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少数民族职工,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727059 上传时间:2019-06-15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33.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少数民族职工,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企业,少数民族职工,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企业,少数民族职工,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企业,少数民族职工,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企业,少数民族职工,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企业,少数民族职工,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少数民族职工,制度(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企业,少数民族职工,制度篇一:关于回族等禁猪民族职工伙食补助费问题的规定关于回族等禁猪民族职工伙食补助费问题的规定合肥市财政局、民族事务局文件合财商字(1993)第151号关于提高回族等禁猪民族职工伙食补助费及居民肉价补贴标准的通知各区财政局、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蜀山镇财政所,市属各主管局(公司),各行政、国有企事业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皖族字(1993)044号和财皖综字(1993)第422号文件精神,为照顾少数民族生活习惯,考虑到近年来物价上涨等因素,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禁猪的少数民族职工伙食补助费及居民肉价补贴标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禁猪的少数民族职工伙食补助费自一

2、九九三年八月一日起,由原每人每月补助四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六元,补助范围和条件仍按皖族字(83)12号文件执行;二、城镇禁猪的少数民族肉食价格补贴自一九九三年元月一日起在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市区每人每月增加元,三县每人每月增加1元;补贴对象:城镇吃商品粮的下列人员中的禁猪少数民族。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职工、离退休人员(包括民办教师、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在上述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和合同制工人);2、定期补助、定期救济的优抚救济人员和县以上民政部门举办的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供养人员;3、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由原单位或民政部门支付退职生活费的职工

3、。补贴资金:地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或差额事业单位的职工、离退休人员和财政供给的优抚救济对象、供养人员、退职职工的补贴,由省财政一次核定,按预算级次拨发。中央驻肥皖单位的补贴,由单位自己解决。地方各类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职工、离退休人员及由单位全额支付生活费的退职人员的补贴款,由单位自有资金解决。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抄送:市税务局、审计局关于回族等禁猪民族职工伙食补助费问题的规定合肥市财政局、民族事务局文件合财商字(1993)第151号关于提高回族等禁猪民族职工伙食补助费及居民肉价补贴标准的通知各区财政局、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蜀山镇财政所,市属各主管局(公司),各行政、国有企事业

4、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皖族字(1993)044号和财皖综字(1993)第422号文件精神,为照顾少数民族生活习惯,考虑到近年来物价上涨等因素,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禁猪的少数民族职工伙食补助费及居民肉价补贴标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禁猪的少数民族职工伙食补助费自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日起,由原每人每月补助四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六元,补助范围和条件仍按皖族字(83)12号文件执行;二、城镇禁猪的少数民族肉食价格补贴自一九九三年元月一日起在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市区每人每月增加元,三县每人每月增加1元;补贴对象:城镇吃商品粮的下列人员中的禁猪少数民族。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各种所有制

5、企业的职工、离退休人员(包括民办教师、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在上述单位的临时工、季节工和合同制工人);2、定期补助、定期救济的优抚救济人员和县以上民政部门举办的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供养人员;3、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由原单位或民政部门支付退职生活费的职工。补贴资金:地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或差额事业单位的职工、离退休人员和财政供给的优抚救济对象、供养人员、退职职工的补贴,由省财政一次核定,按预算级次拨发。中央驻肥皖单位的补贴,由单位自己解决。地方各类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职工、离退休人员及由单位全额支付生活费的退职人员的补贴款,由单位自有资金解决。抄送:市税务局、

6、审计局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篇二:公司职工教育培训、鉴定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职工教育培训、鉴定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教育、培训、鉴定、考核管理,有效地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开展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打造学习型企业,强化员工学习理念,提高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技能人才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员工培训教育,是指对在职员工所实施的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科学文化水平和生产工作技能,全面提升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和高尚品质,增强团队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

7、满足员工的自我发展需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第三条 通过建立员工培训考核机制,提高员工学习技术业务的内在动力,增强员工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激励员工岗位成才,把员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工作业绩、安全考核、遵章守纪等与员工收入、竞争上岗、晋级提职紧密结合,基本形成以素质决定岗位,以岗位决定收入的激励机制,通过强化培训,严格考核,公平竞争,调动了员工学习技术业务的积极性。第四条 通过技能鉴定工作,要对从事供水工、水文工、收费核算工、渠道维护工、水质化验工、水表修校工、管线工、驾驶员、绿化工、电工、电气焊工、司炉工等主要工种员工掌握新技术、新设备、新标

8、准、新技能等情况,又考查员工岗位?应知应会?和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理能力。第五条 通过完善各项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实行培训上岗、持证上岗。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七条 公司成立教育委员会,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统一协调指导员工教育、培训、鉴定、考核、技能竞赛等工作。第八条 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一)审定人力资源发展的员工教育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二)审定操作员工技能理论和实际技能鉴定题库工作;(三)审核教育经费支出计划;(四)审定操作人员技能竞赛、考试方案,决定表彰事宜;(五)检查

9、督促各单位员工岗位培训练兵落实情况;(六)审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第九条 教育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第十条 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员工培训站,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向教育委员会提出员工教育培训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短期培训计划工作;(二)负责组织制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三)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相关的?五会、青工拜师、五型班组、六条禁令等落实的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工作;(四)负责组织培训计划的实施,举办有关工种鉴定前强化培训和转岗人员上岗前技能、企业管理等教育培训;(五)负责主要技术工种技能鉴定教材的收集、整理与审定试题工作,完善实际技能培训

10、鉴定练兵岗建设工作;(六)负责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及岗位技术练兵活动,对各单位进行的员工岗位培训效果,不定期进行检查,按期上报检查情况;(七)协调基层按要求选派员工参加各种岗位技能或管理类学习班,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复证、换证派外培训工作;(八)负责组织对员工学历、技能培训以及派外培训进行备案管理和档案建立工作;(九)负责协同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技能鉴定、技能大赛、年度考试工作;(十)负责员工参加成人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报名和自学考试报名组织管理,审查员工毕业证书和培训证备案管理工作;(十一)负责督促检查少数民族员工汉语学习,落实对员工每年学习培训时间的要求,按规定

11、进行检查考核;(十二)负责组织新分配的大学毕业生和新工人的入厂教育以及实习题目的确定和答辩考核转正工作;(十三)负责拟定自办培训班教学计划制定,确定任课教师、管理班级、培训效果评估总结;(十四)负责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提供有关培训工作信息。按时存档;(十五)负责培训经费的审核和使用,解决员工培训中的实际困难;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 公司各基层单位应成立教育领导小组,小组负责本单位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第十二条 各单位正职是教育培训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负责。第十三条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培训需求计划。按计划派员工参加各类培

12、训,按季度上报岗位培训资料以及有关台帐。第十四条 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培训部门的要求,做好岗位培训练兵工作,完善本单位培训考核规定,撰写上一年度的岗位培训工作总结。第十五条 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员工自觉学习技能和理论知识,以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第十六条 根据人员和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人员和培训的具体内容。第十七条 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操作证和员工培训证的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领导小组负责在本单位执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十九条 建立职能部门归口培训项目管理责任,职能部门负责归口业务的培训项目计划的提出,由培训部门和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任务:(一)党群工作科负责政治理论、形势

13、教育、法律法规、民族团结教育、文明服务、企业文化等教育培训项目提出;(二)保卫部负责国防教育、维稳、反恐、安保、综合治理和应急反应教育培训项目提出;(三)生产技术科负责水利工程技术人员技能及水处理工艺、设备、仪器仪表、电器、教育培训项目的提出;(四)计划科、财务科负责统计、核算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的提出;(五)企管法规科负责企业内控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的提出;(六)安全环保科负责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的提出;(七)生产运行科负责生产运行、节能管理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的提出;(八)经理(党委)办负责廉政教育培训及其他有关项目的提出;(九)人事(组织)科负责党务、工会、女工、

14、团委工作人员和员工健康方面教育培训项目的提出;(十)造林减排作业区负责林业管理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的提出; (十一)基建管理站负责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的提出; (十二)信息档案管理站负责计算机应用和科技信息、自动化操作方面教育培训项目的提出;(十三)物资管理站负责物资管理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的提出;(十四)操作人员培训项目由基层单位提出需求,员工培训站负责根据生产、人员情况组织以岗位操作指南及规范为主的培训项目的提出。篇三: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公司宿舍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员工有一个安全、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公司现有宿舍4套,各套分别设有舍长,负责本舍所有

15、事务的管理):第一条 管理员、管理费、水电费1、入职员工由宿舍管理员(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宿舍卫生、安全、物资等日常管理由各舍长负责,舍长补贴为200元/月,针对行使职责情况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考核、计发、扣除。2、管理费:60元/人、月从当月工资中扣取(用于支付垃圾清运、舍长补贴等),未住满一月者按:未满10天计收1/3,即20元/人、月。超过10天未满20天计收2/3,即40元/人、月,超过20天未满30天计收全额,即60元/人、月。3、水电费:入住人员均摊,分摊计收方式同上,由行政专员每月31日前查表分摊两种费用,报到人事专员处统计进入工资表扣除(男生宿舍个人分摊额只计总数的2/3,另1/3为职工食堂费用由公司承担)。于查表日前离职人员,则按上月标准自行交回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