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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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令状制度篇一:军令状 管理北京交换空间装饰永川区分公司部【20 】第号军令状承诺在年期间,我一定全力以赴,绝不以任何借口、理由为推脱,保证带领部门,在年月日之前顺利达成公司所下达的部门业绩任务,如果不能达成目标,我将以作为对自己的惩罚,绝不食言。特立此军令状!立状人:年月日篇二:简答1、古希腊城邦民主进程中的氏族部落与城邦国家的关系如何?公元前7世纪末期,各血缘氏族部落的领导机构,亦逐渐由地区行政机关所取代,雅典原有的4个部落和12个胞族的领导机构,逐步变化为12个地区的行政机关,称为诺克拉里,每一诺克拉里都要向城邦政府提供一定的武装力量。诺克拉里的出现,是以按地域划分居民取代按血缘划分居民的

2、重大步骤。直到公元前6世纪,经过梭伦改革和克里斯梯尼改革,雅典国家组织取代雅典氏族组织的过程才终于全部完成。2、论述:以雅典民主制的形成过程为例解释什么是破裂式文明路径?希腊各奴隶制城邦形成。 财产逐渐向氏族贵族集中,一部分氏族成员逐渐贫困化。提秀斯改革。第一步,是在雅典四大部落之上,设立了一个中央管理机关雅典总议事会。提秀斯改革的第二步,就是把原先雅典氏族的全体成员,不问氏族、胞族或部落,一律划分为三个等级,即贵族、农民和手工业者,并赋予贵族以担任公职的独占权。大约在公元前7世纪左右,巴赛勒斯这一由氏族成员选举产生的军事领袖,终于被贵族推举的国家官吏执政官所取代。公元前621年,在平民的压力

3、下,贵族表示让步,授权执政官格拉古进行改革,制定了成文法。格拉古的立法,不仅没有缓解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反而激化了这一矛盾。由于平民酝酿起义,使阶级关系极度紧张。公元前594年,贵族被迫同意由具有平民倾向的梭伦担任执政官,并进行改革。梭伦通过改革,一方面,提高了公民大会的地位;另一方面,设立了两个重要的政府机构。一个是四百人会议,由四个部落各选100名代表组成(在各部落中,除第四等级外,其他三个等级的公民均可以担任代表)。四百人会议类似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为公民大会拟订议程,准备和预审公民大会的提案。另一个是陪审法庭,四个等级的公民均可以当选为陪审员,参与各种案件的审理。陪审法庭在实际上成为雅典

4、的最高司法机关,这样就完全打破了贵族对立法、行政、司法的各种垄断,为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开辟了道路。克里斯提尼的改革,彻底清除了氏族制的残余,削弱了贵族的势力,使雅典民主政治进一步完善,它是雅典民主政治形成的最后阶段。3、从法兰克两个王朝与罗马教会的关系,看西欧封建制度的产生法兰西王国形式上虽然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但在911世纪时期,它已分裂为许多封建割据的国家,这些国家有的称为“公国”(或“公爵国”),有的称为“伯爵国”。自887年加洛林王朝的国王查理被废以后,法兰西便形成了两个王朝加洛林王朝与罗伯特王朝,两个王朝为争夺王位进行了长期的无休止的近一个世纪的战争。在战争中,罗伯特王朝的力量日益强大,

5、987年,在教会主教和世俗封建领主的大会上,罗伯特家族出身的休加佩被推选为国王,从此,加佩王朝便取代了加洛林王朝。国王权力极为有限,其他的封建领主都是独立的,他们只承认他是他们“同等者中的第一个”)。据说,加佩王朝初期的一个国王,竟穷得不得不到诺曼底男爵那里去当兵,而且曾抢劫路过他领地的一个意大利商人。加佩王朝经过一百多年的时间才逐步实现了法兰西的统一。路易九世的孙子腓力四世下令逮捕教皇派来的特使,当众烧毁教皇敕令,并与罗马贵族科隆纳相联合,袭击罗马教廷,逮捕了教皇卜尼法八世,教皇惊恐过度,愤懑而死。在公开烧毁教皇敕令与教皇决裂的1302年,他在法国首次召开了三级会议,讨论他与教皇的争端,这一

6、年,标志着法国等级代表君主制政体的建立。4、法兰克封建制度的等级结构国王;公爵、侯爵、伯爵、主教、修道院长等大封建主;子爵、男爵;小封建主骑士、单甲骑士;农民(塞尔夫、维兰)5、中世纪英国议会的产生和发展亨利三世为了取得教皇支持,为自己的儿子夺取西西里的王位,他须向教皇提供兵源和14万马克的军费,为此于1258年召开扩大的御前会议,贵族们全副武装出席会议,拒绝了国王的要求,此次会议被称为“疯狂的国会”,从此英国便有了“国会”这一名称。(1)英国国会分为两院,一院称为贵族院,或称上院;一院称为平民院,或称下院。两院的划分是逐步形成的,14世纪中叶以前,英国议会没有两院的划分,主教、贵族、骑士、市

7、民代表一起开会,但在讨论征税问题时,骑士与市民利益比较接近,逐渐形成一起讨论税收问题的惯例。由于骑士与市民一起单独开会在1343年,因此人们通常便把这一年作为两院产生的标志。1376年后出现了下院议长一职,14世纪90年代后,逐渐形成制度,下院议长在议会开幕时由下院全体议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届议会。(2)征收赋税是英国议会讨论的主要内容。英国动产税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1351年,议会以全社会名义向国王提出请愿,国王征收关税必须向议会说明征收关税理由,向议会提出请求,经议会批准,才能征收关税。此后国王征收关税,一般都须经议会批准。(3)议会制度确立后,下院便享有“请愿权”,请愿分为两种,个人

8、请愿与公共请愿。个人请愿只与请愿者个人利益有关,以个人名义提出,提出者本人不一定是议员,但请愿书须交由议员提出。(4)起初,议会由国王召集。对于大主教,大贵族,议会召集令直接发给本人,对于骑士和市民代表,议会召集令则发给郡长,由郡长选派。在爱德华二世时期,有了关于地方代表会议津贴的规定,中小贵族及骑士代表一般每天可以得到四先令,市民代表每天可以得到两先令。来往旅费根据距离远近给予补贴,但所有上述费用,均须由代表所在地区政府支付。6、英国中世纪普通法系统的发展演化普通法的形成开始于12世纪。(1)、建立王室司法机构。完备的王室司法机构对于普通法的形成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巡回法官在各地审判,每经历

9、一个案件都要从中抽象出一条法律原则,在以后遇到类似案件时,他还会使用上一次原则,做出与上一次相类似的判决。这样以往,日积月累,在王室法官们中间便形成了关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统一指导原则,这就是普通法的雏形。另一方面,在中央的王室法庭也重复着同样的过程。整个王室司法机构系统一起协调运作,对普通法的形成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2)、发展。王室司法管辖权从原来狭窄的范围扩展到包括土地、契约、侵权等广泛的领域,王室法官们在每一个新领域里都积累发展出自己统一的原则,使普通法的形成能建立在一个广泛的基础之上。可以说没有令状制,没有广阔的司法领域,普通法是无法形成的,这正是令状制对普通法形成的意义所在。(3)

10、、引进陪审制。陪审对于普通法的意义在于它为王室法官提供了一条了解和熟悉各地习惯的有效途径,从而能够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很容易地了解分布于全国的习惯法。对于普通法的形成来说,陪审制除了为王室法官提供了解各地习惯法的机会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陪审在一定程度上是接受与自己地位同等的诉讼,从而增加王室法庭的业务,间接促进普通法的形成。7、教会改革与英国王权的扩张8、德国中世纪走向政治分裂的过程和原因德意志帝国是在法兰克王国解体后,根据843年的凡尔登条约所形成的一个独立国家。开始时称为东法兰克,直到11世纪末才取得了德意志这一名称。从9至11世纪,德国一直处于四分五裂的局面,当时存在着五大公国,即

11、萨克森、法兰克尼亚、士瓦本、巴伐利亚和洛林,相互对峙,各自为政,国王徒有虚名。12世纪德皇亨利五世与教皇卡立克斯特二世签订沃姆斯和约,规定主教和修道院长由教士选举,德皇归还所侵占的教会财产,由教皇赐与指环和权杖表示对世俗政权的承认,但德国主教和修道院长的选举应在皇帝或其代表的参加下进行,并由皇帝赐与节杖作为认可的象征,这项和约虽使争议暂时告一段落,但争议并未结束。1220年,霍亨斯陶芬家族的腓特烈二世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他把自己的统治重心放在意大利,他把德国留给四分五裂各自为政的封建贵族去进行统治,而把自己的注意力专注于意大利和西西里,因而对德国诸侯作出了许多的让步。 1250年霍亨斯陶芬

12、王朝覆灭,德意志帝国便处于分崩离析的境地, 从12541273年的20年间,出现了没有皇帝的所谓“大空位时期”。在此期间,王室领地和特权几乎被诸侯瓜分殆尽,封建割据局面更趋严重,大空位时期,德国分裂为300多个大小不同的公国和侯国。原因:13世纪是德意志城市发展的繁荣时期,农村居民大批流入城市,城市中出现了各种商业行会和手工业行会,但各城市之间往往缺乏联系,而且没有一个城市像英国伦敦那样发展成为全国工商业的中心。德国城市的发展也没有能够促成德意志帝国政治上的统一,反而更加促进了它政治上的分裂。9、德国农民、容克地主在中世纪关系演变早在17世纪,勃兰登堡选侯向领地内的贵族即容克地主作出必要的让步

13、,依据双方的协议,通过1653年的邦议会正式决定,贵族和容克地主对农民拥有各种特权即把农民全家变为自己的农奴。作为交换条件的是,选侯拥有对贵族地主所属的农村和城市的居民进行征税的权力。10、19世纪议会选举改革三次议会改革是指英国19世纪中期出现的主要有封建领主、骑士、城市市民参加的会议,分别是1832年改革、1867年改革、1884年改革。1832年议会改革法案: 一是重新分配下院议席。改革的第二个内容是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1832年的改革只是调整了部分选区和部分地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至于议员候选人的财产资格限制则仍旧很高,在各郡选区必须拥有600英镑不动产年收入的人,在城市选区

14、必须拥有300英镑不动产年收入的人才能作为议员候选人参加选举。这项规定直至1836年才进行了修改,1854年才最后废除。1867年的选举改革,除继续取消了一些小城镇的议席外,主要是进一步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1867年的议会改革使得城市选民的人数超过了农村选区,结果就使得工商业资产阶级在议会中取得了主宰地位,结束了土地贵族对下院的控制。1884年,议会又通过了第三次改革法案:进一步降低选民财产资格限制,使选民人数增加到500万人左右。意义:使没有选举权的农业工人终于获得选举权,但仍然受到财产资格的限制。另外妇女仍没有选举权。三次改革的启示:整个19世纪,英国社会各阶级围绕着议会选举改革实现

15、普选权而持续斗争,但始终以一种平和的、非暴力的方式出现,体现了英国民族特性在政治领域内的凝结,适时而变、和平渐进。英国这种渐进妥协的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并加以巧妙的运用,力求找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协调点,达到整个社会的利益平衡,避免激进革命带给社会的损害 。当然必须要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不能一味妥协。11、英国首相与美国总统的比较有的人把英国首相与美国总统相比较,认为在某些方面,英国首相的权力超过美国总统。在议会中,美国总统常常遭到本党议员的反对,他的提案亦常为本党议员所否决,英国首相则总是得到本党议员的支持。美国为弱党体制,议会中虽有党团,但却无所谓严格的组织纪律,个人亦无须服从组织,完全可以进行跨党投票。英国则不同,英国属强党体制,有比较严格的组织纪律,议员必须服从议会党团的领导,全党步调统一,违反纪律,下一轮竞选就将得不到本党的支持,因此就内阁与国会的关系来说,英国首相的确拥有比美国总统更大的权力。同时,在组织政府方面,美国总统提名的政府人选,必须得到参议院的通过,而英国,首相提名的政府人选,只需在形式上履行一个国王批准的手续。在政府决策方面,英国首相也拥有比美国总统更大的灵活性。12、美国独立战争前的政治制度从政治体制的情况看,英属北美的13个殖民地,也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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