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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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建筑大学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建筑大学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建筑大学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建筑大学,院校代码:10430。 第

2、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邮编:250101。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学校简介 山东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土木建筑为特色,工、理、管、文、法、农、艺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位于文脉绵延、山水秀美的泉城济南东部新城,南到经十路,北至世纪大道,毗邻济南市政务中心和奥体中心,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1.历史沿革 学校源于国家城市建设部1956年创建的济南城市建设工程学校,195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其后,伴随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历经山东建筑学院、山东省建筑学校等发展时期。1978年,

3、教育部批准学校恢复本科办学,定名为山东建筑工程学院;1982年成为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997年,学校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山东建筑大学;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优秀成绩;2012年,成功申报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获批成为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建设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2.基础设施 学校设施先进,功能完善。2004年,在驻济高校中率先建成并启用新校区。现有新校区、和平校区两个校区,占地2100余亩,校舍面积62余万平方米;

4、图书馆馆藏图书298.5万余册,其中印本图书186.65万余册(含外文印本图书2万册),电子图书115万册(含外文电子图书2万余册);各类运动场所面积8.4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5亿元;教学用计算机7861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18500个。学校区位优势明显,规划自然韵致,建筑恢宏大气,环境优美流畅,生态型、园林式、数字化的校园成为广大师生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3.办学层次 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和完善学科专业布局,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多层次办学格局。设有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热能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艺术学院

5、、建筑城规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法政学院、外国语学院、交通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16个学院(部)和继续教育学院。拥有55个本科专业(2012年新版专业目录),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2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专业硕士培养领域。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4万余人。 4.人才队伍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优化人才成长和发展环境,人才队伍的年龄、学历、学缘结构不断改善。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51人,硕士生导师28

6、6人,25人被香港理工大学、同济大学等高校聘为兼职博士生导师。拥有双聘院士4人,国家新世纪人才工程人员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3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及海外“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5人,山东省级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优秀教师13人,山东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2人。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为学校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12年,学校建筑节能技术创新团队获评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并荣立集体一等功。 5.教育教学 学校坚持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大力

7、实施质量立校战略,以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核心,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不断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着力培养“基础实、适应快、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加强教学建设,深入实施教学质量工程,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立项,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6个土建类专业相继通过国家专业评估。 学校重视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建立健全了以学习型、实习型、研究型为服务模块的工程实践教学体系,积极推进实习基地建设,支持鼓励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

8、验。201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近年来,学生参加“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规划设计、艺术设计等各类竞赛活动,共获得省级以上奖励400余项,专利申报和授权数量在全国高校名列前茅,学校先后22次被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毕业生受到社会广泛认可,近五年就业率均在90%以上,连续多年位居山东省高校前列,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就业工作创新教育示范高校”。办学56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本专科毕业生,他们扎实苦干、锐意进取、遍及齐鲁、辐射全国,多已成为所在行业、部门的业务和管

9、理骨干。在山东省评选的36位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中,有10位毕业于我校。广大建大毕业生以良好的素质、出色的表现为学校创出了品牌,赢得了社会赞誉。 6.科学研究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将其作为培育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突出土木建筑学科的专业优势和特色,注重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的交叉融合,不断凝炼学科方向,提升研究和建设水平,在土木工程、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等研究领域均已形成鲜明的特色和优势。学校建有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泰山学者”设岗学科,3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7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在“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立项评审中,获批9个省级重

10、点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其中,2个学科被列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实验室被列为省级强化实验室,标志着学科平台建设取得了重要突破。 学校坚持把提高科研水平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培育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完善管理体制,促进资源优化整合,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取得了一批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和高层次科研奖励。近五年来,学校累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02项,科研经费总额达到3亿余元。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8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教师发表学术论文7000余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1

11、300多篇次,出版专著教材350部,获得国家专利258项。山东建筑大学学报成功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7.社会服务 学校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促发展,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特别是建设事业发展需要,深入实施山东建筑大学服务山东建设事业行动方案,主动对接“蓝黄”国家战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节能建筑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组建了山东省低碳城市与绿色建筑研究院,为我省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科技支撑。先后与力诺集团、山东省科学院、东营市等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地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40余项,有400余项成果实现技术转化和产业推广,主持或参与制定了30余部国家与省相

12、关行业规范标准。整合资源成立科技产业园,建成国内第一座太阳能综合利用学生公寓,完成国内第一座建筑物原地旋转平移、古建筑保护平移等工程,承担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奥体中心、园博园等20余项大型工程的项目管理,参与完成世博会山东馆、全运会自行车馆、中国足球篮球学院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学校荣获“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称号。 8.合作交流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不断拓展办学视野,提升办学水平。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21个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办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国际商务等9个本专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0余个学生访学项目。积极开展学者交流

13、互访,有100余名访问学者、留学人员回校工作,10余名外籍专家和教师常年在校任教。加强国际科研协作与学术交流,现承担多项国际合作科研项目,先后承办国际可持续能源技术大会、太阳能建筑国际研讨会等20余次国际学术会议,并邀请外籍专家来校开展短期讲学和学术活动,拓宽了师生的学术视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山东省建科院、青建集团股份公司等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180余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设立校级奖教学金26项,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条件。 9.校园文化 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品位、浓郁育人氛围,形成了特色突出、风格鲜明的校园文化体系。创新校园精神文化,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

14、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凝炼了“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和“厚德博学、筑基建业”的校训,铸就了“矢志不渝、自强不息”的优良作风、“固本求新、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精益求精、质量至上”的治学理念、“经世致用、造福桑梓”的办学宗旨。健全校园制度文化,坚持以人为本、学术为先,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推进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增强了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培育提升校园物质文化,推进诸子百家进校园工程,规划建设了建筑文化景观带,建成了30多处文化景点,孔子、孟子、墨子、颜子等先贤雕像,民国老别墅、雪山书苑、凤凰公馆、岱岳一居等历史文化建筑,校友校董之家“雪山之尚”、新校区建设十周年纪念雕塑

15、“承启”、铁路工业及建筑展示基地落户校园,形成了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 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和谐发展之路,深入实施“质量提升”、“学科引领”、“人才建设”、“管理创新”和“文化塑校”五大工程,振奋精神,干事创业,开拓创新,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办学实力,加快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建筑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

16、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建筑大学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建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山东建筑大学2013年招生计划全部为夏季高考招生计划,面向全国(除港、澳、台及西藏以外)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批次为准。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地生源情况及主管部门要求而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我校英语、德语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考生外语应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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