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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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篇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峨金府发20XX15号金岩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岩乡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通 知各村委会、乡属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乡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即日起执行金岩乡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金岩乡人民政府二一年二月十七日 1 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全乡各执法单位。第三条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

2、情况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推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第四条 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负责对乡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第二章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五条 各部门应按照法律、法律、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重大事项及时向乡领导报告。第六条 遇紧急事件、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各部门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乡党委、政府。 2 第三章 领导干部学习制度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第八条 领导干部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第九条 分管领导要掌握所分管部门的学法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第十条 学法内容为涉及到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的法律知识。第十一条 学习

3、形式可以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第四章 行政审批制度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第十三条 办理行政审批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依法有效原则。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自行设定行政审批项目或越权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的条件和标准也要依法确定,不应随意改变。 3 (二)精简效能原则。合理划分和调整部门、岗位之间的行政审批职能,行政审批手续一般在3天内完成,不超过一星期,对非必要行政审批手续予以精简,提高工作效率。(三)权责统一原则。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审批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权责统一”。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

4、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四)公开透明原则。对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但需要择优审批的,应当在审批程序中以集体讨论、招投标等方式进行。(五)监督制衡原则。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行政审批监督制衡机制,有效地制约审批权力的行使。第十四条 有审批事项的部门应根据审批事项的标准、责任、权限、时限进行审批。第十五条 行政审批权限、条件、标准、程序等内容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便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第十六条各行政部门若有新增加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按照法定要求制定审批程序,并及时报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以便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政务公开制度 4 第

5、十七条 各部门在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过程中涉及需公开的事项,适应本制度。第十八条 除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以外,名部门对实施管理作出的各项决策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关系到本地乡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决策,应当通过有效形式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各部门应当向公民提供自由索取有关文件或资料的便利条件。第十九条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机构设置情况、管理权限和主要职责;(二)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操作标准,本部门制定的办事制度、办理要求、办事步骤、时限等程序性规定。(三)机关工作纪律、群众举报电话和投诉办法。 第二十条 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立政务

6、公开栏和举报箱,同时在乡政府网站设定的本单位网页上公布政务公开内容。第六章 法制宣传工作制度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适用本制度。 5 篇二:依法行政工作制依法行政工作制度1、政务公开制度 2、行政审批制度 3、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 4、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5、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 6、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 7、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8、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9、行政处罚制度 10、联合执法制度 11、执法检查制度 12、执法公开工作制度 13、执法监督制度 14、执法档案管理制度一、各部门在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过程中涉及需公开的事项,适应本制度。二、除法律规定应当

7、保密的以外,名部门对实施管理作出的各项决策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关系到本地街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决策,应当通过有效形式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各部门应当向公民提供自由索取有关文件或资料的便利条件。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机构设臵情况、管理权限和主要职责;2、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操作标准,本部门制定的办事制度、办理要求、办事步骤、时限等程序性规定。3、机关工作纪律、群众举报电话和投诉办法。 四、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臵设立政务公开栏和举报箱,同时在街政府网站设定的本单位网页上公布政务公开内容。一、各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二

8、、办理行政审批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依法有效原则。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自行设定行政审批项目或越权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的条件和标准也要依法确定,不应随意改变。2、精简效能原则。合理划分和调整部门、岗位之间的行政审批职能,行政审批手续一般在3天内完成,不超过一星期,对非必要行政审批手续予以精简,提高工作效率。3、权责统一原则。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审批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权责统一”。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4、公开透明原则。对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但需要择优审批的,应当在

9、审批程序中以集体讨论、招投标等方式进行。5、监督制衡原则。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行政审批监督制衡机制,有效地制约审批权力的行使。三、有审批事项的部门应根据审批事项的标准、责任、权限、时限进行审批。四、行政审批权限、条件、标准、程序等内容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便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五、各行政部门若有新增加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按照法定要求制定审批程序,并及时报街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以便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一、执法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使职权。二、执法权限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

10、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全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执法程序1、办事处各内设工作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期限行使行政执法权;各工作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均以办事处的名义进行;各工作机构应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任用行政执法人员,确认执法资格,申领有效执法证件。2、各工作机构应当将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的有关材料和篇三:昌平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昌平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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