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中国矿业大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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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本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是根据学校【教务通知2009第63号】计算办法和【教务通知2010第1号】的结算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而制订。一、教学工作范围教学工作包括:讲课、助课、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指导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等。二、教学工作量定额教授:250学时/学年 副教授:240学时/学年讲师:220学时/学年 助教: 200学时/学年非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学人员工作量定额参照上面对应职称执行。三、理论教学环节工作量计算办法本科教学:Q=计划学时,其中,Q是当量学时,k为课程系数,p为人数

2、系数环节课程类型kp备注讲课通识教育必修课16061-120人120-170人以上授课教师参加辅导、答疑、批改试卷、批改作业等(至少批改作业总量三分之一)不再单独计算教学工作量。 助课教师必须跟班听课、参加辅导、答疑、批改试卷、批改作业等,每位教师每学期助课最多不超过2个教学班。1每增加10人p增加0.06120-140每增加10人p增加0.03,140-170每增加10人p增加0.01,170人以上P不再增加专业主干课、专业大类课160 61-120人120-140人以上1每增加10人p增加0.06120-140每增加10人p增加0.03,140人以上P不再增加专业选修课、130-6061-

3、120120人以上1每增加10人p增加0.06P不再增加通识教育公选课130-90 91-120人120-170人以上1每增加10人p增加0.08120-140每增加10人p增加0.03,140-170每增加10人p增加0.01,170人以上P不再增加制图课1.2560 61-120人120人以上1每增加10人p增加0.06P不再增加英语课130 31-60人60人以上1每增加10人p增加0.0660-70每增加10人p增加0.03,70人以上P不再增加公体课0.920-3031-4040以上1每增加2人p增加0. 01P不再增加助课所有课程0.690 91-170170以上1每增加10人p增

4、加0. 02P不再增加说明:(1)各教学班合班人数一般不超过140人(通识教育课除外),由教务处审定;(2)单个课程(公共体育课除外)教学班没有布置作业或没有批改作业,其该教学班工作量减少计划学时的20%;(3)课程(公共体育课除外)一般课堂教学四个学时必须安排一次答疑,没有安排答疑的,该课程工作量减少计划学时的10%。(4)需要助课的课程,须向系、院申请,经院审批后方可安排助课。(5)研究型课程(由教务处认定)工作量系数乘以1.2;(6)开新课(不包括公选课和徐海学院的课程)工作量系数乘以1.15;(7)双语教学工作量系数乘以1.5;四、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实验课单独开设实验

5、课,每指导1学时实验课,折合0.5-0.7学时。视实验内容、实验人数不同取不同值,重复指导取最低值。实验课的准备、讲解、批改实验报告、答疑、考试等教学环节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详见“材料学院实验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 2.指导上机实习 每指导上机实习1学时,折算成0.5学时,重复指导取0.4学时,上机前准备工作,讲解、审查程序等教学环节不单独计算工作量。 3.实习实习每组8-10人,市内实习每指导实习一天室内折合成1.5学时,野外折合成2.0学时;外地实习每指导实习一天室内折合成2学时,野外折合成2.5学时;实习的准备、联系、批改报告等环节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指导毕业实习工作量系数乘

6、以1.1。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组学生实习。(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组学生实习,即每位教师平均指导20人以内,按以上方法计算。每位教师平均指导人数超过20人的,2125人每增加1人,按增加0.04组计算,2630人每增加1人,按增加0.02组计算,3135人每增加1人,按增加0.01组计算,超过35人不再增加组数。)4.指导课程设计每指导一个组(不低于15人)一周,折合成10学时,每增加一个组增加6学时,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组。 5.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每指导一个学生,每周理工科专业折合1学时。其中被评为校级优秀论文或团队的,工作量系数按1.2计算;被评为省级优秀论文或团队的,工作量系数按1.

7、5计算。指导学生人数理工科专业上限8人。6.指导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校级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每周折合0.3学时;指导省级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每周折合0.4学时;指导国家级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每周折合0.5学时。(项目验收通过以后进行结算)五、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1. 指导研究生学时补贴学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博士生20学时30学时40学时硕士生15学时25学时35学时2教学学时计算公式Q = 计划学时 * k * p 其中:Q是当量学时,k为课程系数,p为学生人数系数。课程类型kp公共选修课15-60人61-100人100人以上1p增加0.02/5人

8、p不再增加专业基础课、专业课1.21-2人3-5人6-30人31-60人61-100人0.50.81p增加0.1/10人p增加0.02/10人专业外语1.40.4/1人,每增加1人p增加0.1(含指导、批改译文等)六.其他教学工作量补贴 1教改立项、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第二课堂、监考、评阅本科毕业论文、参与答辩等教学工作量补贴,不计入岗位考核工作量,只作教师个人课时津贴工作量计算。2监考(100分钟及以上)一次记1学时工作当量,不记入学校要求的教师最低课堂教学实工作量。3.教师评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按每份2学时计算;4.所有参与本科毕业答辩教师,均按每人每天4学时

9、计算。各答辩分委员会主席(或答辩小组组长)和答辩教师兼秘书,在每人每天学时基础上,另外每5个学生补贴1学时;答辩秘书若为研究生,不计工作量,由学院发给相应的报酬。5.教改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每万元100学时补贴教学工作量(项目获得过院资助的,不再给与工作量补贴);6.指导科研训练补贴教学工作量:2学时/生;7.青年教师的教学导师补贴教学工作量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新上岗)教师教学导师制执行;8.每开设1学时新实验,给与0.5学时的工作量补贴,需在开学初申报审核批准。参与实验室建设工作,给与1学时/2万元的工作量补贴,由项目负责人决定项目参与人员的工作量补贴分配。9编写讲义,按课程学时的一半计

10、算工作量;10所长每学年补贴80学时,支部书记、院工会主席,副所长、实验室主任每学年补贴60学时教学工作量,所秘书每学年补贴30学时。11教学任务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在职研究生定编工作量可减半(其中一年),即完成半编工作量可享受全额工资及岗位津贴,以及学院课时津贴。七.有关徐海学院教学工作量和公选课工作量计算的说明1.公选课工作量计算公选课按照第三条计算实工作量,并按50元/学时进行发放,不再乘新开课或开新课系数。2.徐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1)理论课教学环节工作量计算办法按照第三条计算实工作量,并按50元/学时进行发放, 不再乘新开课或开新课系数。(2)实验课教学工作:在我院实验室完成的实验课

11、,按结算经费的1/3发放给任课教师。在徐海学院实验室完成的实验教学工作量,按结算经费的45%进行发放。(3)毕业设计教学工作量、课程设计教学工作, 在我院实验室完成的,按结算经费的1/3发放给任课教师。在徐海学院实验室完成的,按结算经费的45%进行发放。(4)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 按结算经费的45%发放给任课教师。(5)上机课程教学工作, 在我院机房完成的,按结算经费的1/3发放给任课教师。在徐海学院机房完成的,按结算经费的45%进行发放给任课教师。以上发放标准参照徐海学院和我院结算金额,如果以后有变动的话,课时津贴的发放办法将随之调整。按此办法发放徐海学院的课时费,徐海学院的工作量不再计入学院的课时津贴发放的工作量计算范畴。该办法于2010年课时津贴发放时开始实施,之前的材料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同时废止。20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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