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欺诈双倍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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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某诉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欺诈双倍赔偿案 李某诉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欺诈双倍赔偿案 2009年7月,李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的某品牌豪华型四驱车一辆,价格约13.5万元。该汽车公司在向李某推荐宣传资料上显示,该车豪华型配置“车带天窗、桃木装饰、DVD家庭影院”等。2010年5月,因该车的天窗漏水进行维修时,了解到其所购车的天窗是该汽车公司于2009年8月23日在该公司加装的。所购车上配置的DVD和桃木装饰也是该汽车公司改装的。以上配置并非原厂配置。李某遂诉至法院,以该公司构成欺诈要求双倍赔偿。一审法院和市五中法院均认为该汽车销售公司构成欺诈,判决按照全车款双倍赔偿。法官点评:李某向该汽车公司订购

2、的是一辆“豪华型”汽车,其宣传的相关配置应当是原厂配置。某汽车公司作为经营者在未告知并取得作为消费者的李某的同意的情况下,把出厂为标准配置的车通过加装、改装后,当作豪华配置的车卖给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适用双倍赔偿规则。重庆五中法院公布四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网络编辑:谢意中新网重庆3月12日电 1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李某诉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欺诈双倍赔偿案、强某诉某购物广场销售过期食品十倍赔偿案、晏某诉某超市销售有毒燕窝五倍赔偿案、余某诉某连锁店纯天然蚕丝被销售欺诈双倍赔偿案等四则案例,分析了当前消费维权案件特点,介绍了法院保护

3、消费者权益采取的主要措施,提示消费者正确维权,保护合法权益。一、李某诉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欺诈双倍赔偿案。2009年7月,李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的某品牌豪华型四驱车一辆,价格约13.5万元。该汽车公司在向李某推荐宣传资料上显示,该车豪华型配置“车带天窗、桃木装饰、DVD家庭影院”等。2010年5月,因该车的天窗漏水进行维修时,了解到其所购车的天窗是该汽车公司于2009年8月23日在该公司加装的。所购车上配置的DVD和桃木装饰也是该汽车公司改装的。以上配置并非原厂配置。李某遂诉至法院,以该公司构成欺诈要求双倍赔偿。一审法院和市五中法院均认为该汽车销售公司构成欺诈,判决按照全车款双倍赔偿。法官点

4、评:李某向该汽车公司订购的是一辆“豪华型”汽车,其宣传的相关配置应当是原厂配置。某汽车公司作为经营者在未告知并取得作为消费者的李某的同意的情况下,把出厂为标准配置的车通过加装、改装后,当作豪华配置的车卖给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适用双倍赔偿规则。二、强某诉某购物广场销售过期食品十倍赔偿案。强某于2010年9月29日在某购物广场处购买了25袋由某公司生产的优质排酸黄牛肉,价格为1152元。产品包装袋正下方打印的生产日期为“20100223”,保质期为180天。但其另行醒目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9月17日。强某以该购物广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5、准的食品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货款1152元以及赔偿11520元。法院支持了强某的请求。法官点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三、晏某诉某超市销售有毒燕窝五倍赔偿案。晏某于2011年6月6日在某超市重庆江北观音桥店处购买了一盒“燕窝礼盒”, 背附产品介绍:“可促进免疫功能,润肺,补血,清血,滋阴养颜,长期服用可延缓人体衰老,延年益寿”,价格为6624元。晏某委托中国轻工业食品检测重庆站对其购买的“燕窝礼盒”进行鉴定,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产

6、品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晏某按照有关规定,起诉要求五倍赔偿,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法官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燕窝等保健品是不能含有亚硝酸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2)项亦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对于销售有毒商品或含毒量超标商品的,可参照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商品价款5倍的惩罚性赔偿。四、余某诉某连锁店纯天然蚕丝被销售欺诈双倍赔偿案2011年4月6日,余某在某连锁销售公司南坪店花费229元购买了一床由某寝饰公司生产的十孔蚕丝夏凉被。该产品包装上标有“十孔蚕丝夏凉被由特级天然蚕丝研制而成,是一种纯天然绿色环保产品”的说明字样。后发现该蚕丝被并纯天然产品,该公司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余某销售欺诈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货款229元并另行赔偿经济损失229元。法院支持了余某的请求。法官点评:经营者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其消费,构成欺诈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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