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设备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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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科目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考试科目: 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分为基础考试科目和专业考试科目:基础考试课目有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热工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工程流体力学及泵与风机、自动控制、热工测试技术、机械基础、职业法规;专业科目分为热力、燃气和气体专业部分。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考试科目: 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

2、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分为基础考试科目和专业考试科目。其中基础科目有高等数学、普通物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普通化学、电工电子技术、理论力学、工程经济、材料力学、水文学和水文地质、水处理微生物学、水力学、水泵及水泵站水分析化学、工程测量和职业法规;专业考试科目有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考试科目: 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考试科目和专业考试科目:其中基础考试课目有高等数学、普通物理、

3、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热工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工程流体力学及泵与风机、自动控制、热工测试技术、机械基础、职业法规;专业考试科目有采暖(含小区供热设备与热网)、通风、空气调节、制冷技术(含冷库制冷系统)、空气洁净技术、民用建筑房屋卫生设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

4、满1年。(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5、(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

6、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已经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人员考试具体事宜另行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注册和执业。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鲁建执字【2010】6号【执业注册】2010-3-23发布,阅读次数: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09

7、号)要求,从2010年4月1日起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的注册工作,现将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册条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通过考试、考核认定方式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二)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其中1个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从事勘察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三)在申请注册之日

8、前3年内因过错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或在申请注册之日前1年内因过错造成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二、注册程序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注册申请须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和网上电子数据。申报人先通过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执业师注册申报受理及信息查询系(http:/ 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办理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申请材料依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其他初始注册、延续注册需缴纳继续教育费600元/人,印章费88元/人;变更注册只需缴纳印章费。省注册中心联系电话:0531-87087287。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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