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再贷款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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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扶贫知识宣传 一、主要政策工具 (一)扶贫再贷款 1.定义。扶贫再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为引导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优先和主要支持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含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济主体,下同)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而对其发放的再贷款。 2.发放对象。扶贫再贷款的发放对象为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扶贫办 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确定的832个贫困县和未纳入上述范围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

2、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4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3.使用期限。扶贫再贷款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年三个档次。借款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单笔扶贫再贷款展期次数累计不得超过4次,每次展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合同期限,实际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 4.利率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管理细则(银发2016173号)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5.发放情况。自2016年3月扶贫再贷款创设以来至2017年7月末,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共计向陕西省55个贫困县区64家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再贷款107.83亿元,余额73.7

3、4亿元。自扶贫再贷款利率最新规定(银发2016173号)下发以来,至2017年6月30日,陕西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34%,低于同期金融机构运用自有资金发放涉农贷款利率5.98个百分点。扶贫再贷款资金累计带动辖内使用扶贫再贷款的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1794.24亿元,是扶贫再贷款累放额的18.6倍。 (二)扶贫小额信贷1.定义。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主要是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2.发放对象及用途。扶贫小额信贷是支持有意愿贷

4、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经营项目或支持贫困户带资入股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不得用于子女上学、看病、还债等非生产性支出和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贷款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申请的即贷款合同规定的项目,应专款专用。3.财政资金贴息。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补贴到户。即先结后贴、应贴尽贴。就是贷款贫困户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先按期偿还银行的本息,财政再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给予贴息。对未按期还款及其它违约行为不享受贴息。另一种方式是直接贴息到银行。为了简化程序,根据本地规定,按照贫困户贷款额度,直接将贴息资金补贴到银行。陕西省规定,按照“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

5、”的原则,对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贫困户给予贴息4.风险防范。县级运用财政资金,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银、保、政三方共担坏账损失的机制,按规定对不良贷款进行补偿和分摊。陕西省规定,各县须建立县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县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规模,按照不低于5倍的比例投放贷款。5.利率规定。陕西省扶贫办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指导意见(陕扶办发20165号)规定,合作金融机构在获得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支持的前提下,扶贫小额信贷利率原则上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础利率,鼓励在此基础上适当优惠;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对县级金融机构

6、技术支持和指导等。二、典型金融扶贫产品调查显示,自2016年以来,陕西省金融机构围绕“五个一批”共创新推出逾150种各具特色的精准扶贫信贷产品,为贫困地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1.扶贫批发贷款。用于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含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类资金需求。贷款对象为政府指定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和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2.“三带四连”企业扶贫贷款。由镇安农商行主办,通过大户带、企业带、“三社”(合作社、供销社、信用社)带,创新联产、联业、联股、

7、联营脱贫路径。贫困户个人贷款额度为5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合作社、产业大户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龙头企业、小微企业、村产业发展公司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以内。贫困户、企业、合作社、产业大户和村产业发展公司贷款期限均为“3+2”年。农户贷5万元(含)以下按照基准利率执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超过5万元(不含),超出5万元的贷款执行月利率6.6,财政给予50%贴息。产业贷按贫困户使用受益金额确定贷款利率,户5万元(含)以下按照基准利率执行,贷款超过5万元(不含),超出5万元的贷款执行月利率6.6。3.易地搬迁脱贫贷。汉中西乡农商行对政府建档立卡在册的移民搬迁贫困户及从事与移民搬迁相关的水、

8、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小微企业推出“异地搬迁脱贫贷”。其中,小微企业能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的给予30万元的授信,能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给予100万元授信,能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的给予1000万元授信。贷款期限为1至5年。4.旅游扶贫贷款。咸阳市农发行推出旅游扶贫贷款用于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运营与保护,包括景区(景点)及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以及景区(景点)的经营管理等。贷款对象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旅游扶贫贷款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期限为年(含)以内,中长期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最长不超过2

9、0年。贷款利率按照农发行扶贫贷款定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现优先优惠原则。5.教育扶贫贷。该贷款产品主要用于基础教育扶贫、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扶贫两大类。其中基础教育扶贫是指支持贫困地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学校优化布局,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和标准化建设。贷款对象为从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的事业法人单位或各类所有制与组织形式的企业。教育扶贫贷款中流动资金贷款一般不超过年,最长不超过年;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采购)模式的,一般为15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0年;采用自主经营模式的,最长不超过10年。6.大病医疗周转贷。人行西乡支行按照“银政联手、银保合作”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

10、问题。在政府财政支持农户、城镇居民参与大病保险的基础上,推动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保险公司、医疗机构等合作,引导西乡农商行与城乡医保经办机构、保险公司共同推出精准扶贫“大病医疗周转贷”,为政府建档立卡因病致贫的贫困农户和城镇居民解决大病资金周转难的问题。三、工作动态2017年以来,人行西安分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总行有关精神和要求,紧紧抓住“精准”二字做文章,从方向引领精准、支持领域精准、产品服务精准、政策发力精准等方面做好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一)围绕方向引领精准建机制。西安分行通过完善工作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考核评估机制等,实现金融扶贫工作方向引领精准。一是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在成

11、立陕西省金融扶贫工作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加强与省扶贫办、金融办、银证保三局的沟通,定期召开金融扶贫工作座谈会,督促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全面落实金融扶贫政策。6月上旬,牵头协调财政厅、银证保三局等单位制定2017年陕西省金融扶贫工作计划,并以省脱贫攻坚指挥部的文件下发执行。二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6月份积极参与陕西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系统建设,实现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帮扶措施等信息的共享,确保金融扶贫精准到人、精准到户。三是丰富考核评估机制。在年初,制定了陕西省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实施细则,对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及其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情况开展评估。6月份联合省金融办、银证保三局

12、,制定了陕西省金融精准扶贫绩效评估方案,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三类省级金融机构进行评估。(二)围绕支持领域精准抓重点。西安分行以产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教育脱贫三大领域为重点,对接贫困地区项目、企业、农户需求,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加大产业脱贫的金融支持。引导陕西省金融机构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精准对接特色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坚持产业扶贫与龙头带动相结合,通过发展生产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截至二季度末,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56.76亿元,同比增长82.7%。二是加大易地搬迁脱贫领域的金融支持。督导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发挥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的引领和骨干作用,用好用足人民银

13、行抵押补充贷款政策。同时,支持引导地方法人机构为易地搬迁农户提供创业就业领域的信贷服务,形成政策性金融管“搬得出”,地方性金融管“能致富”的易地搬迁脱贫金融服务模式。截至二季度末,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余额196.96亿元,同比增长178.43%。三是加大教育脱贫领域的金融支持。自2007年至至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累计发放近百亿元,支持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130万人次。同时,西安分行及时总结“金融知识普及示范点”、“金惠工程”等试点经验,积极推进将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目前已经在铜川市15所中学开设金融知识普及课程。(三)围绕产品服务精准推创新。西安分行以货币政策工具、

14、信贷产品、服务模式三大体系为抓手,深入推进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一是用好货币政策工具。积极推广“扶贫再贷款+”模式,撬动扶贫资金精准投入,自扶贫再贷款创设以来,截至二季度末陕西省扶贫再贷款累计发放96.45亿元,余额65.18亿元。二是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坚持“便利申贷程序、优化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成本”的创新三原则,引导陕西省内金融机构分类施策,按需创新。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了“精准脱贫贷”、“易地搬迁建房脱贫贷”、“产业脱贫贷”、“老龄建房安居脱贫贷”、“烟农贷”、“陕茶贷”等150多种金融扶贫产品,受到贫困户和企业的广泛欢迎。三是加强金融扶贫服务模式创新。省内各地创新推出了“再贷款

15、+金融机构+贫困户”、“扶贫贴息贷款+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贫困户”等金融扶贫模式。其中,安康探索形成了“金融+社区工厂+贫困户”融合发展的“平利模式”,被国家扶贫办确定为经典扶贫案例,被国家发改委在全国推广。(四)围绕政策发力精准促协同。西安分行以示范带动、财政撬动、投贷联动为重点,强化政策协同,提升政策效力。一是做好金融扶贫示范区建设。加强对安康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督查,认真落实金融精准扶贫“865工程”的有关要求。上半年,安康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1亿元,自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18亿元,扶持贫困户4万余户,位居全省首位,起到了示范带动效应。二是积极发挥政资金杠杆撬动作

16、用。5月份,陕西省专门成立了省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协调组,西安分行作为协调组的副组长单位,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财政专项补贴、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全省贫困县(区)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截至二季末,陕西省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0.17亿元,环比增长8.35 %;贷款户数24125户,环比增长16.23%;当年累计贷款量19.66亿元。三是探索投贷联动金融扶贫新模式。把握陕西省深化供销社改革试点契机,在供销社以增资扩股、购买股权等方式对带动贫困户就业的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进行股权投资的同时,探索引入银行信贷,搭建“政府(供销社)+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银行信贷”的投贷联动产业扶贫新模式,仅长安银行就对陕西省供销集团投放精准扶贫贷款4亿元,授信额度达10亿元。下一步,西安分行将总行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力度,不断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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