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环境标准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726956 上传时间:2019-06-15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30.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什么是环境标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什么是环境标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什么是环境标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什么是环境标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什么是环境标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什么是环境标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什么是环境标准制度(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什么是环境标准制度篇一:环境标准的六类两级指的是什么环境标准的六类两级指的是什么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分为“六类两级”。六类是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 环境标准物质标准、环保仪器设备标准。两级是国家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为了保护人类健康,维持生态良性平衡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它是制订环境政策的目标和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也是制订污染物的控制标准的依据,是评价我国各地环境质量的标尺和准绳。制订环境质量标准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是:保证居民不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对主观感觉无不良影响。对人体健康无间接影响。

2、对自然环境无劣化作用。环境基础标准在环境保护工作范围内,对有指导意义的符号、指南、导则等的规定,是制订其它环境标准的基础及技术依据。所以环境基础标准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逐步做到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环境方法标准在环境保护工作范围内以全国普遍适用的试验、检查、分析、抽样、统计、 作业等方法为对象而制订的标准。环境标准物质标准是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用来标定仪器、验证测量方法,进行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或物质,对这类材料或物质必须达到的要求所作的规定。它是检验方法标准是否准确的主要手段。环保仪器、设备标准为了保证污染治理设备的效率和环境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对环保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

3、所作的规定。由于我国幅员广大,各地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情况不同,环境容量不同,加之国家标准中有些项目并未作规定,所以允许地方环保部门根据当地的环境特点、技术经济条件,制订地方的环保标准。六类标准中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控制标准和环境方法标准均有地方级标准。篇二:中国环境标准的体系1. 中国环境标准的体系环境标准分级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分级所依据的是1999 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准管 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1)国家环境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第十条:“国务院环

4、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我国的国家环境标准主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单独或者联合组织制定,针对涉及到全国范围的具有普遍影响的一般环境问题,其按照全国的平均水平和要求确定控制指标和具体数值。国家环境标准使用GB表示。(2)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亦称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这一概念源于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前身国家环保总局。现在的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指的是由环境保护部制定的, 在全国环境保护行业范围内适用的环境标准。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国家环境标准没有相应规定而具有实际工作又有需要的情况下才制定。由此可见,

5、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仅仅是作为国家环境标准的备用或者补充作用而存在的, 一旦国家层面就此技术规范制定了国家环境标准,相应的行业标准自动废止。行业标准主要包括:“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监测技术、环境区划、规划的技术要求、规范、导则等”1 。行业标准使用HJ表示。(3)地方环境标准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国家为了保证地方的环境质1蓝文艺: 环境行政管理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XX 年版,第121 页。量,在国家环境标准没有作出规定的项目上,允许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关的地方环境标准。对于国家环境标准已经作出规定的项目,省级人民政府还可以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按通常做法,标准

6、的高低、严宽是同制定标准主体级别高低相一致的。”2但是环境标准特别是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却相反,即地方制定的环境标准大多要严于国家的标准,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反而是最基本的标准。地方环境标准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和补充了国家环境标准因为地方环境差异所产生的实施效果难以相统一的不足,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为制定更加严格的国家环境标准提供了现实的模型和实践标准。由于地方环境标准制定和实施机关的有限性,其一般仅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被执行。为了便于表示和书写,地方环境标准一般以省级行政区划的名称前两字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东省为SD 。环境标准分类(1)按用途分类这种分类方法较为普遍适用。一般根据标

7、准用途可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等。依据用途进行分类时,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所包括含的内容相差很大。国家环境标准和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因其指导性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一般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样品标准和基础标准。而地方环境标准仅包含了由其自身制定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2)按适用范围分类依照环境标准被实施的地域广度进行分类,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3。例如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制定实施的环境标准, 因其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而将其归为国家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的环境标准因

8、其实施范围仅限于本级行政区划内,而对其他地方的行政相对人并无约束力,将其称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较为特殊,因其并无明显的行政区划的限制,所以可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内适用。行业标准的应用建立在对相同或者相2王美春: 浅谈环境标准法律制度) ,载赤峰学院学报第27 卷第2 期,第53 页。 3参见张梓太主编: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 年版, 第14 3 页。似行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控制上,从而形成抽象意义上的“适用范围”,将其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做并列的分类。(3)按污染介质和被污染对象分类4此类划分方法是张梓太教授在由其主编的教材中提及的,然而张教授仅是采用列举方式指出了当前我

9、国现阶段存在的依照介质或者被污染对象的种类不同而出现的环境标准,例如大气控制标准、水控制标准、噪声控制标准5等。但是事物的发展不断变化和更新,污染物在不断翻新和变化。但是,此种列举式方式的缺陷明显。如果未来出现新的污染介质,界定此种新的污染介质以及由此产生的新的环境标准便會出現困難。(4)分类强制与非强制性根據环境标准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将其划分为强制性和非强制性(推荐性)。强制性环境标准是全国或者一定行政区域内所有个人或者组织必须执行和遵守的标准,一般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环境标准,这样的环境标准一般标明“GB ”。非强制性的环境标准仅具有指导意义,一般为

10、国家推荐排污者适用的,并标明为“GB/T ” 的字样。环境标准的实施由于我国的环境标准总体分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在实施过程中,这两种环境标准的地位和效力並不一样,可能會出现冲突,所以环境标准受制於一定的原则或规律。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十条,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在实施过程中,4参见张梓太主编: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 年版, 第14 3 页。 5此种划分方法的正确性值得商榷。大气、水、土壤、噪声、废渣等所谓的污染介质本身并不具备相同或者相似的功能。例如大气和水是人类生存生产的基本物质,而废渣是生产生活过程的产物之一,他们处于人类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对于人类的价值更是相差巨大。因此

11、,笔者认为将这些物质作为相同的污染介质并不具有相当的科学性。笔者就这一划分方式参阅了环境工程以及环境行政管理方面的资料,发现在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中, 环境工程人员普遍的将大气、水、废渣、噪声、土壤等作为划分环境标准的依据,但是笔者认为这是基于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所进行的划分,目的是为了更好的配合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需要,这不同于环境法学上的法律概念的界定。地方标准的严格程度必须大于或等同于国家标准,而地方环境标准在实施时优先于国家标准的执行。因此,在环境标准的实施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地方环境标准是否“严于国家标准或国家标准未作规定”,如果符合这一要件并且该地方环境标准己经生效,就应当首先

12、使用该地方环境标准。如果在环境标准的实施过程中被修改或废除,特别是當国家环境标准被修改和完善,可能会造成地方标准的规定弱于国家标准,新修订的国家标准与未修订的地方环境标准产生冲突。这一状况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国家新标准严于地方原标准;2. 国家新标准宽于地方原标准;3. 国家新标准等同于地方原标准;4. 国家新标准的规定在地方标准中没有得到落实6。以上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應用上的矛盾一定要以环境标准执行的基本原则解决,即“优先适用更加严格的地方环境标准,在地方标准没有规定或者规定宽于国家标准时,适用国家标准”。6 参见翁汉仕:浅谈国家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的执行,载环境1999年

13、第8 期,第19 页。篇三:环境标准汇总环境标准汇总环境标准通过本节的学习,学生学习环境标准的定义,掌握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分类方法,掌握制订环境标准的原则,了解各环境要素的标准。环境标准就是为了保护人群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促使生态良性循环,同时又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依据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政策,对环境中有害成分含量及其排放源规定的限量阈值和技术规范。一、分类“三级六类”标准体系1.三级:国家级、地方级、行业级2.六类环保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物质标准、环保仪器设备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级;基础标准、方法

14、标准和标准物质标准只有国家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了保护人群健康、维持生态平衡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做的规定,是环境政策目标,是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控制标准):是为了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目标,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所做的控制规定。问题:既然有了国家排放标准,为什么还允许制定和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国家标准是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标准。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对环境质量要求也不相同,各地工业发展水平、技术水平和构成污染的状况、类别、数量等都不相同;环境中稀释扩散和自净能力也不相同,完全执行国家质量标

15、准和排放标准是不适宜的。为了更好地控制和治理环境污染,结合当地的地理特点,水文气象条件、经济技术水平、工业布局、人口密度等因素,进行全面规划,综合平衡,划分区域和质量等级,提出实现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增加或补充国家标准中未规定的当地主要污染物的项目及容许浓度,有助于治理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地方标准应该符合以下两点:国家标准中所没有规定的项目;地方标准应严于国家标准,以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环境基础标准:是在环境标准化工作范围内,对有指导意义的符号、代号、指南、程序、规范等所做的规定,是制订其他环境标准的基础。环境方法标准:是在环境保护工作范围内,以试验、检查、分析、抽样、统计计算为对象制订的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标准标准样品是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用来标定仪器、验证测量方法、进行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或物质。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就是对这类材料或物质必须达到的要求所做的规定。环境仪器设备标准:对环保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所做的规定。二、制订环境标准的原则1.标准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2.既要技术先进,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