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违反语言学的诡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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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析违反语言学的诡辩现象负面思维研究之三张浩动物界因为没有像人类那样的语言,所以它们没有诡辩。诡辩通常产生在推理和论证过程中。然而没有语言,推理和论证就无法进行。这就使语言和诡辩结下了不解之缘。那么,人们为什么会利用语言进行诡辩呢?这是因为自然语言存在着一些不可克服的缺点。其一,是语词的多义性。自然语言的语词往往是多义的,一个语词可能有二义、三义、四义,甚至更多。例如汉语中的动词“打”就有“打铁、打鱼、打水、打柴、打人、打电话、打草稿、打主意”等等十几种含义。这种情况,就为滋生偷梁换柱、含糊其辞的诡辩提供了土壤。其二,是自然语言上的语法结构比较松散,形式复杂多变,逻辑关系不甚明显。各民族语言都

2、存在着许多偏离现行语言规则的现象,如汉语中的成语,日语、俄语和英语中的习惯用语等。由于言语同语法、语法结构同逻辑结构之间不存在普遍的必然的一致,这就为诡辩论者故意违反逻辑规律或规则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历史或现实生活中,违反语言学的诡辩现象很多,但主要集中地表现在语音语义、语用语境和语法诸方面。现仅就此做些剖析。 一、语音语义方面的诡辩各民族的语言都是由语音、字形、语义和语境等要素构成的。有些语词音同形不同,因之意义也不同;有些语词音同形也同,但由于语境不同,意义也不同;有些语词形同音不同,意义也不同,等等。如果利用音同或音近的条件去表达某种含蓄的意义,就是谐音法。谐音,原本是一种修辞格,其作用在

3、于使思想表达得更含蓄、更曲折,给人印象更深刻些。谐音法作为修辞的作用,在于提高感染力,这是语言的艺术,而不是逻辑问题。但是,善于玩弄诡辩的人,却常常借谐音去偷换概念,以达其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使之变成了诡辩术。例如: 唐阙史中记载这么一个故事:戏子李可及在宫中演滑稽戏,并声称自己精通三教,于是皇帝想考考他。有一次皇帝问:“你既然精通三教,那释迦牟尼是什么人?”李可及信口答道:“妇人。”皇帝听罢大吃一惊,问道:“为什么是妇人?”他振振有词地说:JP+1“金刚经云:敷坐而坐,有夫有儿,不是妇人又是什么?”皇帝一听哈哈大笑,又问:“太上老君是什么人?”“也是妇人。道德经云吾有大患,为吾有身,及

4、吾无身,吾有何患?如果不是妇人,怎么会有娠呢?”皇帝又是一笑:“文宣王是什么人?”“也是妇人。论语云:沽之哉!沽之哉!我待价者也。如果不是妇人,干吗要等待出嫁呢?” 本来,释迦牟尼、太上老君、文宣王都是男人,但是,李可及根据“敷”、“而”跟“夫”、“儿”音同,“价”跟“嫁”音同,并利用这些音同现象,把他们都说成是妇人,这就非常荒唐可笑了。李可及这种荒唐的回答,就是借助谐音进行的,这只不过是滑稽人说的滑稽话,以博得皇帝一笑而已,如果以此法进行论辩,那就成了不折不扣的诡辩。在鲁班的传说中,有个木匠张班受骗的故事:据说张班是鲁班的师兄弟,木工手艺也很高超。有一次,张班给一个财主修建台阁,财主和他口头

5、约定:如果修的台阁合他的心意,赏“五马驮银子”,外带“一担米、两只猪、三坛酒”。台阁修好后,财主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半点毛病也找不出来,按约定条件该付给报酬了。这时,财主叫家丁牵来五匹马,并排站在一起,马背上横搁一块大木板,木板上放了一块比手指甲还小的银子。财主说:“这就是五马驮银子。”接着财主拿来用鸡蛋壳装的米粒说:“这就是另外赏你的一蛋米。”然后,财主又从一个纸匣子里拉出了两个蜘蛛,说:“这是两蜘蛛。”最后,他把手指头在只装半杯酒的酒盅里蘸了一下,向前弹动了三下,对张班说:“这是三弹酒!” 在这个故事中,财主欺骗张三的手法,主要是利用同音异义来偷换概念。把“一担米、两只猪、三坛酒”肆意偷换

6、成“一蛋米、两蜘蛛、三弹酒”。在这里,财主就是想利用“一蛋米”、“两蜘蛛”、“三弹酒”与“一担米”、“两只猪”、“三坛酒”的谐音,利用“五马驮银子”的歧义,来混淆是非,企图赖账。这种用谐音法偷换概念的诡辩,是对同一律的粗暴违反。在诡辩中,诡辩论者往往通过偷换不同的语调来达到其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诡辩目的,这就是语调混淆式诡辩。人们对诗经伐檀一诗的不同理解,就是语调混淆式诡辩的一个典型的例子。 诗经伐檀中有这么一句:“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它的语调是上扬的强烈反向语调,意思是:“这些大人君子们不是白吃食的吗!”它表达了奴隶们对不劳而获的奴隶主的强烈憎恨。而奴隶主、贵族、封建统治者及其文人,则将该

7、句变为下降的感叹语调,意思是:“这些君子大人们是不会白吃食的啊!”有人认为,这些大人君子们是要吃好菜的,“非肉不饱”;也有的人解释说,这些君子大人们是理想的圣君贤相,可使天下太平,他们是不会白吃食的,等等。由于语调不同,人们对于同一句诗的理解竟然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别!这些封建统治者及其文人们偷换语调,严重歪曲、篡改了原意,我们不能不说他们是在玩弄语调混淆式的诡辩术。 语调是句子里声音的高低变化和快慢轻重,它不仅能表达一定的语气和情感,而且在一定语境中,可以使语义发生变化。比如,为了突出某种特殊的思想情感,就把句子中的某些词语读得较重些。同一句话,假如重读的部位不同,给人的感受也就会不完全相同,甚

8、至还会产生完全相反的意义。诡辩论者往往是通过随意变换某一句话的重音的位置来偷梁换柱,以达到其诡辩的目的。例如:“我们不应讲我们朋友的坏话。”在通常情况下,这是一句很好的话,用以相互告诫,有利于品德修养。但是,如果有人故意加重“我们朋友”这个片语,即,“我们不应讲我们朋友的坏话。”那就等于说,我们可以随便讲不是“我们朋友”的人的坏话,把这句话的本来意义完全改变了。 在一艘外轮上,船长和大副之间不和。大副动不动就酗酒,船长常常批评他。一日,大副又酗酒了,船长在记事簿上记道:“大副今天酗酒。”次日,大副值班,见船长记其酗酒,灵机一动,提起笔来也记道:“船长今天没有酗酒。”当船回港后,港务局的领导检查

9、了记事簿,认为船长和大副都酗酒了,决定都给处分。大副玩弄的实质上是重读法诡辩。他用这种手法不仅欺骗了上司,而且害得船长也受了处分。 使用偷换重音式诡辩,有时会产生极其荒唐的诡辩效果。比如下面这一论辩:老板对出纳员说:“有人对我讲,你偷了我们公司的钱!”出纳员说:“怎么!难道你要我在您这里当出纳员,却要到别的老板那儿去偷钱?”老板的重音本来是在“偷”这个音节上,意思十分明确,就是不能偷钱,不应该偷钱。可是出纳员却将重音偷换到“我们”上来理解,而将对方的话歪曲成“偷的钱为什么是我们公司的而不是别的公司的”,这样,本来是鼠窃狗盗的丑行,却变得气壮如牛,盛气凌人了。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见到一些偷换重

10、音式诡辩,如:某工厂办公大楼的水槽上方写着“此处不准倒剩茶叶”几个大字。对此,几个青年人展开了一场争论。甲:“此处不准倒剩茶叶,就是说,可以倒好茶叶。”乙:“你这理解略嫌片面。应该说,这句话的意思是:除了剩茶叶以外,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边倒。”丙:“你们俩都是在瞎说!”甲和乙所以是瞎说,是因为他们使用的是偷换重音式诡辩。偷换重音式诡辩,主要是诡辩者有意无意地歪曲语句重音的客观标准。他们在进行诡辩时,主要是诉诸于自己对该语句的主观感受,依据自身的价值取向,任意地确定或改变语句重音的位置。 在自然语言中,一词多义者甚多。诡辩论者往往利用自然语言的这个特点,或制造语言歧义,或混淆语义,或偷换词义,或曲

11、解词义,以此来达到其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诡辩目的。日常生活中,语言歧义现象随处可见。如有师徒对话,师傅:“你怎么上班看书?”徒弟:“我看的是杂志。”师傅:“杂志也是八小时以外看的。”徒弟:“对,我看的就是八小时之外。”师傅无言以对。徒弟在这里就是运用语词多义法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诡辩。第一步用看杂志否定看书。第二步,把师傅讲的“八小时之外”的业余时间,曲解成八小时之外杂志。 又如,有个老方丈问众僧:“有一个偈子的内容是:绵绵阴雨两人行,奈知天不淋一人?你们能说出其中的道理吗?”一个和尚说:“这里因为有一个人穿了蓑衣,另一个没穿。”另一个和尚说:“这是下的局部性阵雨,所以一个挨了淋,另一个没挨淋

12、。”还有一个和尚说:“这是因为一个人走在路当中,另一个人走在屋檐下。”互相之间争论不休,毫无结果。最后方丈出来解释说:“你们众人都执著于不淋一人的字眼儿,当然就无法发现真相了。说是不淋一人,那不是说两个人都淋湿了吗?” 这里的“不淋一人”就是有歧义的,它可以表示为有一个人没淋湿,也可以表示为不会只淋湿一个人,而是两个人都淋湿了。老方丈正是利用这种歧义将众僧难倒的。语言歧义能造成误解,也能借此来进行诡辩。下例中的财主就是借助歧义来进行诡辩的。有一天,几个穷人来到财主家。他们对财主说:“我们有事求你帮助,希望你不要拒绝。”财主回答说:“我将尽力而为。”来人说:“第一,请你答应借一千金币给我们的一个

13、朋友,他急需钱用,我们大家都愿意为他担保。第二,请你答应,让他一年以后归还。”财主接着说:“朋友们,如果人家提出要求,而某人只答应一半,那也不算吝啬了吧!”大家同声回答:“那当然。”于是,狡猾的财主说:“既然这样,那么,我就答应一半吧!我同意满足你们的第二个要求,出于对各位的尊敬,我甚至可以把借期延长到两年,不过,请去向别人借吧!” “答应条件的一半”,本来是说答应借钱数目的一半,财主却利用这句话的含混性和歧义性,将其偷换成两个条件中的一个了,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借助歧义式诡辩。我们要想揭穿对手借助语言歧义的诡辩伎俩,首先就必须明确有关概念、命题的确切含义。概念、命题的含义明确了,借助歧义式诡辩也

14、就无法得逞了。比如:甲、乙两人互相辩诘输赢。甲对乙说:“请你回答一个问题,如果对了,我请你喝酒;答错了,你请我喝酒,但有一个条件,就是只能回答一次。”乙说:“好,请出题吧!”甲说:“日大还是月大?”乙听了后想了想说:“在我回答之前,请你先解释一下,你所说的日和月的含义是什么?”甲听了难为情地一笑:“你问得好,就算你赢了!” “日”、“月”本身就有歧义,它们谁大谁小也有歧义。它们既可以表达为天体的“太阳”、“月球”的意思,这时“日”大于“月”;它们还可以表示时间单位的“一天”、“一月”的含义,这就是“月”大于“日”。乙一眼识穿对方的诡辩意图,首先要求对方明确“日”、“月”的含义,因而使对方的诡辩

15、宣告破产了。 语言中的词在新造出来时,意义总是单一的,这是它的原始义;随着语言的发展,后来演变出许多新的意义,这种意义称为转义。原始义和转义本来是有区别的,但是诡辩论者则经常故意在它们之间制造混乱。请看这么一段诡辩:甲:“我最近发现,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男的。”乙:“不对,不明明还存在妇女半边天么?”甲:“我说这话是有根据的。论语颜渊中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意思就是说,天下的人都是兄弟,而所有的兄弟都是男的,所以天下的人都是男的。” “兄弟”本来是指哥哥和弟弟的意思,在这种意义的基础上,人们应用比喻的方式产生了一种转义,即“团结友爱”的意义。这种转义又叫比喻义,原始义与比喻义是有区别的,而甲却故意混淆这之间的区别以混淆是非,这只能算是诡辩。语义有时会具有某种流变性。同样的词或句子,在不同的交际环境中,在与不同的语言单位组合的过程中,意义可能会有差异,甚至会发生意义的转移。诡辩论者常常会利用语义的这种流变性,期望它在不知不觉之中,转向有利于己而不利于对手的方面,进而将对手制服。请看下面这则推论: 人是动物,小李是人,所以小李是动物。这一推论,从推理的角度来说,并没有什么错误,并且大小前提都是真的。但是这一结论,小李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接受的。这是因为大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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