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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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外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对比摘要:我国现行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与国外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及其发展阶段是分不开的。因此,我们不可盲目借鉴国外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但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瓶颈,也不得不重视。通过进一步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达到最后改革的顺利进行。本文从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的概念,分类及中外对比以及在中国将来改革中会遇到的问题及方向进行了探讨。关键词:股票 审核 核准制 审批制 海外目录正文: 一、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概念及原则发行审核制度是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第一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及活动内容进行审查,从而确定是否允许其发行时应遵守的具体规则。因为股票发行审核制

2、度涉及到一个企业的股票能否发行甚至是能否成立的关系,因此,该审核制度必须坚持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公平原则指的是审核标准要统一,从而使得所有的申请企业能够按照统一公平的标准被审核。效率原则指的是审核工作要高效便民,从而适应快速流转的市场步调。而根据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的种类不同,在具体实施上也应坚持不同的原则。二、审核的内容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的股票发行进行审查时,我们可以将其审查工作分成两类,即合规性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合规性审查主要指的是证券监管机构除了审查股票发行企业的发行资格外,还对其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资料文件进行真实性审查,旨在达到公开透明的目的。并及时颁布命令阻止具有虚假、不实、不

3、完整、欺诈、误导的行为,并要求其发行者承担法律责任。而除此以外不得对其它方面进行评判性审查。该种审查方式只涉及发行的形式方面,而不对实质性条件进行审查,从而极大地减少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实质性审核是在形式审核的基础进一步对企业发行股票的实质情况加以审查,通过一些列的价值判断,将审查的内容集中在:发行股票的企业的营业性质;其经营的业务有无合理的成功机会;发行股票的企业的管理人员的资格及能力;企业的资本结构是否合理;各类股票的权力、义务及出资是否公平;公开的资料是否充分、真实等等 中国股市IPO收益率实证研究,俞颖,西北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5页。三、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的种类对于新股发

4、行,一般有三种审核制度,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而每一种发行审核制度都对应于一种一个时代或者一个市场发展状况。(一)审批制我国在2001年3月17日以前,对于股票的发行实行的便是严格的审批制度。这种严格的审批制度的特点主要有:额度管理。这是指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计委(现为发改委)制定年度或者跨年度全国股票发行总额度,然后把总额度按条块分配给各地方政府和中央部委。 证券法学,李东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0页 两级审批。股票发行的企业应当先向企业所在地政府或者主管中央部委提出额度申请,该地政府或者主管中央部委在国家下达的额度内进行一级审批。若经批准再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5、员会进行复审,这样便形成了二级审批。发行价格限制。股票发行采用的是定价发行的方式,定价模式普遍采用了市盈率定价的方法,监管机构最初规定的发行市盈率的最高值为15倍,之后又有所放宽。(二)注册制注册制是指企业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依法公开其真实完整有效的资料文件及其它信息,从而向证券机关申请注册的制度。证券监管机构先对发行人发行的股票不作事先实质性的审查,仅仅审查文件的形式。在发行者申报申请文件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只要没有被拒绝注册,则可以发行证券了。注册制的前提是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作用,它认为只要信息完全真实,及时公开,市场机制及法律制度健全,证券市场本身会自动作出择优选择。发行者信息的真实完整的判

6、断一般是交给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商或者投资银行负责。管理者只用保证信息公开和禁止其滥用,相反,如果过多用行政手段进行了干涉,往往会事与愿违。这一制度的理论依据是自由主义经济学说,因此该制度适用于高度发达的自治自律的市场经济,实行买者自负责任的投资理念。 对证券发行的申请人而言,法律不对其进行实质条件的规定,申请人只受信息公开的约束。申请人的财力与素质、已发行证券的数量、对市场的影响等均不作为证券发行审核的条件。因此,业绩优良,实力强大的公司与业绩平平、实力较弱的公司一道可以均等地利用市场资金资源。 在股票发行过程中,监管机构发行人公开的信息有虚假、误导性陈述等情形,则可以颁布“停止

7、令”阻止股票发行,并要求发行人承担责任。对于投资人,他们能否得到投资回报,完全取决于所选择的投资公司的实际营业状况,法律只保障他们能够获得投资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因此,分析失误所造成的损失也由投资者自己承担。对于证券监管机构而言,其职责仅限于审查证券发行申请人对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况,以保证信息公开制度贯彻始终。换句话讲,就是监管机构仅仅保证投资者能够判断,可以判断,而不会代替投资者进行判断。 证券法学,李东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5页在适当的经济基础下,注册制创造了一个高度透明的市场,也提供了一个能够充分选择投资方向的场所。同时,它可以简化审查手续,节约时间与金钱,提高效率。对

8、于监管机构而言,注册制对其定位也恰到好处,既不决定资金资源的配置,也不影响投资者选择的自由。(三)核准制 核准制又称为准则制,或者实质审查制,指的是发行人发行证券不仅要公开全部的、真实的材料以供投资人判断,还要由证券监管机构对其进行实质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条件。发行人得到批准以后才可以发行证券。核准制是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这是一种在准则主义立法思想指导下建立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在准则主义立法思想指导下建立的一种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准则主义者认为,股票发行单靠市场的调节是无法实现公平公正及高效率运转的。第一,在证券市场上,发行人和投资人的地位不是完全平等的,投资人往往缺乏与发行人进行

9、谈判的机会,这使得发行人可以轻易利用其强势地位损害投资人的利益。第二,发行人公开的资料,有些对于投资人来讲会显得过于专业,这对信息公开并不是很能起到作用。核准制的特点在于其带有很大的国家干预的特征,强调法律的实质管理,而不是很重视个体的自由权。它的功能在于:通过制度上的硬约束,寻求法律功能上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 典型行业政府规制研究,刘恒,2007年,第7页一般而言,核准制都有如下具体内容:1、 核准制吸收了注册制的精髓,注重信息的公开,因此,对于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都要进行审查。核准制之下的形式审查较注册制更加严格。2、 发行人需要满足的实质条件如最低资本额,盈利

10、能力,资本机构,偿债能力,经营时间,发行总规模等,视证券的类别而有所差异。3、 发行人的发行权由监管机构以法定的方式授予。发行申请人只有取得监管机构的授权文件后,才可以进行证券发行。核准制比较适合于股票发行历史不长,证券市场处于比较初级阶段,投资者素质不高的国家和地区。它可以把一些质量不是很高的企业挡在门外,从而对市场稳定起到一定平衡作用,还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四、国外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简述(一)美国股票发行管理美国的证券监管机构是证券交易委员会,它管理全国的证券活动,再加上其完善的证券法律体系,美国的证券市场管理效率极高。在归类上,美国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属于注册制,这与其高度发达的资本主

11、义市场经济是分不开的。同时,与一般的注册制有所不同,美国采用的是双重注册制度,股票发行公司要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同时也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注册。美国股票发行所遵从的规则有:充分宣述规则,即发行公司必须公开宣述一切能影响证券价值的资料;禁止从事证券欺诈活动的规则;禁止操纵行为的规则;“限制内幕人士”证券活动规则等。(三)日本股票发行管理日本管理股票发行的法律法规叫作证券交易法,该法是根据美国的证券立法模式颁布实施的。因此,日本对股票等有价证券的管理与美国相似。其也采用了注册制这一审核制度。在日本,对全国统一进行管理的行政机构是大藏省证券局。下面就对日本的股票发行程序进行简单的介绍。按证券交易法规

12、定,凡募集或销售股票整证券金额达到1亿日元以上的发行者,必须与发行日前40天向大藏省大臣提出有价证券发行申报书。大藏省收到申报书后,要对其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遗漏,谎报,失实,则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理:一般的遗漏,通知申报人加以补正,申报书按时生效;严重失实、谎报,则提出停止生效命令。申报书生效之前,申报者不得进行股票等证券的募集和销售活动。当申请被批准后,发行公司还要讲申报书和计划销售书等提交有关证券交易所,公众可以到大藏省,证券交易所自由查阅,这就是发行公司“内情公开制度”,类似美国的“充分宣示”规则。另外,股票募集与销售不超过1亿日元但超过100万日元的,发行人也要向大藏省提出销售或募集

13、通知书;发售100万以下日元者可不遵守此规定。 证券基础(第二版),沈家庆,2005年,第67页(四)英国股票发行管理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着较为完善的资本市场机制,但英国的股票发行管理方式与上述二者有所不同,其突出特点表现在其是以自律为主,辅之以政府立法的管制。证券交易商协会是英国的股票发行的自律机构,它通过行业规则来规制着英国的股票发行制度,如证券交易所管制条例和规定则,特别强调新上市及股票发行公司进行持续的信息公开制度。1948年,英国政府制定了公司法,这是政府立法规制的典范。该法规定,公司发行股票等有价证券必须提供详细的“招股说明书”,并进一步规定了说明书的详细内容,格式等。即便是经

14、过允许的私下发行也需要有简明的说明书,如果发行者违反了有关说明书的规定,或违反了反欺诈(投资)法的规定而出现隐瞒、虚报等行为,都将受到不同形式的处罚,包括民事和刑事处罚。 深圳证券市场十二年,曹龙骐 李辛白,2008年,第244页(五)台湾股票发行管理台湾的证券市场既设有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又注重对证券业的法律规范。其管理模式基本同美国。台湾的股票发行主要以发行公司和承销商为管理对象,管理内容主要有:对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管理。对于公开发行的股票,采取的是事先审查的制度,从而防止公司滥发股票而产生欺诈的行为。在事先审查中,要求其所提供的资料能够达到“确实”与“充分”两项要求。为了防止内幕交易,获

15、取不正当利益,重视对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董事,监察人股权的查核。在对承销商的管理方面,台湾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主要体现在规定承销商业务范围,最低资本额,并且明确说明了承销商内部工作人员不得购买所承销的证券,进一步规定了承销商报酬,规定了发行定价标准等方面,以这些方法来保障发行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六)香港股票发行管理由于历史的原因,香港的证券市场管理类似英国模式,自律为主,辅以法律规范和政府机构监管。香港的股票发行及上市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公司资格管理:必须是公众公司,资产总额不少于5000万港元、公众持股比例至少25%、首次上市公司需获交易所会员提名、本公司雇员持股不超过10%、具备若干年的经营记录和财务资料、经营状况良好等等。上市程序管理。信息公开的管理。包括两方面,一是发行时的信息公开,一是股票上市以后的信息持续公开。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最新案例 ,廖理 ,2002 年,第50页五、中国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变迁历史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后建设市场经济的时间较短,因此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的存在时间也不是很长,但是在短短的几十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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