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国家执业资格培训学习取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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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国家执业资格培训学习取证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部门:为进一步引导员工从更广泛的途径来提升自己,并促进公司各类人才的成长,公司鼓励员工在获取所必须的岗位职业资格、上岗资格外,积极参加国家级执业资格培训、学习和取证。具体如下:一、公司鼓励员工获取的全国执业资格有:第一类: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第二类: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一级建造师。二、凡员工个人自费取得公司所鼓励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公司注册,可申请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获得公

2、司所鼓励的第一类执业资格奖励2000元;获得公司所鼓励的第二类执业资格奖励1000元。员工由公司负责安排学习并报销了报名费用、培训费用而取得的上述国家执业资格不再给予奖励。三、各部门应当鼓励员工获取国家执业资格证书,为其参加资格考试和注册在公司的执业资格继续教育提供一定的便利和支持。员工注册在公司并且是公司所鼓励的国家执业资格需要继续教育时,可按照培训地点就近、培训费用节约原则,申请给予一定的继续教育费用补助。但必须是在继续教育开始前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分管公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在完成培训后凭相关票据、文件给予继续教育培训费用补助(不含继续教育期间发生的食宿差旅费等费用)。四、持有公司所鼓励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在公司相关岗位公开竞聘或补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其上岗。五、本通知从颁布当月起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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