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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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资金管理制度篇一: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二一二年十一月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组织机构 . 4 第三章 授权制度. 6 第四章 套保投资业务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 6 第五章 业务流程. 7 第六章 相关财务处理制度. 8 第七章 风险管理制度 . 10 第八章 应急修正方案控制制度. 14 第九章 报告制度 . 15 第十章 档案管理制度. 15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15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 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 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2、规范、中央关于推进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意见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公司所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必须通过公司董事会审查同意,并出具董事会决议。第三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螺纹钢、线材、焦炭、铁矿粉四种期货品种,主要目的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第四条公司在销售部设立期货办负责制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执行具体的操作。第五条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第六条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

3、值业务决策小组,负责期货套期保值方案的审核,小组成员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并明确从事此业务的具体职责, 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公司期货办负责套期保值方案的制定并及时向期货业务决策小组报告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第七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第九条 公司相关人员职责。公司的期货业务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套保方案须经董事长最后审批执行;总经理领导的决策小组负责方案的讨论、审核以及预案修正、应急方案的审批;财务总监负责套期保值业务资金的审批; 销售部长负责指令的下达,

4、对总经理负责;财务部长负责资金的划拨和结算流程的审核,以及结算单的确认; 企管部长负责对整个操作过程的监控,向总经理负责;企管部副部长是决策小组指定的风险控制管理员,负责对交易风险的监督控制,向总经理负责;期货办主任负责方案的实施,上对决策小组、总经理、董事长组织汇报,下对交易员、盯盘员进行管理,负责制定相关制度流程;交易员负责执行指令下达人的指令,以及交易情况的上报。核算员负责与财务对接进行交易结算单的确认和财务核算,套期保值效果的测算以及期现对冲。第十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设置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一)期货办主管:由专职人员担任; 交易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三)核算员:由专职人员担任;风

5、险监督员:由企业管理部副部长兼任;篇二: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为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而进行的期货操作,以及为规避国际贸易业务中涉及汇率波动风险而进行的外汇衍生工具操作。上述业务只能以规避风险为目的而进行,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第二章 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第二条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亦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二)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

6、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三)期货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存续期间亦需与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第三条 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第四条 公司须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套期保值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第五条

7、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做出相关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七条 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亏损或者潜亏占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亏损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须在2 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第四章 内部操作流程第八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须经公司经营层审批后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子公司或业务部门、营运管理部、期货部、财务中心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子公司或业务部门、财务中心负责;内控部负责对所有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第九条 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8、1、子公司或业务部门:子公司或业务部门负责向营运管理部提供原材料、产品相关资料及期货保值申请;对已开仓的期货交易与现货业务进行跟踪并及时提出平仓意见;向财务中心提出外汇收支预测相关资料及外汇套期保值申请,并提供实际外汇收支情况;子公司总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为责任人。2、营运管理部:负责监督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相关协议并按协议执行;负责期货市场开、平仓审核,经批准后向期货部转达指令;营运管理部主管为责任人。3、期货部:负责对套期保值产品的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及时向相关人员提供动态信息;负责按规定进行期货操作;按要求对所操作的业务进行总结;期货部主管为责任人。4、财务中心:负责确保经批准的用于套期保值

9、操作的资金筹集与使用监督;并负责外汇保值业务的操作;按月对套期保值操作的财务结果进行监督;财务中心主管为责任人。5、内控部:负责审查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内控部主管为责任人。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第十条 保密制度:公司相关人员及合作的期货经纪公司与金融机构相关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套期保值有关的信息。第十一条 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人、申请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并由内控部负责全程监督。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第十二条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期货部应认真核对操作指令

10、,及时按指令进行操作;操作完成后,期货部及时将操作指令与操作结果进行复核,发现异常情况或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领导,并提出解决方案;主管领导分析、判断后书面下达指令给营运管理部,由营运管理部通知期货部,期货部依据新的指令进行操作。 在期货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期货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相关人员。每月3 日前,期货部应将期货操作总结和期货公司的月结账单上报主管领导、财务中心和内控部。第十三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中心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额度、价格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在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中心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

11、信息及时通报相关人员。每月3 日前,财务中心应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盈亏情况上报主管领导和内控部。第十四条 各子公司或业务部门申请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盈亏及因套期保值交易所占用的保证金,由期货部按月结算,并报财务中心核实并结算利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财务中心按月结算盈亏。第七章 其他事项第十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套期保值,适用本制度。公司参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亦须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十六条 公司如进行其他套期保值业务,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篇三

12、:五矿发展: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 矿发展”或“公司”)的资产安全,规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与运 作,完善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保值等法律法规及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五矿发展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过程可能发生的商 品价格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等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

13、和套利 交易。如开展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的,需按照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规模要与现货及资金实力相适应,持仓规模不 得超过同期需保值现货库存量的 50%。新开展相关业务的现货部门, 两年内持仓规模不得超过同期需保值现货库存量的 30%。第四条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12 个月或现货合同规定的时 间,不得盲目展期或从事长期业务。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五矿发展及所有控股子公司,联营、合营及其他非控 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以 上(不含 50%)或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公司。第六条五矿发展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14、如需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的,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方可进行, 同时需适用本制度相关规定。未经批准的,不得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日常决策管理机构,重大 的套期保值业务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组 织机构设置现货业务部门、期货操作部门、风险控制部门及财务部 门。第三章 授权制度第八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年度计划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批准。套期保值 业务的种类、交易品种、业务规模、止损限额等必须严格控制在批 准范围以内,不得超范围经营。第九条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调整包括方案调整和规模调整。方案调整主要指 对套期保值业务种类、交易品种、止损机制等内容的调整,需要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通过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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