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盖帽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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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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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电池盖帽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济宁市轩瑞电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9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

2、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电池盖帽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济宁市轩瑞电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井长华联系人井长华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公明路气象局对过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7200建设地点梁山县公明路气象局对过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占地面积

3、(平方米)518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19年8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 项目由来济宁市轩瑞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产、销售电池产品的专业企业。根据行业发展的特点,结合新的社会经济形势及发展趋势,济宁市轩瑞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于梁山县公明路租赁一处已建生产车间建设电池盖帽生产加工项目。项目购置车床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电池盖帽3000万套/年的生产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

4、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及2018修订版)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新增漆料使用量,无电镀,属于第二十二类“金属制品业”中“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中的“其他(仅切割组装的除外)”,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项目建设方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设计部门设计和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2、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梁山县公明路气象局对过(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租用已建车间建设本项目。

5、厂区西侧为生产路,东侧、北侧和南侧均为其他企业厂房,所处位置地势平坦,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便利(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示意图见附图2)。对照济宁市省级生态红线保护图,本项目不在其生态保护红线中,见附图4。在落实环评提到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本项目租赁已建生产车间进行建设,项目主要建筑物为一处生产车间及附属设施,其中生产车间位于东部,办公室位于西部。本项目分区明确,总平面布置较好的满足了工艺流程的顺畅性,体现了物料输送的便捷性,使物料在厂区内的输送简单化,方便了生产;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设备运转噪声对办公区的影响均较小,总图布置基本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

6、)。3、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内容本项目租赁生产车间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18m2,总投资100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电池盖帽3000万套。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表1-1 项目组成一览表分类工程名称项目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468m2(长26m宽18m高8m),根据生产需要布置钻床、切割机等设备;辅助工程办公室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50m2,主要用于日常办公与管理;储运工程仓库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占地面积依据原辅料和产品储存量而定;公用工程供水系统由租赁厂区内自备水井供给,主要为生活用水和切削液稀释用水,年用水量为154m3/a;排水系统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收

7、集后排放;切削液稀释用水全部消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供热本项目生产过程无需加热,车间内无需供暖,办公使用空调供暖;供电系统由租赁厂区内市政供电线路接入,年用电量为1.5万kWh;环保工程废水本项目切削液稀释用水全部消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租赁厂区现有,1处,5m3)预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生产区全部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地面,化粪池等严格防渗,并定期检查,防止污染地下水;废气本项目生产工艺仅为冲压、压合等简单机械加工处理,不产生废气;噪声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和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切削液暂存于危

8、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设置固废暂存间和危废间各一处,占地面积均为10m3。(2)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购置切割机等生产设备,设备及数量见下表:表1-2 本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开式可倾压力机J23-10台/套18位于生产车间内2台式钻床ZQ4119台/套1位于生产车间内3高速台式钻床ZWG-4B台/套1位于生产车间内4打包机/台/套1位于生产车间内5小型切割机/台/套1位于生产车间内6振动压合机/台/套3位于生产车间内7平面磨床M618B台/套2位于生产车间内8线切割机/台/套1位于生产车间内9普通车床C0632K台/套1位于生产车间内10铣床/台/套1位于生

9、产车间内11打气泵/台/套1位于生产车间内12模具/台/套20用于冲压工序本项目生产设备类型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限制及淘汰类设备范围内。(3)主要产品本项目产品为电池盖帽,具体见下表。表1-3 主要产品规模及型号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年产量备注1电池盖帽万套/年3000型号根据订单合计万套/年3000/(4)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原料主要为铝带等,具体情况见下表。表1-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最大存储量备注1铝带t/a101t外购2钢带t/a305t外购3密封圈万套/年3000100套外购4切削液t/a0.20.1外购,15kg

10、/桶,与水稀释比例1:204、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切削液稀释用水和生活用水,由租赁厂区内自备水井供给,其水质、水压、水量均能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切削液稀释用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切削液使用量为0.2t/a,与水稀释比例为1:20,则切削液稀释用水量为4m3/a。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不在厂区内食宿,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50015-2003),工作人员用水定额取50L/人d进行计算,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150m3/a。综上所述,本项目新鲜水用量为154m3/a。(2)排水厂区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由雨水管网汇集

11、排入周围地表水;新鲜水职工生活化粪池损耗30150120切削液稀释用水损耗42154清运作农肥120本项目切削液稀释用水全部消耗,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m3/a,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图1-1 水平衡图(m3/a)(3)用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线路提供,年用电量为1.5万kWh。(4)供暖本项目不建锅炉等燃煤设施,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采用单班工作制,每天生产8小时;年有效工作时间300d。5、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100万元的3%,主要环保设施具体投资见下表。表1-5 环

12、保设施投资分项表序号名称总投资(万元)1减震垫12固废间、危废间1.53化粪池(租赁厂区原有)、污水管道0.5合计-36、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电池盖帽生产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改委令2013第21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用地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梁山县公明路气象局对过(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厂址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

13、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因此,本项目符合梁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6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序号工作方案规定本项目情况结论1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本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县,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内。符合210月底前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小散乱污”企业。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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