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物电梯型式试验要求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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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7-2015附件J杂物电梯型式试验要求J1 适用范围本附件适用于曳引驱动、强制驱动、液压驱动杂物电梯的型式试验。J2 引用标准(1)GB 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2)GB/T 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J3 名词术语本附件采用J2引用标准和本节确定的术语:。J3.1 开门型式杂物电梯门开启的方式,包括手动垂直滑动门、自动垂直滑动门、手动水平滑动门、自动水平滑动门等。J4 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J4.1 主要参数变化杂物电梯额定载重量增大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J4.2 配置变化杂物电梯下列情况之一的配置下列任一配置发生变化时

2、,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1)驱动方式(曳引、强制、液压驱动)改变;(2)控制柜布置区域(井道内、井道外)改变。J4.3 适用范围杂物电梯适用的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J-1。表J-1 杂物电梯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额定载重量kg驱动方式控制柜布置区域J5 技术文件要求与审查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对约请申请单位按照本节要求提交的技术资料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本规则和相关标准的要求。J5.1 主要设计图样(1)产品图纸目录、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构部件装配图;(2)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包括井道照明和插座、电气符号说明(元器件代号表)等;(3)液压杂物电梯液压系统原理图、液压元件代号说明。J5.2 设计

3、计算书(1)限速器选型计算,限速器绳或安全绳安全系数计算;(2)安全钳选型计算;(3)缓冲器选型计算,限位挡块的设计计算;(4)限速切断阀的选型计算;(5)悬挂装置安全系数计算,曳引轮、滑轮或卷筒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计算,手动盘车力计算,卷筒放绳角计算;(6)曳引条件计算;(7)轿架的受力强度计算(应考虑电梯正常运行、安全钳动作、限速切断阀动作、夹紧装置动作、棘爪装置动作或轿厢撞击缓冲器的工况);(8)导轨计算;(9)轿厢有效面积计算,自动搭接地坎受力强度计算;(10)垂直滑动层门悬挂件的安全系数、悬挂绳轮直径与绳径比值的计算;(11)液压杂物电梯满载压力计算;(12)液压杂物电梯缸筒

4、和柱塞安全系数计算;(13)液压杂物电梯硬管和附件安全系数计算;(14)液压杂物电梯软管安全系数计算;(15)液压杂物电梯用于套筒式液压缸机械同步的钢丝绳或链条安全系数计算;(16)液压杂物电梯平衡重计算。J5.3 产品合格证明及说明文件(1)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3)电气故障防护说明;(4)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书;(5)防止轿厢自由坠落、超速下行和防沉降的保护措施的说明文件;(6)是否允许人员进入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和轿顶的说明。J5.4 部件证明文件J5.4.1 型式试验证明文件限速器(如有)、安全钳(如有)、门锁装置(若满足层门锁紧无需电气

5、证实的条件,则不需要型式试验证明)、驱动主机、控制柜、绳头组合(或链条端接装置)(如有)、液压泵站(如有)、缓冲器(如有)、限速切断阀(如有)以及、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与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有)等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复印件。J5.4.2 其它其他证明文件(1)随行电缆结构型式的证明;(2)悬挂装置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3)液压杂物电梯的软管出厂合格证,软管总成能够承受5倍满载压力而不被破坏的试验记录;(4)液压杂物电梯液压油牌号、型号;(5)部件外壳防护等级证明(需要一定外壳防护等级时)。J5.5 机器设备间、井道J5.5.1 布置说明及图示机房的位置和主要尺寸,检修门和检修活板

6、门的布置和尺寸,井道平面布置图和井道立面图,井道顶层和底坑空间计算示意图,井道下方存在的任何可进入空间的布置图,进入机房、底坑的通道,底坑地面的设计要求,机房和维修保养作业空间的位置和尺寸计算示意图,驱动主机的布置位置与安装方法,悬挂系统的布置,控制柜的安装位置,防止轿厢自由坠落、超速下行、沉降及对重或平衡重自由坠落系统的布置。J5.5.2 结构受力机房地板受力要求,底坑地面受力要求,使用膨胀螺栓时对井道壁的要求。J5.5.3 井道内各部件之间的间隙和保护井道内需维护、调节或检修的任一部件到层门地坎的距离,若需设置GB 251945.2.4.2所规定的装置,要确认该装置是否符合GB 25194

7、9.7.4的规定,同时该装置在顶层高度范围停止轿厢时,应保证在轿顶以上有1.80m的自由垂直距离。轿厢与层门或层门框架之间的间隙,对重(或平衡重)运行区域防护的要求和简图。J5.5.4 导轨导轨型号、摩擦面的尺寸和表面加工方式,导轨润滑的要求。J5.5.5 机房、井道的其它其他要求机房、井道和底坑的专用要求,同一井道内杂物电梯之间或杂物电梯与相邻电梯间的防护措施,底坑下部空间的防护措施,对重运行区域的防护措施,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要求,井道的通风要求,机房的照明、电源插座和起吊设施的要求和示意图。J5.6 悬挂装置悬挂钢丝绳的型号、直径、根数、破断载荷,悬挂链条的型号规格、节距和破

8、断载荷,悬挂系统端接方式和张力平衡的安装或设计图。J5.7 轿厢和门系统轿厢内部尺寸图,轿厢护脚板的安装和尺寸图,自动搭接地坎的安装和尺寸图,轿门型式和开门净尺寸,层门型式、开门方式和净尺寸,开锁区域的尺寸说明图示,门系统剪切危险的防护设计文件,门导向装置结构,层门、轿门地坎设计及安装,门板悬挂装置和导向装置简图,层门门锁装置的结构和安装示意图。J5.8 整机的连续运行试验记录和报告制造单位自行完成的,试验样机10000次连续运行的试验方案、记录、报告及其真实性声明。连续运行试验方案、详细记录、总结报告及其真实性声明等应满足J5.8.1和J5.8.2的要求。J5.8.1 连续运行试验方案连续运

9、行试验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试验起止时间、具体试验日程;(2)试验人员配置;(3)试验工况;(4)试验记录内容;(5)建议的抽查见证点。试验方案在试验开始前应当取得型式试验机构的确认。J5.8.2 连续运行试验技术要求制造单位在开始试验前应当书面通知型式试验机构,在制造单位进行连续运行试验过程中,应约请型式试验机构到现场抽查1次(若型式试验机构能实时获得该样机运行试验的图像等信息,也可不到现场进行抽查),型式试验机构应记录其见证试验情况,连续运行试验结束后,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同一台样机上进行其他项目的试验。制造单位在开始试验前应当书面通知型式试验机构,在制造单位进行连续运行试验过程中,

10、应约请型式试验机构到现场抽查1次,型式试验机构应记录其见证试验情况,连续运行试验结束后,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同一台样机上进行其他项目的试验。连续运行试验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1)内容不少于附件G第GB/T 10059表A.19G.5.11.2(1)条所规定的内容;(2)试验前,应当在控制线路中安装计数器,记录杂物电梯运行次数,以杂物电梯每完成一个全过程运行为一次,即启动(关门)运行停止(开门);(3)试验期间,杂物电梯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保养,不允许带故障运行;(4)以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上行试验次数不应少于2500次。除正常维护保养和故障恢复时间之外试验应连续进行,10000次试验应在

11、30天内完成;(5)运行期间故障次数不应超过5次,每次故障修复时间不应超过1h。由于杂物电梯本身原因造成的停机或不符合本附件规定的整机性能要求的非正常运行,均视为故障。J5.9 适用产品技术文件约请申请单位可以在本附件规定的范围内提出适用申请,并提交适用产品与试验样机存在不同的本附件J5.1至J5.87的所有相关技术文件。型式试验机构根据适用产品技术文件审查情况决定所能给出的适用范围。J6 样机检查与试验J6.1 电气装置及保护J6.1.1 主开关应符合GB 2519413.4的规定。J6.1.2 停止装置应符合GB 2519414.2.2的规定。J6.1.3 极限开关应符合GB 251941

12、0.5的规定。检查与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00594.1.4的规定。J6.1.4 断相错相保护(1)电梯应当具备供电系统断相和错相保护功能。当电梯供电电路出现断相或错相时,电梯应当停止运行并保持停止状态。(2)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设错相保护功能。检查与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00594.1.1的规定。J6.1.5 停止驱动主机以及检查其停止状态应符合附件GB 2519412.2.6或12.3.4G第6.1.5条的规定。J6.1.6 制动器的供电应符合GB 2519412.2.3的规定。J6.1.7 安全回路接地故障防护应符合GB 2519414.1.1.3的规定。J6.1.8 电

13、气安全装置及其动作应符合GB 2519414.1.2.1.1、14.1.2.1.3、14.1.2.1.5、14.1.2.1.7、14.1.2.4和14.1.2.5的规定。J6.1.9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应符合GB 2519412.2.8或12.3.12的规定。J6.1.10 电动机的保护应符合GB 2519413.3的规定。J6.1.11 松绳检查应符合GB 2519412.2.7或12.3.13的规定。J6.1.12 电气防护(1)在机房内,应采用防护罩壳以防止直接触电。所用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2)电气安装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 2519413.1.3的规定;(3)控制电路和安全电

14、路的电压值应符合GB 2519413.1.4的规定;(4)电梯供电的中性导体(N,零线)和保护导体(PE,地线)应当始终分开;(5)门电气安全装置导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0.75 mm2;(6)主开关断开后带电端子的标记应符合GB 2519413.5.3.3的规定;(7)安全电路的连接器件和插接式装置应符合GB 2519413.5.4的规定。J6.1.13 安全触点应符合GB 2519414.1.2.2的规定。J6.1.14 安全电路应符合GB 2519414.1.2.3的规定。J6.1.15 接触器和接触器式继电器应符合GB 2519413.2.1的规定。J6.1.16 连接在电气安全装置之后的

15、装置应符合GB 2519413.2.2.3的规定。J6.1.17 照明与插座电源应符合GB 2519413.6的规定。J6.1.18 液压系统液压油的过热保护应符合GB 2519412.3.14的规定。J6.2 杂物电梯运行控制J6.2.1 正常运行控制应符合GB 2519414.2.1.1的规定。J6.2.2 门未关闭和未锁紧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防沉降控制应符合GB 2519414.2.1.2和14.2.1.3的规定。J6.2.3 优先权控制应符合GB 2519414.2.3的规定。J6.2.4 紧急操作应符合GB 2519412.2.4或12.3.9的规定。J6.3 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J6.3.1 防止轿厢自由坠落、超速下降、沉降及防止对重或平衡重自由坠落的保护措施应符合GB 251949.7的规定。J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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