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722328 上传时间:2019-06-15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7.7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篇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 “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内容重大事项决策涉及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引进,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2、党风廉政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全院工作规则、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

2、调整;4、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5、全院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6、全院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7、年度评比及奖惩等相关事项8、 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人事变动等事项;9、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1、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任免;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重要项目安排1、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2、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3、重大项目投资考察的接待支出。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单项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资金款项。二、“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机制和程序集体决策的机制和分工实行院长负责制,通过院长办公会、院务会讨

3、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出席院长办公会的人员为院级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院务会扩大会由院长或书记确定邀请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委会、院务会决策之前,要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共同决策。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决策之前,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三、集体决策规则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2、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

4、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3、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4、决策后有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院办公室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四、集体决策的程序1、相关科室提交需要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的事项的相应计划、调研和专家论证报告等书面材料。2、经主要院领导审阅后,根据事项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相应决策范围,列入决策计划。3、在不同的决策范围内,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4、正式发文,付

5、诸实施。5、年终,根据“三重一大”问题的性质,在全体职工或全体党员大会上通报落实情况五、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责任追究“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3、未经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5、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

6、主要领导责任。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篇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为规范本中心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本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遵循的原则1、凡涉及本中重大事项决策、

7、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3、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1、“三重一大”的内容“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2、“三重一大”决策范围(1)本中心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2)上级重要文件

8、、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3)本中心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3、“三重一大”决策程序(1)提出建议。凡须提请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主办科室应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提出工作建议。(2)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决策意见。4、“三重一大”组织实施有关科室实施,并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管理、验收等重要环节的监督。三、决策监督1、本中心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梳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相关控制措施,规范记录文档

9、,促进集体决策的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2、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知情后应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等部门报告。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要按照党务、政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局域网、公开栏等各种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四、责任追究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1、决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2、未经集体研究,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篇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

10、防范决策风险,推动党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央、省、地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现就加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校应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11、,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二、主要范围(一)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党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党校发展、校园建设、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重要调整;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学员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

12、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党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主要包括党校内部组织机构中层领导成员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党政纪处分的确定,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党校规模条件、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国家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重要设

13、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是指超过党校所规定的党政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党校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未列入校年度预算的追加预算和大额度支出,重大捐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三、基本程序(一)“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选拔任免重要干部,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党委研究决定前书面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先

14、进行专家评估论证,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二)“三重一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按照校议事规则规定提出,议题应经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审阅并充分沟通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决策。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重大事项。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决定人应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三)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符合规定与会人数方能举行。党委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表决,

15、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校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应列席党委会、校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按有关规定,根据会议议题内容,列席有关会议。(四)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一题一议。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策。党委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五)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四、保障机制(一)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回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