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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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SDGP370000201902002044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一册) 采购人名称: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目 录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3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参考)17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范本27第四部分 附件30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1.1 适用于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名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指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3 “货物”指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所述

2、所有货物。2.4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5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6 “供应商”指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3.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 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2 供应商须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登记报名。3.3 供应商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3.4 按照本招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 4. 踏勘现场4.1 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安排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

3、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成端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 投标费用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6. 其他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但不限于

4、纸质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联系方式以潜在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或要求予以回复确认,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6.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文件“天”“日”均指日历日,且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6.3 不论采购过程如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含电子文件)均不退还。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

5、.1 本招标文件共分为两册,由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册: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参考)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范本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二册: 第五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六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七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细则 第八部分 项目需求7.2 除非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说明,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拟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潜在供应商发出澄

6、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8.2 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三、投标文件9. 编制要求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9.2 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

7、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0.2 原版为外文的相关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应附有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件为准。10.3 除在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项目需求”中另有规定外,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1. 投标文件组成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主要包含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四部分

8、(封皮、目录等除外)。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及顺序制作投标文件。12. 投标报价12.1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含有进口产品,须换算为人民币进行报价)。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外贸代理费(进口产品)、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含有进口产品的

9、投标报价中是否应该含有进口税,以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2.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2.4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以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12.5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投标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12.6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中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

10、以考虑。13. 投标有效期13.1 投标有效期以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3.2 在特殊情况下,可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协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4. 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14.1 供应商应按照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顺序排列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装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1、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4.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可不提交资料除外);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4.3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4.4 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

12、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分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4.5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15. 投标文件的签署15.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5.2 任何行间插字、涂(

13、修)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行间插字、涂(修)改和增删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6.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16.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初步审查时以正本提供资料为准。16.2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分别密封,并按照密封格式(见附件十七)要求填写。16.3 密封文件在封口处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6.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17. 投标保证金17.1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按本招标文件

14、第二册“供应商前附表须知”中规定的的具体数额及要求交纳。四、投标文件递交1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18.1 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将投标资料(以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前附表须知”为准)送达指定地点。18.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投标资料。19. 投标文件签收19.1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投标文件,供应商同时签字确认。19.2 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20.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20.1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

15、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0.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当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3 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20.4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开标仪式后撤回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五、开标与评标21. 开标21.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21.2 开标时,由各供应商或其推选代表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予以确认,确认无误后后拆封唱标。21.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及其他主要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1.4 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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