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标准CRECAJ-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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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标准CRECAJ-2012M1 资源配置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数备注1.1 安全质量环保机构及保证体系61.1.1依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及股份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规定核查,每少1人,扣0.5分,以上扣完为止。1.1.2未按规定设立专职机构的,扣2分;1.1.3 未配置独立专职安全生产总监,扣1分;1.1.4保证体系不健全或未有效开展管理活动,扣1-2分。1.1.5项目人员管理混乱,资料不符等,扣1分。1.2 安全生产投入情况31.2.1 未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规定,项目安全投入与

2、施工进度不匹配,扣2分;1.2.2财务未单列科目,扣1分;1.2.3未制定安全投入计划,扣0.5分。1.3 “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1.3.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含协作队伍)无合法有效安全资格证件的,每少1个扣1分;人证不符的,扣0.5分/人,以上扣完为止;1.3.2台帐资料混乱,或者证、帐不符等,扣1分。1.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1.4.1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复审不及时,扣0.5分/人;1.4.2未实施动态管理,配置明显不足,扣1分;1.4.3台帐资料混乱,或者证、帐不符等,扣1分。1.5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情况31.5.1未按规定配置群安员(含协作队伍),扣2分;1.

3、5.2未实行“五个纳入”并公示,扣1分;1.5.3现场无群安员公示栏及宣传警示标志,扣1分;1.5.4群安员监督检查工作记录缺乏,或者不完善,扣0.5-1分;1.5.5无考核群安员纪录或记录不完善,扣0.5-1分。1.6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情况21.6.1未按要求配置青年安全监督岗,扣2分;1.6.2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记录缺失,或者不完善,扣0.5-1分。1.7 协作队伍管理情况41.7.1 协作队伍证照不合规、不完善,扣2分;1.7.2协作队伍考核评价不合规、不完善,扣1-2分;1.7.3协作队伍未签订安全质量协议,扣1分。1.8 安全防护用品配置情况31.8.1三证资料和安全标志不全,扣1分

4、;1.8.2未按“四统一”及“五同”原则配发劳保用品,扣1分;1.8.3未建立完善的采购、发放台账,扣1分。1.9 大型机械设备和管理配置情况31.9.1 大型机械设备未按实施性施组配置,扣0.5-2分;1.9.2 项目设备没有专人管理的,扣1分;1.10其它事项根据专业或工程特点,适时发现问题,扣1-5分。只计扣分因素模块配分及扣分合计301.5得分率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标准CRECAJ-2012 M2 管理制度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数备注2.1安全质量管理目标12.1.1无目标或者目标不合规,扣1分;2.1.2安全质量目标与业主要求不一致,或不同文件的目标表述不一致,扣0.5分。2.2

5、安全生产责任制32.2.1无审批发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体系,扣1-3分。2.2.2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不全、内容不规范,或协作队伍责任不清,扣1-2分。2.3施组编制审批情况22.3.1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扣2分;2.3.2编制审批程序不合规,扣1分;2.3.3 未按审批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扣1分。2.4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情况32.4.1未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编制专项方案,扣2分;2.4.2专项方案结构检算缺失,内容不全,扣0.5-1分;2.4.3审批程序不完善,扣1分;2.4.4 未按照专家审批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扣1分。2.5技术交底制度52.5

6、.1无技术交底制度,扣1分; 2.5.2交底中无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扣2-3分;2.5.3交底未下发到作业层,扣1分;2.5.4 对现场发现的明显质量安全缺陷未有纠缺记录,扣1-2分。2.6危险源调查辨识评价、控制方案编制审批情况32.6.1未进行危险源调查,扣3分;2.6.2危险源调查、辨识、评价程序混乱,或逻辑对应关系不符,扣1分;2.6.3评价结果与现场实际重大风险不对应,或者未及时更新危险源清单,扣1分;2.6.4施工作业区域危险源未采取适当方式警示,扣0.5分;2.6.5控制方案针对性不强,或可操作性不强,扣0.5分。2.7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情况32.7.1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

7、预案,内容不合规,可操作性不强,扣1-3分;2.7.2预案审批手续不完善,扣0.5-1分;2.7.3预案未宣贯,相关人员未培训,扣0.5-1分;2.8特种设备检查、管理、验收制度22.8.1无有关管理制度,或者不合规,,扣2分;2.8.2进场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或证件不全,扣0.5分/台;2.8.3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扣1分。2.9大临设施(非标)检查、管理、验收制度22.9.1无有关管理制度,或者不合规,扣0.5-2分;2.9.2大临设施无设计及检算资料,扣0.5分/台;2.9.3大临设施未进行分级验收或验收记录不全,扣0.5分/台;2.10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2.10.1未按要求

8、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扣2分;2.10.2用电施组未审批,或签批不完善,扣0.5-1分;2.10.3无有关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或者不合规,扣0.5-1分。2.11 安全质量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2.11.1 未建立安全质量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内容不合规,扣0.5-1分;2.11.2 项目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扣1-2分;2.11.3未按照统一规定填写检查记录,未进行有效的闭环管理,扣0.5-1分。2.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2.12.1未按公司规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扣2分; 2.12.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内容不合规,扣0.5-1分。2.13安全

9、质量教育培训制度22.13.1未编制培训计划,扣0.5-1分;2.13.2作业人员未进行“三级教育”,未分专业、分工种开展针对性教育,扣0.5-1分;2.13.3培训学时不合规,扣0.5-1分;2.13.4 未按照要求开展“安全月”等专项安全质量活动,扣0.5-1分.2.14安全质量奖惩制度12.14.1无有关安全质量奖惩制度,或者不合规,扣1分;2.14.2奖惩无记录,扣0.5-1分;2.15其它安全管理制度3项目部应健全完善但不局限于下述制度: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安全生产例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工种)操作规程、现场动火与消防管理、易燃易爆品或火工品管理,环境保护等制度,缺项或者内容

10、不合规,扣0.5-3分。2.16其它质量管理制度3项目部应健全完善但不局限于下述制度:工程测量(监控量测)制度、施工图核对制度、隐蔽工程检查及旁站制度,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配合比试验、拌合站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检测记录管理、不合格品管理等制度等,缺项或者内容不合规,扣0.5-3分。M2模块配分及扣分合计40得分率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检查标准CRECAJ-2012 M3 现场管理检查项目配分扣分标准扣减分数备注3.1现场带班盯岗情况53.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项目负责人带班盯岗,扣2分;3.1.2关键工序无技术人员值班或值班人员未掌握监控要点,监督不到位,扣3分;

11、其它应按规定带班盯岗而未严格落实的,扣2分;3.1.3盯岗人员无盯控记录或记录不完善,扣0.5分;3.1.4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区域需要专人带班或设值班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管理、登记,驻站联络或看守,防护瞭望,或专人指挥,或应实行一人一机监护等,如隧道进出洞管理、营业线施工、运、架梁管理等,未按规定严格执行的,扣1-2分。3.2施工用电安全管理63.2.1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末端箱内配置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扣1-3分;3.2.2线缆不合规,线路架设高度或电缆埋设深度及防护措施不符合规定扣 1-2分;电缆线路破损、布设在湿地或水中,扣1

12、-2分;3.2.3配电箱不合规,箱体PE线接零不正确,漏电保护器配置不符合规定,配电箱内线路拉接零乱、箱内放杂物,每项扣1-2分;3.2.4潮湿环境、危险作业环境照明未采用安全电压,扣1分;3.2.5生产及生活用电乱接乱拉,固定电力设施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及警示标志,每项扣0.5-1分。3.3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53.3.1安全防护用品未正确使用,扣0.5分/人;3.3.2 施工现场无醒目的安全标语,扣0.5-1分;3.3.3施工现场未采取全封闭施工管理,围挡破损,扣1-2分;3.3.4深基坑等临边防护不到位,扣1-2分;3.3.5深基坑未按规定开挖,排水不畅,扣1-2分;3.3.6

13、作业区域设置安全防护、警示标识不全,扣1-2分;3.3.7桥梁跨越既有道路、营业线时未规范设置引导、限速、限高、防撞、警示标识,扣1-3分;3.3.8水上运输、水上作业平台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扣1分;3.3.9未对地下管线进行调查、探挖,未采取保护措施,扣1分;3.3.10 铺架作业、大型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等场所无安全防护设施,扣1-2分;3.3.11有安全监测要求的,监测方案编制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未按规定实施(监测频次、测点布设不合要求,或应设而未设通信、监控、报警系统等),或实施证据不足(如资料不完善,数据弄虚作假等),或未及时、科学应用监测数据指导安全施工,或基坑降水对周边建筑物影响未及时进行监控量测, 扣1-4分;3.3.12其它安全防护制度、措施未认真落实,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扣1-2分。3.4大型机械、特种设备使用情况53.4.1大型机械设备未悬挂操作规程,扣1分;3.4.2特种设备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扣1分;3.4.3机械设备的保险、限位、防护装置、仪表未定期检查、检验,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运转记录不全,扣1-2分;3.4.4机械设备带病作业,扣0.5分/台;3.4.5使用淘汰设备,扣0.5分/台,扣完为止。3.5 三工建设情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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