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发展意见-2.5(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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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促进产业创新升级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大会精神,高举产业强县、工业兴县大旗,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加快推动全县工业扩量提质,促进新常态下全县工业经济健康平稳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为依据,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紧紧围绕做大产业、做强企业这一目标,通过实施“一类一策、一企一策”差异化政策,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竞争优势,全力打造全县“四大板块”升级版,积极拓展新兴产业,形成全县大干工业、干大工业的浓厚氛围

2、。(二主要目标1.工业总量扩张大提升。2017年末,全县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6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10亿元,年均增长14%以上,三年累计完成工业投资700亿元。2.新特产业发展大提升。2017年末,硅工业、食品工业、机械汽配和新型建材四大板块8大产业累计产值达到102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4%;砷化镓、石墨、6N氧化铝、稀土等非金属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350亿元。3、园区载体建设大提升。2017年末,全县培育1个销售收入过500亿元园区、1个销售收入过300亿元集聚区、2个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集聚区、14个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特色集聚区。其中,80%以上的

3、工业项目进入园区,到2017年末,三年累计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2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00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600个。4、规模企业增量大提升。2017年末,全县规模企业达到600家,每年净增规模企业65家,累计净增规模企业195家,其中产值超50亿元企业1家,产值超10亿元企业15家,产值超亿元企业300家。三年净增超亿元企业80家。(三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做大规模、做优园区、做强企业、调整结构”的工作目标,加快推动工业“扩大增量、优化存量、提升质量”三大任务,在全县实施工业发展十大工程。1.产业集聚工程。组织编制全县工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各园区的产业布局、功能区块、生态环保及配套设

4、施,培育一批产业特色突出、专业分工合理、协作配套完善、创新能力较强的特色产业集聚。2017年末,全县8大重点产业实现产值1020亿元以上,培育百亿特色园区2个。(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2.项目引进工程。把招大引强作为工作重点,围绕重点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建立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加速在谈项目签约、签约项目开工进程。引进一批科技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优质项目。加强对工业投资的宏观指导,科学引导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建立亿元以上招商项目储备库,每年签约落地重大项目60个,引进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60个,中小企业园入驻企业70家。(责任单位:商务局、经信局、载

5、体单位3.项目推进工程。以新开工项目和计划竣工项目为重点,完善重大工业项目“跟踪、通报、协调、激励”推进机制,力争已签约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在建项目早竣工、早投产。积极推进新增长点项目尽快达效,每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60个以上,新竣工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60个以上,新增产值亿元以上新增长点项目40个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委、经信局、商务局、载体单位4.企业成长工程。每年排出一批最具潜力的小微企业,加大培育扶持,尽快成长进入规模企业。鼓励企业二次创业,从低端产业、低附加值产品转向高端产业和高附加值产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突出骨干企业培育,引导做大做强,尽快形成一批在行业内具备影响力的龙

6、头企业。每年新增应税销售过亿元企业5家、过10亿元企业1家,培育40家小微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新增75家规模以上企业。(责任单位:经信局、中小企业局、载体单位5.技术改造工程。加大对技术新、投资省、周期短、见效快技改项目的投入力度,通过技改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快传统产业转型、新兴产业做大、优势产业做强,提高核心竞争力。每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技术改造完成150亿元,扶持重点技改项目50个以上,评选县级重点技改示范项目10个以上。(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载体单位6.平台建设工程。按照“产业集群、企业集中、土地集约”原则,加快园区存量整合提升、腾笼换鸟,实现二次创业、转型发展。优化土地

7、资源配置,优先保障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用地。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每年开展银企对接活动20次以上,完成省高新区创建,设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推广企业科技创新券。(责任单位:经信局、中小企业局、金融办、财政局、科技局、载体单位7.服务提升工程。优化政府服务,提升审批效能,简化事前审批,注重事后监管,为工业企业发展和投资项目建设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完善服务机制,每月跟踪分析全县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新建工业项目审批时限不超过50天,通过122民生热线,受理企业反映事项和投诉,取消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4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责任单

8、位: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8.创新升级工程。加快推动工业与科技融合发展,引导和支持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实现战略合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省级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建设,2017年末,新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10个,高新技术企业10家,新增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3家,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1家,通过省以上名牌认定6个,省以上著名商标认定8个,通过国际泰尔体系认证2家。(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质监局、工商局、载体单位9.专精特新发展工程。支持广大企业向专精特新等产业方向发展,在保持创新能力的基础上构建竞争优势,促进中小企业

9、实现发展专业化、管理精细化、技术特色化和持久创新发展。2017年末,新增专精特新企业30家,完成80户企业技术提升,新增节能环保新型产品120个。(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硅产业局、载体单位10.人才建设工程。以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工业企业人才激励、保障和服务机制,确保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为推进工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每年培训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00人次以上,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80人,培养高技能人才1000人。(责任单位:人社局、组织部、经信局、科技局、载体单位二、扶持政策(一支持行业领军型企业发展1、强化增量“上台阶”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符合产业定位

10、的重点骨干企业引领行业发展。2015年至2017年期间,对工业企业应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和50亿元,且当年指标增幅超过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分别给予企业法人代表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上台阶奖励;对入库税收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法人代表10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上台阶奖励。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收购、控股等多种方式兼并重组,兼并重组后在本县内注册经营的企业,按照被兼并重组企业的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评估价值的0.5%给予奖励,最高限

11、额50万元。(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2、促进新兴产业项目落地。凡符合全县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且固定资产总投资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对投产后达到新兴产业链的龙头企业、关键企业标准的,分别奖励企业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3、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对新引进符合产业定位的重大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优先保证用地,符合相关条件的,积极争取土地点供指标。坚持工业用地应保尽保,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工业项目,确保工业用地指标逐年递增。(责任单位:国土局、规划局(二支持重点骨干型企业发展4、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符合国家或省重点技改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县

12、相关部门予以优先推荐申报并积极帮助争取;对实施技改且机器设备投入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择优扶持,具体按机器设备投入的5%给予奖励,最高限额50万元。(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硅产业局5、促进新建项目投产达效。按照项目合理建设工期,每年排出全县“20项重点计划竣工投产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满一年,且生产性设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生产性机器设备、生产厂房投资总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50万元。(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6、强化优秀人才奖励。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对为企业作出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一人一策”特殊政策,促进东海产业和产品创新发展。对在经营管理、技术发明、科

13、技攻关、工艺革新等方面引进对东海工业产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院士、产业领军型人才、产品关键技术创新人才,经综合评价认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三支持小微成长型企业发展7、培育扶持高成长型企业。扶持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择优纳入“高成长型企业”培育计划。凡全年新增应税销售超过1000万元或应税销售增幅超过 30%的培育企业,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给予最高限额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中小企业局、财政局8、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对工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产品销售1000万元以上且税收贡献在本县的,对平台给予适当补

14、助,最高限额10万元。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展(博览会,境内展会给予每个展位最高5000元补贴,境外展会按展位费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支持与大企业配套协作。对首次为世界财富500强企业提供产品配套且年度应税销售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及首次为国内行业100强企业提供产品配套且年度应税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商务局、经信局9、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的专业化功能,进一步创新小微企业服务模式,推行“链式开发、面式推广、点式服务”。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向社会公开征集评选服务小微企业的优秀工作方

15、案,为区域特色行业、产业链、园区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特色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的扶持,提高风险把控能力,加大生产型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投放指标的考核权重,确保生产型企业贷款增幅、占全部贷款比重不低于上一年度水平,逐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金融办、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四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10、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新认定的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11、引导产品升级。对通过

16、省级以上成果管理部门鉴定且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投产后每个补助企业3万元。对省级以上新产品投产后年应税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择优扶持。具体按照新产品年应税销售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限额50万元。(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12、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对首次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被评为省级“两化”融合试点企业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试验区认定的园区,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13、加强企业品牌质量建设。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和获得省长质量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成立国际或国家标准化组织的单位或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质监局、工商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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