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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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北京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2016-03-31 #TRS_AUTOADD_1459384164875 LINE-HEIGHT: 1.5; MARGIN-TOP: 0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0px; FONT-SIZE: 12pt#TRS_AUTOADD_1459384164875 P LINE-HEIGHT: 1.5; MARGIN-TOP: 0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0px; FONT-SIZE: 12pt#TRS_AUTOADD_1459384164875

2、 TD LINE-HEIGHT: 1.5; MARGIN-TOP: 0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0px; FONT-SIZE: 12pt#TRS_AUTOADD_1459384164875 DIV LINE-HEIGHT: 1.5; MARGIN-TOP: 0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0px; FONT-SIZE: 12pt#TRS_AUTOADD_1459384164875 LI LINE-HEIGHT: 1.5; MARGIN-TOP: 0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

3、TTOM: 0px; FONT-SIZE: 12pt/*-JSON-: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margin-top:0,margin-bottom:0,p: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margin-top:0,margin-bottom:0,td: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margin-top:0,margin-bottom:0,div: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

4、font-size:12pt,margin-top:0,margin-bottom:0,li: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margin-top:0,margin-bottom:0-*/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北京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有32名成员。第十五次管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归集使用计划,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支情况和2015年收支计划,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北京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内设13个处室和工会;垂直管理20个分支机构(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结算中心);下设3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详情请参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网http:/ 二、业

6、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职工当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单位和本人月缴存额之和,金额为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个人缴存上限分别为2014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经管委会批准,同意98个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管理中心与工商、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协作,加强对新增私营企业的摸查和

7、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全年实缴单位118080个,实缴职工651.58万人,缴存1297.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8%、14.0%和13.8%。当年新开户单位25064个, 新开户职工85.99万人,净增单位(实缴)17814个,净增职工(实缴)80.19万人。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7902.51亿元,缴存余额2899.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6%、14.9 %。全年受理职工维护缴存权益投诉案件992件,结案942件,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1598.7万元。对2个单位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1万元。对于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97个

8、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受管理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和北京银行,共计9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提取2015年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920.62亿元,其中购房提取792.67亿元,租房提取15.87亿元,离休和退休提取90.49亿元,其他提取21.59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1%,同比增加3.6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5002.76亿元,同比增长22.6%。为严厉打击违规提取、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维护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良好秩序,经调查核

9、实,管理中心对存在造假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26家单位进行了查处;同时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涉及的12个电话号码依法进行了停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 (三)委托贷款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015年,管理中心积极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多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帮助广大缴存职工实现住房梦。北京地区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848.86亿元,涉及住房101367套,回收贷款228.98亿元,同比增长175.6%、105.6%、54.0%,贷款支持住房套数、发放金额、回收金额均创历史新高。截至20

10、15年底,北京地区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918.13亿元,涉及住房85.55万套,在贷住房46.50万套,贷款余额2491.69亿元,同比增长33.1%。2015年,北京地区发放异地购房贷款4740万元,涉及住房54套;发放贴息贷款14125万元,涉及住房152套,贴息1091.83万元。累计发放贴息贷款47.3亿元,涉及住房13312套。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与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为85.9%,比上年同期增加11.7个百分点。自2015年1月1日起,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按规定4次下调贷款利率,目前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

11、.2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和北京银行,共计8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管理中心累计发放经适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贷款35个,建筑面积共855.18万平方米,涉及8.27万套住房。2015年,依据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向11个项目发放贷款13.65亿元。当年应还贷款本金34.86亿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44.96亿元。截至2015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81.02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02.60亿元。

12、 (四)购买国债2015年,未发生新购买、兑付、转让、收回国债情况。期末国债余额4.26亿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5年底,管理中心结余资金存款348.31亿元,其中,活期4.02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21.15亿元,1年以上定期172.79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50.3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量大幅增加,结余资金大幅减少,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截至2015年底,资金运用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与缴存余额的比率)89.6%,比上年同期增加9.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一)

13、业务收入2015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1088734.64万元,同比增长6.4%。其中,存款(含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157379.8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930128.01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17.15万元,其他收入709.6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5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300088.48万元,同比降低45.2%。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251072.41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676.6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5299.35万元,其他支出3040.06万元(主要是项目贷款应交税金)。同时,经市财政局批复后支出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的专项经费32993.82万元

14、(主要为公积金贷款资产委托管理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经费、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运维服务等业务支出费用)。 (三)增值收益管理中心在利率连续下调的背景下,通过加强资金综合调度,提升资金运用率,优先安排个贷资金发放,减少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大幅提高。2015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88646.16万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65.8%。增值收益率(增值收益与月均缴存余额的比率)2.9%,比上年同期增加 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和财政部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9149号)规定,2015全

1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46182.2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8743.3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2281.36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1439.13万元。截至2015年底,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46770.5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财政部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9149号)以及关于印发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函2002100号)的规定,经市财政局批复,2015全年,人员经费15779.66万元(含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公用经费2360.82万元(按市财政局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套算)。 四、资产风险状况(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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