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的书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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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墓碑的书写注意人在去世下葬后,接下去最重要的工作是立碑。一般上,竖立墓碑是造坟的重点,立碑也是造坟工作的第一步。由於华人相信风水,风水上又传统以来便有“以碑为向”的说法,即以碑的形式与中线的方向决定吉凶;因此,传统的造坟工程中,立碑并不是可随时随地进行的。一座坟墓的立碑必须根据风水上的吉向择日择时,若按过去的风俗,造墓工作选择动土的日子和时辰,也不会太近埋葬日(除非是特别加工),这是为了让雨水使泥土结合,免得碑石容易凹陷。客观上,由於这是说明死者身份的重要环节,因此风水上的安排亦表现得极谨慎,风水师及家属也不会在先人下葬后立即立碑。他们除了可能要根据风水考虑碑的颜色和定向,也会在竖碑前让大家有

2、一段时间去斟酌碑文的字眼及吉凶意义。因此,择日择时除了是风水上的需要,也给了大家足够的时间去思考碑文的内容。闽粤省籍的华人墓碑,其碑文格式是有一套传统法则,有着特定的基本格式。碑文必须完整地交待死者的姓名、籍贯、身份、子孙、安葬或重修墓碑的日期。由於造坟墓和立碑时是为了后人而选择风水,因此风水状况亦须藉立碑交代清楚。另外,墓碑的高和宽、字体的尺寸大小,也受到传统信仰以丁兰尺订吉凶的限制。丁兰尺一尺约合公尺的38.01公分,每尺分10格,依次刻着“财、失、兴、 死、官、义、苦、旺、害、丁”等字,以“财”、“兴”、“官”、“旺”、“丁”、“义”为吉。墓碑的所有文字须编排在合乎丁兰尺吉度的面积里,甚

3、至对文字大小也相当讲究,当然是以符合吉度为佳。 墓碑的面积,不论大小,在刻上碑文时,基本上都遵守着相同的原则,既要简单明白地交代死者与立碑者的身份关系,以维持孝道与慎终追远的精神,又要考虑到风水的吉凶。(A)葬者的籍贯对华人来说,墓中人的籍贯相当重要。因此,墓碑上端多刻有对阴宅主人原籍的说明文字。这类文字多数以横排形式刻在墓碑平面的最上端。在中国大陆,也许是由於死者都落葬家乡的土地,因此死者墓碑上并不一定要说明阴宅主人的原籍。尤其是宗族村落的公冢,墓碑上说明死者籍贯更是多此一举。然而,在马来西亚独立之前,所有在本地去世的先人都被认为是“客死异乡”,同时,他们的埋葬地点也往往是葬在与其他各县籍人

4、共同使用的公冢,因此,在墓碑的最上方注明阴宅主人的原籍,也相对地重要起来。一般墓碑碑文最上边的左右两个角落的字眼通常就成为考证死者祖籍的凭证。它往往是刻了由右到左的横排双字,说明阴宅主人的原乡。墓碑上表明原乡这些字眼有 些只是刻上府治名称,如“惠州”、“潮州”,有些则刻上县份名称,如“台山”、“潮安”,或者,亦有的刻字“X邑”称县份。还有些墓碑上的籍贯说明,不是 皆一府一县,而是专指死者所源自的宗族村落,墓碑上刻着其姓氏本宗族村落的发源地名称,如槟城福帮五大姓之一的杨姓族人不用“同安”县而用“霞阳”村,邱 姓族人也常用“新江”,而“石塘”谢姓则用“石塘”之类。这种专指宗族村落的籍贯说明,明确地

5、交待了死者与其他同姓者有小宗之别,这是宗族社会移殖大马, 并各自形成地方势力的证明。过去,那种人物命名不复杂,而且可能雷同的时代,碑文上强调原乡可加深辨认坟墓的作用;另外,这一作法也是一种无声的教诲,提醒后人记住本身祖先的原乡。(B)风水的交待华人相信风水,尤其是富贵人家的坟墓,为要子孙万代昌盛,更加注重风水的设计。墓碑的左边俗称“龙边”。在华人看来,左尊右卑,左边为大;严格来说,如果是讲究的造墓,墓地大而墓碑尺寸也相对的大;墓碑的左上角是用来说明风水的状况。一般的墓碑,如果立碑的后人讲究风水,则左上角亦会刻上墓碑的座向以说明坟墓是处於风水上二十四山的哪一个座山,及说明碑文正对的向山。更讲究的

6、作法则说明山向的线度,或进一步说明其分金线。另外,也有详细交代穴形及选择风水的起源。这一作法是为了让后人可以从碑上的文字追溯前人下葬时所盼望的“风水效应”,从而理解前人的苦心。其实,这是担心后人移错风水、改错风水,事先以墓碑说明,就是让后代明了造墓的前辈们对后人的意愿。本地的作法不能不由於公冢墓地一般大小,使阴宅遭到坟墓面积与方向难以选择的制约,因此墓碑碑文对“龙边”的处理则较简化,多是以刻上立碑的“年、月、日”代替对风水线度的交代;只有寥寥少数墓碑在“龙边”交待立碑之风水。不过,这也并不是表示本地坟墓造墓时不交待风水。实际上,阴宅主人的后代可能会把有关风水格局在墓侧的墓表说明或刻在拜桌的立面

7、;也有的以对联方式刻在连接坟墓的护手前面的矮柱或华表上。如槟城的邱四方,在他逝於1896年营造的坟墓,则利用其遮盖坟墓的古色古香亭子的四根石柱上刻对联,交待了下葬时所选的方向与当时的四周景色构成的风水景观,说明山势、景象以及内外水绕之局,也说明所选墓向是“坐乾亥、向巽已”,向子孙交待先人欲完成的“蔚人文”意愿。(C)造葬、重修或立碑日期墓的左边,如未交待风水线,就必须交待立碑或是重修的日期,因此碑上的日期并不一定是死者去世的日期。之所以标明日期,原因亦与风水有关。由於一座坟墓设 计的外形以墓碑为主要配件,墓碑只要不移动,其碑向可随时测出,因此后人如要进一步确定风水所要达到的效果与意愿,就要看下

8、葬和立碑所选的日期。交待日期亦有多种形式。如较古的墓则刻有朝代帝王帝号,如“嘉庆15年季春”或“同治乙丑”之类。进入民国后,便有刻上“民国”的字样,但也有些只刻上当 年干支岁次及月、日,如“戊寅年1月16日”。有些墓则以“天运”或“龙凤”等自起的年号代替清室帝皇年号,说明不接受清朝的统治,亦有沿用“皇明”字眼 以表示死者是对国祚已灭的明代继续效忠的海外孤忠。因此,在东南亚,一些“明代”墓其实不一定是明代的,而是不接受清朝的会党成员及前明遗孑的坟墓,老墓 碑上的年号其实反映了死者的“政治倾向”。大部份墓碑的造墓日期只刻上年、月、日,有的则通常刻上“吉日”便交代完毕。这一切其实和风水有关。风水界自

9、认择日造葬是高深的秘传,不愿轻易泄漏,而且 不公布立碑的时和日也是为了保护有关阴宅的风水状况不受破坏。因此,不少墓碑都未说明立碑或造葬的“确切日子”,更别说注明立碑的时辰了。至於有些碑上对月份的说明,往往是采用孟春、仲春、季春等字眼,其实是把正、2、3月视为春,把4、5、6月视为夏,把7、8、9月视为秋,10、11、 12月视为冬。大马虽无四季,但立碑者依然按照中国的习俗,把每一季的首月以“孟”字代表、次月以“仲”字代表、第3个月以“季”字代表。又,民间传统, 以花卉名称为12个月的别名。墓碑常见的月份代称依序如下:1月 孟春 孟阳、端月 梅月、正月2月 仲春 仲阳、丽月 杏月、皓月3月 季春

10、 阳春、蚕月 桃月4月 孟夏 槐夏、阳月 槐月、乾月5月 仲夏 天中、蒲月 榴月、姬月6月 季夏 未月、焦月 荔月、荷月7月 孟秋 肇秋、巧月 瓜月、巧月8月 仲秋 仲秋、获月 桂月9月 季秋 暮秋、菊月 菊月10月 孟冬 初冬、应月 檀月、阳春月11月 仲冬 复月、畅月 葭月12月 季冬 暮冬、腊月 栎月、腊月在交代立碑日时,有不少墓碑会用上“谷旦”、“吉旦”、“吉日”等字眼。谷旦此词源自诗经陈风东门之。诗中有:“谷旦於差,东方之源”之说。毛 传解说:“谷,善也。”郑笺则解:“旦,明。”所以,碑上的“谷旦”即良辰之意。除了“谷旦”外,有些墓碑用“吉旦”、“吉日”等词汇,意义都与 “谷旦”相同

11、。用上这些字眼,除了是为了追求字面上的吉兆,很多时候又可能涉及字数吉凶的迷信。(D)墓中人的身份墓碑的中央部份,俗称为“中榜”,刻着的是墓碑文字的主文,用最简短的规格以交代墓中死者的身份。它所必须交待的重点包括死者的姓名及死者生前的最高官衔 或地位,它也说明死者与立碑人的关系。另外,在东南亚各国独立前,南洋一带的华人墓碑亦由於死者是葬在“异乡”,较中国的墓碑的“中榜”不题国号的惯例, 多了强调中国意识的字眼,多数另加上“清”、“皇清”、“皇明”、“民国”、“中华”等字眼,说明死者虽是“客死异乡”,但至死依然归属故国。明、清两代华南一带对墓碑“中榜”的字数格式也有一套讲究风水吉兆的要求。墓碑中央

12、的题名,有些是以“呼姓唤名”的方式称呼死者,如“x公xx府君墓”,又如“祖考xxx公妣xxx氏”、“花仔xxx”、“花女xxx”。一般 上,则以“连名带姓”的刻文方式占多数,如刻上“故xx林公之墓”、“显考长水林公墓”、“显妣玉水林氏墓”之类。按照封建时代流传的规矩,女死者是以夫 家为首,因此,便出现如“祖妣xx邱门林氏之墓”的刻文,有的女死者的立碑则可能会有姓无名,如“显妣邱门林孺人之佳城”。有一些娶番妇者,其妻子的墓碑亦是按照上述格式给某个翻译之姓氏。“中榜”的一行,在述明死者的姓名的同时,尊称死者姓名的上端会出现一些专门名词,如“显考”、“显妣”、“显祖考”、“显祖妣”、“显15世祖考”

13、、 “24世显考”等字样。这些专用词是用来说明死者与立碑人的亲属关系。若是会党同志所立的碑又或是说明其会党的同志关系,则可能出现“义士”、“处士”等 字眼,代替上述亲属关系的尊称。以下列出一些可以反映立碑人与死者关系,以及死者身份专门用语:考、显考父亲妣、显妣母亲祖、显祖、祖考、显祖考祖父祖妣、显祖妣祖母公、府君男子氏、孺人女子花仔未婚男子(广东人常用)闺女、花女未婚女子(广东人常用)24世显考依族谱排行,父亲为24世祖先21世显祖妣依族谱排行,祖母为21世祖先处士、义士处士,是不仕之人;义士,是献身之人,墓碑上有这种字眼,多表明墓中人与会党有关。在表现与立碑人关系之外,有时“中榜”行文的最上

14、端会出现“清”、“皇清”、“皇明”、“中华”、“民国”、“皇清待赠”的字样。这些虽都说明自认客死异 乡的先人的归属感,但政治立场则显然已不相同。尤其是同一时代的死者各用“皇清”与“皇明”的刻文,或者反清复明组织领袖碑上被刻上“皇清待赠”的字样, 都表明政治立场的变化。其中也有些墓碑会把清朝或本地政府所赐给墓中人的官衔,或会党的私谥赠号刻在中榜的姓名之上端,藉以说明墓中人生前的荣耀。中榜这一类与政治认同相关的字眼,其实也可说明立碑者本身的政治认同。实际上,马来西亚墓碑中榜所用的字眼,亦受到中国大陆闽粤特殊习俗的影响。例如:在封建社会中,只有7品以上官员的母亲或诰命夫人才可在墓碑上称“孺 人”,但

15、中国客家妇女的墓碑却一律可用“孺人”称之。据客人传说,这是由於客家樵妇曾在梅村集体救驾,阻挡元兵。因此从宋帝呙便诏令封赠全体樵妇都以“孺 人”封号。一些客籍妇女甚至闽粤其他语系妇女也跟随相同风俗,即使丈夫或儿子未曾获得7品以上的诰封,家人却依然在她们的墓碑刻上“孺人”字眼。因此,应注意马来西亚的一些墓碑“中榜”对死者的尊称,有时会用双字词“府君”代替“公”字、用“孺人”代替“氏”。这些字眼都是为了说明死者的性别,但 并不一定可以说明死者的地位。其实它们也通常被用来应付“中榜”字行的字数吉凶,是刻墓时根据吉凶数的需要,使用单或双字的词。(E)字数的讲究此碑文“中榜”共17字:“皇清显祖妣金居娘邱门伍氏孺人之佳城”。“皇清”说明其侨民思想和政治倾向。“显祖妣”3字表示死者是立碑者的祖母。17个字取得“生、老、病、死、苦”之“老”字吉意。“中榜”的字行在碑文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传统的刻碑以为其字数涉及吉凶,马虎不得。 对碑文吉凶的判断主要是以中榜的这行为根据。中榜文字的总字数要合乎“生、老、病、死、苦”五字,以“生”与“老”为法则。潮汕一带,则有以“兴、旺、 死、绝”为准,数字要合乎“兴”与“旺”为好,“死”字为中等。如“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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