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90384654 上传时间:2019-06-11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208.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C 52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1612004 医用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and safety standardsfor medical Gamma-beam teletherapy 2004年5月21日发布 2004年1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GBZ/T 1612004 目 次前言 - 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14 射束远距治疗的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原则- 15 远距治疗设备的技术要求 -25.1 远距治疗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 - 25.2 远距治疗设备的放射防

2、护性能要求 -25.3 远距治疗设备的辐射安全性能要求-36 远距治疗室建筑与防护设施的要求 - 36.1 治疗室的建筑与布局 - 36.2 治疗室的安全防护设施 - 36.3 治疗室的通风 -37. 远距治疗应用的要求- 47.1 远距治疗工作人员-47.2 远距治疗与卫生防护的质量保证-48 远距治疗的放射防护检测 -48.1 放射防护检测的一般要求 - 48.2 放射防护检测方法 -58.3 远距治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的检测-88.4 远距治疗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的卫生防护监测-11附录A 60C0衰变与辐射防护屏蔽计算参考资料(资料性附录) -13附录B有用射束吸收剂量测定电离室修正因子(

3、资料性附录)-14 GBZ/T 1612004前 言本标准第4-7章是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16351-1996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是在总结我国医用钴60射束远距治疗的放射卫生防护与安全管理检测工作经验基础上,引用或参考国际和我国有关标准制订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和附录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卫生监督所、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文志、崔勇、石磊、张宏威、谭枫、毕志英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GBZ/T 1612004

4、医用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射束远距治疗设备和放射治疗实践的放射防护与辐射安全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钴60远距治疗设备的生产、放射治疗的实施和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及检验测试。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4076 密封放射源一般规定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970617-1999 idt IEC 60601-2-1

5、1:1997 医用电气设备 第部分:射束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16362 体外射束放射治疗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T152 远距治疗室设计防护要求。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射束远距治疗 gamma beam teletherapy 用置于辐射源组件中的放射性核素发出的伽玛射线束,在辐射源至皮肤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0cm时实施的体外射束医学治疗,本标准专指钴-60射束治疗,简称远距治疗。3.2 质量控制检测 quality control test 射束远距治疗单位为保证放射治疗与辐射安全的质量所进行的检验测试。4 射束远距治疗的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原则4.1

6、 射束远距治疗的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17号, 2001)的规定执行。4.2 射束远距治疗设备的放射防护与安全性能应符合GB970617的要求。4.3 射束远距治疗应符合放射工作实践正当化的原则,严格保证放射治疗的适应症。4.4 射束远距治疗设施的防护设计、建造及放射治疗的实施等各个阶段都应遵守医疗照GBZ/T 1612004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4.5 射束远距治疗的患者防护应遵照GB16362规定的原则。4.6 射束远距治疗设备及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联锁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a) 多重性:对重要的,其失效可能产生人身

7、危害的安全防护措施须有足够的冗余,至少应设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安全对策以及相应的硬件设备。 b) 多样性:对重要的安全控制器件,应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原理、不同厂家的产品,以防止因同一原因使执行同一功能的措施同时失效。c) 独立性:各种安全联锁措施应是相互独立的,以防止因同一原因造成两个或两上以上安全措施同时失效。4.7 射束远距治疗放射源的更换、倒装及退役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按4.1要求执行。 远距治疗设备的技术要求5.1 远距治疗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5.1.1 远距治疗设备内的钴60放射源,应符合GB4076的要求。放射源的活度应不少于37TBq。5.1.2 远距治疗设备,用于治疗的源皮距不得

8、小于600mm,源皮距指示器指示的源皮距位置与实际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3mm。5.1.3 有用射束在模体校准深度处吸收剂量的相对偏差不大于3%。5.1.4 辐射野内有用射束非对称性不大于3%。5.1.5 射束远距治疗机计时器在一定时间间隔内控制给出的输出剂量与在相同时间间隔内剂量仪测出的剂量之间的相对偏差不大于2%。5.1.6 有用射束轴,在不同准直器位置时,束轴在与其垂直的参考平面上的投影点的变化范围不大于2mm。5.1.7 经修整的半影区宽度不得超过10mm。5.1.8 灯光野边界线与照射野边界线之间的重合度每边不大于2mm。5.1.9 辐射野的均整度,在辐射野边长80%的范围内,最大、最小

9、剂量相对于中心轴剂量的百分偏差不大于3%。5.1.10 机械等中心在与束轴垂直的参考平面上的投影的轨迹的最大径不大于2mm。5.2 远距治疗设备的放射防护性能要求5.2.1 放射源置于贮存位置时,放射源防护屏蔽周围杂散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的限值为:距放射源防护屏蔽表面5cm的任何可接近位置不大于0.2mGy/h;距放射源1m的任何位置上,不大于0.02mGy/h。5.2.2 在正常治疗距离处,对任何尺寸的照射野,透过准直器的泄漏辐射的空气比释动能2GBZ/T 1612004率都不得超过在相同距离处,照射野为10cm10cm的辐射束轴上最大空气比释动能率的2%。5.2.3 最大有用射束外泄漏辐射的限值为:5.2.3.1在正常治疗距离处,以辐射束轴为中心并垂直辐射束轴、半径为2m园平面中的最大辐射束以外的区域内,最大泄漏辐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得超过辐射束轴与10cm10cm照射野平面交点处的最大空气比释动能率的0.2%;平均泄漏辐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得超过最大空气比释动能率的0.1%。5.2.3.2 距放射源1m处,最大有用射束外泄漏辐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得超过辐射束轴上距放射源1m处最大空气比释动能率的0.5%。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