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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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制度篇一:孕产妇绿色通道孕产妇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章制度 为挽救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本院设立急危重孕产妇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一、绿色通道的对象1、危重孕妇、急产孕妇等高危孕妇的急诊处理。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人陪等)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1、孕妇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 先抢救后分科

2、,先抢救后收费。2、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3、各有关科室(内科、外科、儿科)医技科室(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 勤 部 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检验单上的“绿色通道”字样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4、需急诊手术孕妇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手术后产妇可转入病区继续治疗。5、本院无法处理的急诊孕妇,立即联系120转上级医院治疗,等待护车的同时,积极作相应的对症处理,转院途中要有医护人员陪同。三、绿色通道的制度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

3、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科、行政总值汇报抢救孕妇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3、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急诊绿色通道流程急诊孕产妇预检分诊 (通知相关医生到达抢救)开通绿色通道检验、B超、心电图急诊现场急救后勤、药房、收费 产房接生急诊手术转上级医院 转入病房 20XX年09月10日篇二: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方案南安市中医院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

4、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而引起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南安市中医院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在医院领导下,建立健全福建省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畅通全院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由院领导、医务科、科室三级组成、救治能力较强的产科为主要接诊、抢救单位(以下简称“网络组成单位”),采取分级管理形式,组建三级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为患者提供便利服务,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科室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而拒转、拒收患者。医务科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工作,发

5、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医院和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科室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转诊:1、各有关科室要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2、建立绿色通道。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如有借故推诿、延误抢救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初诊科室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

6、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必须填写“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转诊医疗,一份留本院。4、转诊途中,转出科室要配备较强的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5、初诊医院负责为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6、接诊医院要及时将救治结果反馈给初诊医院,同时保存转诊单、接诊单,以备核查。7、请求专家出诊、会诊的医院,及时与定点医院专家或医务科联系,经医务科同意后方出诊、会诊进行救治工作。三、加强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监督管理1、统一思想认识。全院各科室要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提高全院卫生工作水平的角度,

7、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积极参与危重孕产妇转诊、会诊、出诊工作,加强各医疗保健机构的交流和合作,进一步促进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2、加强督导检查。分管副院长及职能科室要加强重点科室的督导检查,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工作。3、及时总结反馈。职能科室根据掌握的危重孕产妇转诊信息,对全院危重孕产妇转诊急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改进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并在全院工作会议上进行总结反馈。南安市中医院 20XX年1月10日篇三: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1、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时,转出单位应先通知接受医院产

8、科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派医务人员护送,负责护送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初步急救的能力。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及时告知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接诊。2、高危孕妇转诊后,转出单位负责追踪、随访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及结局等情况并登记,接诊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协助转出单位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访。3、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成立由有关领导、多科室专家组成的医疗抢救小组,制定相应的急救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以保证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4、医疗保健机构对支付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危急重症孕产妇,要先行组织抢救,并按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5、对危急重症孕产妇实行就地就近抢救的原则,待病情稳定后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可转至其他医疗机构。6、对妊娠合并重危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保证途中安全的情况下,必须按照惠安县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转至上级综合医院进行治疗监护。7、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8、转出的高危孕妇应有转出科室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利于该病员回我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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