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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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篇一: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职责基本信息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拟订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全省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

2、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组织查处全省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全省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全省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广告违法案件。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

3、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驰名商标的推荐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篇二:华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华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负责辖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对本局系统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监察实行管理。二、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

4、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三、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四、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开展有关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

5、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十、负责组织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及商标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十一、组织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十三、指导挂靠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会工作。十四、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华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内设

6、机构主要职责1、办公室(含人事教育、基层建设、信息化管理、财务管理职能)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信访、机要、档案、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职责;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实施和服务工作;对全局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进行督察检查;负责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拟定全县工商系统财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编制全县工商系统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监督指导本系统行政性收费项目、罚没收入上缴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经费管理、收费管理、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县工商系统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全县工商系统国有资产和装备管理的财务监督工作;负

7、责全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协助县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工商所(分局)、科长及一般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指导本系统基层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指导,承担相关数据保障、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网络安全、运行及维护工作,负责各类信息数据的开发和利用,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县系统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2.法规科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系统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论证和备案备查;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实施工作;承担县局

8、有关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听证及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组织全县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普法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3.注册登记科主要职责负责个体私营经济、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设、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个体私营经济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4、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食品检测室)主要职责负责流通环节食品

9、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检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臵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5、市场监督管理科(含消保维权、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合同监督管理职能)主要职责负责有关市场规范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

10、、处理和12315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6、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商标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拟定商标广告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广告活动;组织著名商标认定的推荐和初审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指导商标代理组织、商标评估机构、商标协会的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协会的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7、经济检查分局主要职责指导、监督工商所(分局)的执法办案工作;组织开展反不篇三:分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职责分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职责(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二

11、)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六)按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

12、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九)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十)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全市知名商标、全省著名商标、全国驰名商标的组织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

13、服务。(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十三)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机构及职能(一)办公室(负责人:李小兵)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会议组织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信息宣传、政务督查和信访受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报刊收发、综合协调、机关行政管理和接待工作,指导后勤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的工作。(二)人事教育股(负责人:李小兵)负责县局、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县工商局备案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14、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本系统基层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管理本系统机构编制、外事、评先表彰;负责本系统基层队伍建设和督查;指导本系统培训中心的工作。(三)监察室(负责人:敖小红)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受理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参与和配合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工商监察工作制度;负责系统行风建设及督察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财务股(负责人

15、:敖细珍)组织编制和下达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年度收支预决算计划;组织实施系统年终决算;组织系统收入,调配系统经费;负责对系统资产、行政事业性收入、罚没收入和专项收费票据的管理;按权限制定和下达系统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系统设备;负责制定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系统及协会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五)政研法规股(负责人:龙启明)组织和承担全县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协调和审核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培训,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六)市场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钟海云)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查处经纪违法案件;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经济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和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利用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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