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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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篇一: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职责1.感染管理科、预防保健科共同负责青医附院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管理工作。2.医院应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3.医院有关科室与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便于工作人员获取和使用。4.医务人员应掌握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施预防控制措施、避免和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5.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后勤保障部等负责相应人员与部门的职业安全防护的培训与督查工作。二、感

2、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的概念及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置规定1.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是指预防针刺伤、血液体液暴露等导致感染性疾病发生的相关防护措施。2.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涵盖的人群包括:青医附院工作人员、在青医附院工作的实习学生、进修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3.上述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锐器伤、血液体液暴露时按照“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及流程”立即采取适宜的处置措施,并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到相应的业务科室或机构就诊、随访。感染管理科按要求将职业暴露的相关信息进行报告。4.节假日及夜间发生职业暴露时报总值班室。5.上述人员发生针刺伤等可能导致感染性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在初诊及随访期间产生的检

3、查费、预防性治疗费由相关人员持有效证明材料,经预防保健科及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规划财务部报销。三、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2.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

4、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5.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6.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以下再开箱,以防炸裂。7.压力蒸汽灭菌设

5、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8.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篇二: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第三条、 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

6、工作。第二章 预 防第四条: 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第五条、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第六条: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第七条: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

7、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第三章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第八条 :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

8、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5、发生HBV职业暴露,根据暴露级别、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等不同采取基本用药或强化用药程序。第四章登记和报告第九条、医务人员应该对被感染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病源感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被感染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篇三: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一、 职业防护原则1、 基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2、 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

9、;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3、 严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二、 基本预防控制措施1、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2、 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 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

10、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2) 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3) 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4) 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5)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11、3、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4、 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5、 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门诊小手术等有创操作前,应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下做“感染筛查”,如病人不同意做,应在“告知单上”签字,科室留存备查。6、 检验科接收到患者的血液标本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感染筛查”结果。对于HIV抗体初筛实验阳性的标本,检验科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病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导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关人员要保护患者隐私。三、 发生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1、 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

12、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3、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4、 发生艾滋病病毒的职业暴露后,医务科及时组织院内相关学科专家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确定是否预防性用药,如需用药,制定具体的预防性用药方案。5、 发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处理和随访。四、 报告、体检

13、和随访1、 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在应急处理后,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2、 职业暴露当事人填写盘锦市第二人民医院职业暴露事件登记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医院感染管理科。3、 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医务处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当事人立即进行职业暴露评估并确定体检项目和相关治疗,体验科协助实施体检,预防保健科负责对发生职业暴露后的预防用药品和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的药品保障及随访。五、 使用化学消毒剂的防护: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使用化学消毒剂时戴手套、口罩,必要时穿防护衣,口罩和手套要定时更换,尽量选择对空气污染小的化学消

14、毒剂,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容器加盖,对化学消毒剂原液要正确贮存。六、 化学治疗的防护:配药室经常自然通风,必要时安装排气扇。在配制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配制化疗药后的垃圾按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盛垃圾的容器要加盖。操作中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果药液溢出到桌面,医用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桌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1、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减少各种危险行为。2、 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建议医务人员接种乙肝疫苗。3、 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防护技术和用品。4、 避免有可能造成医务人员伤害的操作,正确处理意外刺伤事件:5、 正确处理病人使用后的设备、污染物品以及医疗废物。6、 当出现职业暴露伤害时,应遵循暴露后的处理原则,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评估、预防性治疗和定期随访。7、 发生锐器伤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锐器伤后伤口紧急处理:(1) 捏住伤口近心端,以阻断静脉回流(2) 立即用流动水冲洗,向伤口部位方向持续推挤,挤出伤口部位的污血,注意不要一挤一松,避免将污血倒吸入血循环(3) 碘伏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其他处理病人HIV(+)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服用双汰芝,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医务人员抽血检查An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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