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犯罪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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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人口犯罪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流动人口的急剧增加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客观反映,这也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产业结构的大变革,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本着“淘金”的目的离开农村流入城市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呈北上南下的流动人口潮。二十多年的实践表明,大量的流动人口对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不容否认,流动人口的出现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治安问题。可以这样说,流动人口犯罪业已构成了对城市社会治安的主要威胁,因而研究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对策显得十分必要,而且相当紧迫。对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与治理对策研究成了时代赋予

2、我们的一个重大课题,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只有深入分析流动人口犯罪原因,掌握流动人口犯罪特点,才能制定出切实有效的预防与治理流动人口犯罪的对策,使流动人口的负效应得到有效控制、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一、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流动人口的流动势态和特征,决定了流动人口犯罪主体构成的复杂性和从单人作案向团伙作案转化的特点,而且流动人口犯罪的犯罪动机、作案地点、作案手段、侵害客体都具有一定的特点。(一)构成流动人口犯罪主体的身份复杂。一是刑满和劳改劳教释放人员;二是劳改劳教外逃、以及负案在逃人员;三是被单位除名或停薪留职的人员;四是社会闲散无业人员,其中有些曾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五是

3、农村外出务工农民。并且从单人作案向团伙作案转化,往往以地缘或亲缘为纽带结成团伙实施犯罪,是流动人口犯罪的发展趋势,其成员结构有二种:一是全部由流动人口组合而成;二是由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中的一些不法分子混合而成。(二)犯罪地点的独特性。流动人口犯罪地点具有相对的独特性,多以旅社、出租民房作为其实施犯罪的藏身地、落脚点,而且在作案后利用发达的交通条件逃窜并同时又实施犯罪的趋势明显。 (三)作案手段单一。尽管流动人口犯罪多以钱、财、物为主,但由于其自身素质的限制,流动人口犯罪的作案手段相对直接、单一,盗窃、抢劫、诈骗这三类案件比重较大,而且大案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四)作案手段的隐蔽性和多样性。在流动

4、人口犯罪案件中,犯罪人的作案手段具有隐蔽性、多样性的特征,一是流动人口犯罪分子善于伪装和“包装”自己,力图谋求各种形式的自我掩护,如披着“个体户”、“推销员”的外衣,进行各种犯罪。二是找到“目标”后,先盯住或者想方设法接近,一旦时机成熟立即下手。三是利用公共场所秩序混乱之机,进行犯罪活动。四是进行“火力侦察,试探虚实”。(五)犯罪动机的随机性和盲目性。流动人口犯罪具有相当的随机性和盲目性,带有实施多种犯罪行为的突发性,大多时候,其犯罪动机低级、十分贪婪,为达目的,凶狠残忍,不计后果。(六)侵害客体明确。虽然流动人口犯罪的动机多种多样,但总的来看,钱、财、物是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袭击目标,据统计,

5、在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当中,侵财、物案件占多数。因对社会有不满情绪产生的报复性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二、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原因从大量的流动人口犯罪事实出发,结合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通过归纳、比较、分析、研究,对流动人口犯罪进行更深层次的认识,从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探讨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文化程度低、素质较差、法律意识淡薄。在繁华的城市,动荡不安的流动生活使流动人口没有归属感,情感长期处在紧张、烦躁和愤怒之中,一旦他们挣不了,生活拮据,很难维持时,他们的最低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防线再也起不到约束作用,便铤而走险,实施犯罪行为。同时,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低下,自身也是犯罪分子的侵害对象和犯罪事实的

6、受害者。(二)贫富差距悬殊。目前流动人口的主要是从贫穷落后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当其面对当今社会存在的贫富差距悬殊和社会化分配不均这些客观事实,“淘金”目的又一时无法实现时,其心理极易失去平衡,产生不满、冲动、抱怨等不良情绪,因此有些人便盲目泄,报复社会,扰乱社会秩序,破坏他人生活,有些开始寻找发财致富的捷径犯罪。(三)价值和文化冲突。流动人口大多来自农村,他们形成了完全不同于城市的文化习俗和价值观念。他们进入城市之后,在认识上和价值观念上不能城市化,处于强烈的文化冲突之中,他们处于道德失范状态,导致其没有统一的协调的行为规范准则,从而感到无所适从,因此容易受到城市不良文化的感染和不良行为人的

7、诱导,极易走上犯罪道路。(四)经济利益驱使 。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城市流动人口形成和数量不断扩大的首要原因,也是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剩和生活水平的明显差距,使得成千上万的农业剩余人口怀着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涌入城市,挣钱、挣大钱成为其最直接的目的和最迫切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外部的和流动人口自身的原因,流动人口在城市一般只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从事的脏、累、重活,这些工作劳动条件差,收入又低,还有相当一部分流动人口找不到稳定的工作,所以他们经常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有的甚至不能满足吃、住等基本生活需求。流动人口从事的行业五花八门,但总的来看其收入具有不稳定性,同时收

8、入也相对较少。外来人员当初来到城市,并非是以犯罪为目的,他们的初衷还是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行自己的良好愿望,但时间一长,现实与理想的差距使他们产生犯罪念头。追求金钱的强烈欲望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反差,使流动人口中的一部分人妄想不劳而获,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是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原因。(五)管理不善,法律体制落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薄弱,特别是出租房屋管理存在诸多漏洞,给流动人口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法律规范体制,仍然停留在办个登记手续,收收管理费这一水平上,对流出地的一切情况无从查起,对在流入地的表现情况更是一无所知,造成派出地与流入地双方管理

9、脱节。因此,当流动人口作了案,发案地公安机关难以掌握其行踪,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也提供不出有价值的资料,导致流动人口大面积失控,造成对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无法进行有效控制,予以打击。(六)社会安全防范机制薄弱。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社会财富日益增多,但人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安全保障措施并没有紧步跟上,直接或间接地助长了流动人口犯罪的嚣张气焰。(七)打击不力。当前公安机关在打击处理流动人口犯罪中存有“三难”:一是查证难。流动人口来自四面八方,而公安机关之间的协作问题没有很好解决,造成查证难度大。二是取证难。流动人口犯罪多选择在夜间人员稀少的地方实施,一旦得手,便逃之夭夭,即使抓获,也很

10、难取得有力的直接证据。三是罪证落实难。由于存在以上“三难”,导致的后果是破案率低,案犯难归案,特别是重特大案件的在逃犯,而且侦察、起诉、审判三个环节配合不够密切,造成流动人口犯罪案件经常久拖不决。另外,由于警力严重不足,交通、通讯工具落后,大大削弱了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从而更增加了破案、追捕和取证的难度。(八)外国犯罪组织和犯罪势力渗入的影响 。辨证唯物主义论告诉我们,任何事情都要既看到其有利的一面,同时应当看到其不利的一面。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我们的经济不断发展,生产力不断解放,人民获得了切实的经济利益,但外来的腐朽的东西对我国犯罪的影响同样也不容忽视。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

11、,开放的力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大,外国犯罪组织和犯罪势力渗入后,必然要谋求成员的本地化,而城市流动人口较易被网罗为外国犯罪组织和犯罪势力的成员或者外围组织的成员。在我国,某些国际犯罪和跨国犯罪活动如毒品犯罪、洗钱犯罪、偷越国边境犯罪等可能会呈增加趋势,流动人口犯罪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局面。三、流动人口犯罪预防与治理对策经过分析流动人口犯罪呈现出的特点,研究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原因,借鉴许多地方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与治理的成功经验,我们以“服从大局,加强管理,因势利导,兴利除弊”为指导思想,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犯罪的预防与治理,以消除诱发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一)提高素质教育,加强法制宣

12、传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传统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转变观念, 改变心理冲突,强化服务、平等意识。流动人口犯罪,初次犯罪占九成,加强流动人口文化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可以达到良好的预防效果。作为流入地的政府,要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在把流入人口看作一个劳动力的同时,还要重视对他们的社会教育、法制教育、社会角色教育,把流动人口的教育融入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作为外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提高他们适应新的城市生活的能力,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当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时,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给予保护, 告知他们在遇到矛盾时正确的解决方法,以免他们采

13、用不正当的方式而发生犯罪行为。尽可能消除城市居民对进城农民的偏见与歧视, 对外来人口持宽容仁厚的胸怀,像对待城市居民一样给其真诚周到的服务,特别是在他们遇到实际困难时给予热情的帮扶,消除进城农民的不平等感和被剥夺感。同时,可以吸纳部分流动人口参与流动人口聚集地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使其以良好的心态融于城市生活。(二)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切实做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使人口流动合理有序的进行,减少滋生违法犯罪的环境。加强纵向联系,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要相互配合,解决管理上的脱节现象,流动人口最大的特点就在一个“动”字上,要使“动”的全过程始终处于控制之下

14、,单靠流入地管理是不全面的。因此,从人口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来说,流入地与流出地管理缺一不可,同等重要,在管理上要相互配合。流出地政府部门,要加强劳务信息网络的建设,及时提供可靠的信息,为降低劳务输出的风险做好前期工作,避免盲目的人口流动;要加强对外流人员流出前的培训教育,提高外流人员素质,特别是守法的意识,引导外出务工人员遵纪守法,尽快入乡随俗,适应流入地需要。加强横向联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责作用,掌握流动人口犯罪的动向,实施综合治理,面对日益严重的流动人口犯罪,一方面注意及时收集辖区内流动人口犯罪的新动向,特别是对群众的报案、检举揭发,要搞好资料积累,建立信息资料库,有针对性地制订具体的

15、侦查措施。另一方面,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要克服地 方保护主义和小集体主义的思想,在加强与案犯流出地的公安机关的联系的同时,公安、劳动、民政、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各尽其责,实施综合治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齐抓共管,树立全国一盘棋的观念。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还应在加强公安机关职能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从作案的地域看,由于流动人口大多居住在城乡结合部这个治安管理的薄弱环节,居住的隐密和管理的松散为其犯罪和销赃留有一个缓冲带,因而城乡结合部便成了流动人口犯罪的多发区。加强城郊结合部的规范化管理,消除三不管地带;建立县、乡劳务输出管理机构。依靠群众力量,加强

16、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做好租住人员的身份认证和登记。组织公开和秘密力量对他们的犯罪现场、销赃渠道、必经交通干线加以监控,全力侦查现行刑事案件,整治有突出问题的治安热点地区,使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在具体工作运作中应发挥主观能动性,使有关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在管理工作方面发挥其真正作用。(三)提高社会防范意识。犯罪的发生,尤其是财产型犯罪的发生,大多是因为被害人防范意识差而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案件多发地,大多存在着严重的防范漏洞。因此,应提醒流动人口和居民,在案件多发地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以防被犯罪分子所侵害。提高市民和各级组织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正义感,以居住地为主,在流动人口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并纳入创建文明小区中,以居民小区为主,宣传社会防范的重要性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和应注意的问题。在 小区中建立小区联防组织,共同防范在小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各行业、各部门、以及街道办、居委会建立纵横防范机制网,扩大防范面,提高防范效率。针对少数夹杂在外来人口中的游手好闲、好吃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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