日志马虎,实习(实训)总结报告有原则性错误,实习(实训)态度不端正。无故缺实习(实训)三天及以上者。 实习(实训)中严重违反纪律或造成严重后果者。请假缺实习(实训)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实训成果质量低劣或没有提交。 6、实习不及格者,允许补做一次,补做实习(实训)由系(部)安排,费用

16、由学生自理。7、实习(实训)成绩应在实习(实训)结束后二周内报系(部)和教务处。 (五)实习(实训)总结 实习(实训)结束时,各指导教师须将相关资料送学生所在系(部)存档,并将就本次实习(实训)所作的书面总结一式两份报系(部)和教务处。七、实训、实习的过程管理 1、实习(实训)进行中,教务处随时组织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习(实训)任务的落实情况;实习(实训)基本教学文件;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实习(实训)进度完成情况及与实习(实训)计划的吻合程度等。 2、各系(部)为确保实习(实训)教学质量,应随时组织对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自查,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3、学院组织督导组对系(部)实习(实训)工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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