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银行信贷指导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505161 上传时间:2019-06-12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6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政策性银行信贷指导书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政策性银行信贷指导书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政策性银行信贷指导书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政策性银行信贷指导书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政策性银行信贷指导书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政策性银行信贷指导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策性银行信贷指导书(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政策性银行信贷指引一、简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株洲市分行属于二级分行(地级分行),下辖株洲县支行、醴陵市支行、攸县支行、茶陵县支行和市分行营业部。二、贷款操作流程及要求1、企业申请贷款主要流程图2、企业申请贷款应提供的材料(1)粮食收购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以及公司章程的复印件;(2)有权部门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地方粮食(油脂)加工骨干企业及知名品

2、牌确认文件的复印件,以及证明企业及个人经营管理能力的各种资质证书的复印件;(3)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固定资产产权证书复印件,属非国有控股的多种所有制粮食经营企业,同时还应提交出资人员中管理人员的私有财产产权证书复印件;经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的,应要提交评估结果的复印件;(4)企业上年底及上报资料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5)受理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主要信贷品种及条件(一)中央储备粮贷款。是指用于解决从事中央储备粮经营管理的粮食企业执行中央储备量储存计划和轮换计划的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1、贷款对象:(1)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企业;(2)中谷粮油集团所属从事中

3、央储备粮经营管理的企业(视同中储粮总公司直属企业);(3)具有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并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从事中央储备粮经营管理的企业;(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直接承储中央储备粮的其他企业。2、贷款种类和用途借款人经营中央储备粮所需贷款包括中央储备粮贷款和中央储备粮轮换贷款。(1)中央储备粮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执行中央储备粮储存计划的资金需要;(2)中央储备粮轮换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轮换中央储备粮的资金需要。具体包括:借款人“先购后销”轮换中央储备粮的价款需要;借款人先销后购轮换中央储备粮,在销售货款未回笼情况下轮入中央储备粮的价款需要;垫付借款人必要的轮换费用(包括购进、销售、出口等费用);借款人在增

4、储计划下达前准备粮源的资金需要。3、贷款条件。应持有中储粮总公司的分公司或联络处与农发行省级分行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文件联合下达的计划文件(中谷集团所属企业应提供中谷中央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储粮总公司文件下达的计划文件)。代储企业还应符合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代储资格的有关要求,并持有与中储粮总公司或中储粮分公司签订的代储合同。4、贷款期限。中央储备粮贷款期限一律按一年期确定,并可多次办理展期,每次展期期限为一年。中央储备粮轮换贷款期限原则上根据中央储备粮轮换周期确定,一般不超过6个月。并可多次办理展期,但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合同确定的贷款期限。5、业务优势。中央储备粮贷款执行中国

5、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中央储备粮轮换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中央储备粮贷款和中央储备粮轮换贷款均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对借款人“先销后购”轮出中央储备粮的回笼销售货款可以不收回相应的中央储备粮贷款,由借款人直接用于轮入粮食。在中央储备粮轮换贷款到期前,对借款人轮出中央储备粮的回笼销售货款可以不收回中央储备粮轮换贷款,由借款人继续周转用于轮入粮食。(二)地方储备粮贷款。是指为支持粮食企业经营地方储备粮而发放的贷款。1、贷款对象。从事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的粮食企业。2、贷款种类和用途。借款人经营地方储备粮所需贷款包括地方储备粮贷款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贷款。(1)地方储

6、备粮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执行地方储备粮计划的资金需要;(2)地方储备粮轮换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先购后销”轮换储备粮和“先销后购”轮换储备粮货款未回笼时轮入粮食的价款需要,以及垫付借款人必要的轮换费用的资金需要。3、贷款条件:(1)具备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承储资格;(2)达到规定的信用等级标准,具体标准由省级分行确定;(3)持有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农发行联合下达的计划文件;(4)持有地方储备粮利息、费用、价差亏损等各项补贴的文件或相关依据。4、贷款期限。地方储备粮贷款原则上按一年期限确定。地方储备粮贷款可以一次或多次办理展期,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借款合同确定的期限。地方储备粮轮换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

7、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地方储备粮轮换贷款一般不办理展期。5、业务优势。地方储备粮贷款一般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地方储备粮轮换贷款一般采用担保贷款方式。对于地方储备粮利费和价差亏损实行据实补贴的或具有规定比例轮换风险准备金的,可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地方储备粮贷款和地方储备粮销售应收补贴占用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地方储备粮轮换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三)粮食调控贷款。是指为支持企业开展粮食调控业务而发放的收购资金贷款。粮食调控业务就在国家粮食储备业务以外,企业从事政府委托的粮食政策性购销业务。1、贷款对象。凡是通过招标或指定等方式接受政

8、府委托承担粮食调控业务的企业,均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贷款对象。企业原则上是接受中央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接受地市级(含)以下人民政府委托从事粮食调控业务,所需资金需要农发行支持的,应事先经农发行省级分行同意。2、贷款用途:(1)政府为解决农民“卖粮难”,或为掌握粮源,增强调控能力,委托借款人按政策规定直接从收购市场收购粮食的资金需要;(2)政府为平抑粮价、稳定市场,委托借款人从国内市场调入或从国际市场进口粮食的资金需要;(3)政府为完成救灾粮、军粮供应等特定政策性任务,委托借款人收购或调入粮食的资金需要;(4)政府委托借款人承担其他粮食政策性调控任务的资金需要。3、贷款条件:(1)具备农发行确

9、认的贷款资格;(2)具有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委托借款人收购或调入粮食的文件或相关的调控粮食购销计划,并落实购进粮食的贷款利息、企业相关费用及销售价差补贴资金来源;(3)借款人已承借的粮食调控贷款的各项补贴按时、足额到位,或落实了补贴资金的到位计划及相关措施。4、贷款期限。粮食调控贷款期限原则上根据政府调控粮食购销计划和粮食经营周期确定,一般为一年。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或多次办理展期。5、业务优势。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含展期)的,执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一般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四)粮食流转贷款。是指为解决企业根据市场行情直接从粮食收购市场收

10、购粮食和从异地调入(含进口)粮食的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1、贷款对象:凡在农发行开户的自主从事粮食收购、调销、进口业务的各类粮食购销企业均属农发行粮食流转贷款对象,包括:(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含农垦系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落实原有贷款债务、继续从事粮食经营的购销企业;(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粮食经营资格的各类所有制粮食购销企业。2、贷款种类和用途。粮食流转贷款按用途可划分为粮食收购贷款和粮食调销贷款。(1)粮食收购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直接从粮食市场收购粮食的合理资金需要;(2)粮食调销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从其他粮食经营企业购入粮食以及粮食副产品的合理资金需要。3、贷

11、款条件:(1)信用等级达到规定标准,具体标准由省级分行确定;(2)具有与申请贷款相适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包括在粮食经营过程中能够做到“购得进、销得出、不亏损”,或者能够提供相应的贷款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的,或者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或者具有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等;(3)已借贷款的本息按期偿付,未能按期偿付的,已落实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无违约行为发生。4、贷款期限。粮食流转贷款期限,原则上根据借款人粮食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农发行的资金筹措能力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5、业务优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或经中国人民银行

12、批准的相关利率。利率浮动按总行相关规定执行。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对资信状况较好,能确保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或者具有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或风险准备金的借款人,可以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对资信状况良好、信用等级高的借款人,允许其将回笼货款继续用于粮食收购或调入等经营活动,在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周转使用。(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是指依据国家政策规定,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的用于解决借款人从事粮棉油生产、流通、加工、转化等合理资金需要的贷款。1、贷款对象。在农发行开户的,经地、市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可,以粮棉油生产、流通或加工、转化为主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贷款种类和用途

1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按实际用途可分为收购贷款、调销贷款、其他流动资金贷款、基建技改贷款。(1)收购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直接从粮棉油市场收购粮棉油商品的流动资金需要;(2)调销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从粮棉油经营企业调入(含进口)粮棉油商品的流动资金需要;(3)其他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与粮棉油生产、流通或加工、转化过程相关的必需的其他短期流动资金需要;(4)基建技改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从事粮棉油生产、流通或加工、转化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性质的资金需要。主要包括:为支持借款人基本建设、生产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发放的贷款。3、贷款条件:(1)符合政府宏观调控政策。需要行政许可的,应持有政府有权部门颁发

14、的行政许可证件或准予行政许可的文件。申请基建技改贷款的,其项目还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建设规划要求和农发行的信贷政策;(2)依法合规经营,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3)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借款人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申请基建技改贷款,以既有法人作为项目借款人的,必须有不低于项目投资总额20%的自有资金。属于政府承诺还本付息或贴息的,应持有政府的相关文件。以拟建项目专门组建的项目法人为借款人的,项目法人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承诺以项目资产作为农发行贷款的担保;(4)已借贷款履约良好。无不良贷款,或已落实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

15、。4、贷款期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期限,原则上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短期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中长期贷款期限一般为3-5年,最长不超过8年。5、业务优势。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利率。贷款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对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的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利率可以按规定下浮。对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或者落实了贷款风险防范措施的借款人,可以采取信用贷款方式。(六)其他粮食企业贷款。其他粮食企业贷款是指向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外的粮食经营企业发放的,解决企业根据市场行情直接从粮食购销市场收购粮食和从异地调入(含进口)粮食的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其他粮食企业贷款的对象具体包括粮食批发市场及粮食批发交易企业,粮食储运、物流企业,以及其他从事粮食经营的企业。其他粮食企业贷款的条件: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信用良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