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投资者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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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指期货投资者培训,第一部分 股指期货基础知识介绍 第二部分 交易规则及相关细则 第三部分 股指期货入市须知,CME,CBOT,KCB,CME,1972年:外汇期货,1975年:利率期货,1982年:股指期货,金融期货发展史,股指期货,就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标的资产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报出的价格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股指期货的概念,股指期货的特点,跨期性,杠杆性,联动性,高风险性和风险的多样性,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的合约,其交易是建立在对未来预期的基础上,股指期货是对股票指数未来价格的预期,二者走势密切

2、相关,股指期货的杠杆性决定了它具有比股票市场更高的风险性,同时还包括流动性、结算风险等,不需要全额支付,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时,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也是成倍放大的。,股指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的区别,区别,股指期货,股票,存续时间: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 杠杆效应: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即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 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 例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 交易方向:股指期货交易可进行卖空,既可先买后卖,也可先卖后 买,因而股指期货交易是双向交易 交易模式:股指期货采用T+0的模式,而股票则是采用T+1的模式 结算方式:股指期

3、货交易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交易所当日要 对交易保证金进行结算,如果账户保证金余额不足,必 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否则可能会被强行平仓。,股指期货交易与商品交易的特征比较,价格发现,风险规避,股指期货的风险规避是通过套期保值来实现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反向操作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资产配置,股指期货由于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交易成本很低,因此被机构投资者广泛用来作为资产配置的手段,众多的参与者和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使投资者更倾向于在收到市场新信息后,优先在期市调整持仓,也使得股指期货价格对信息的反应更快,从而有价格发现功能,股指期货的功能,宏观经济数据:如GDP、工业指数、通

4、货膨胀率等,宏观经济政策:如加息、汇率改革,与成份股企业相关的各种信息:如权重较大的成份股 上市、增发、派息分红等,国际金融市场走势:如NYSE的道琼斯指数价格的 变动、国际原油期货市场价格变动等,合约到期时间的长短,影响股指期货的因素,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金所,期货公司A,期货公司N,保证金监控中心,期货公司B,投资者,投资者,投资者,股指期货市场的构成,监管机构,自律组织,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保证合约的履行 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制定并实施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发布市场信息 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

5、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查处违规行为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中金所的职能,中金所会员分为结算易会员和交易会员 结算会员具备直接与中金所进行结算的资格,交易会员不具备直接与中金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 交易结算会员只能为其受托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全面结算会员既可以为其受托客户也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特别结算会员只能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中金所的会员类型,突破会员交易制度局限,分担交易所的投资者管理工作,代理客户入市交易,交易知识培

6、训,提供咨询服务,普及期货知识,提供交易服务,期货公司职能,期货市场投资者的分类,套期保值者:是指通过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与现货 价值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 来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的机构或个人,投机者:是指是指那些专门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 股指期货合约,即看涨时买进、看跌时 卖出以获利的机构或个人。,套利者:是指利用“期现套利、跨市套利、跨商品套利 或者同种商品不同交割月份(跨期套利)”之间 出现的价格不合理关系,通过同时买进卖出以 赚取价差收益的机构或个人,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

7、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合约月份: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股指期货合约包括的要素,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价格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或者某一时段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合约交易保证金: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交割方式: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股指期货合约在交割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股指

8、期货合约包括的要素(续),股指期货合约表,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的报价是按照指数点进行的,其价格必须是交易所规定的最小价值的整数倍,比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0.2个点,相当于人民币60元。,最小变动价位,沪深300股指期货同时挂牌四个月份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月份合约。如当月月份为1月,则下月合约为2月,季月合约为3月与6月。表示方式为 IF1001、IF1002、IF1003、IF1006。其中IF 为合约代码,10 表示 2010 年,01 表示1月份合约。,合约月份,每日结算价指每天结算后划拨投资者盈亏的基准价格。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每日结算价规定为当天最后一小

9、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若某合约当日无成交,以该合约上日结算价加上“距到期月最近且当日有成交的合约的当日结算价和昨日结算价之差”作为当日的计算价。,每日结算价,最后结算价是合约到期时对未平仓合约进行现金结算划拨盈亏的现货价格。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将采用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最后两小时的所有现货指数点的平均价作为其最后结算价。,最后结算价,最后交易日为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第三个星期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根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进行交割。,最后交易日,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

10、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风险警示制度,股指的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走势一致 股指的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随合约到期日的临近,二者趋向一致,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原理,套期保值 的原理,月份相同或相近,方向相反,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或相近,基差=现货-期货 基差的变化对套期保值的效果有直接的影响,套期保值者在交易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基差的变化,并选择有利的时机完成交易,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效果,针对股指期货与股指现货之间、股指期货不同合约之间的不合理关系进行套利的交易行为。,股指期货套利,套利的类型,跨期套利,跨商品,跨市场,期现套利,股指期货 的不同月份合约,不同的股指

11、期货之间,不同交易所间的同类品种,股指期货与股票指数,价差交易,有助于期现价格、不同合约价格间合理价差形成 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套利的作用,第一部分 股指期货基础知识介绍 第二部分 交易规则及相关细则 第三部分 股指期货入市须知,中金所交易规则摘要,集中交易 期货交易是指在交易所内集中买卖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交易活动。会员接受客户委托指令后,应当将客户的所有指令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不得进行场外交易。 风险揭示 会员在为客户开立账户前,应当向客户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客户。 编码管理 交易所实行交易编码制度。会员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门账户、申请交易编码,不

12、得混码交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需要对资产进行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可以为其分户管理的资产向交易所申请交易编码。,交易指令 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等委托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下达交易指令。 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撮合成交,成交价格等于即时最优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 限价指令是指按照限定价格或者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交易指令的报价只能在合约价格限制范围内,超过价格限制范围的报

13、价为无效报价。,套保审批 交易所实行套期保值额度审批制度。套期保值额度由交易所根据套期保值申请人的现货头寸、资信状况和市场情况审批。 现金交割 现金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保证金制度 结算会员向交易会员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标准。结算会员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和交易会员的资信状况调整对其收取保证金的标准。 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会员或者客户

14、的套期保值、套利交易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或者被交易所指定必须报告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客户未报告的,会员应当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强行平仓制度 会员或者客户存在违规超仓、未按照规定及时追加保证金等违规行为或者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交易所有权对相关会员或者客户采取强行平仓措施。 强行平仓盈利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发生的费用、损失及因市场原因无法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由相关会员或者客户承担。,强制减仓制度 期货交易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或

15、者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情况的,交易所有权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结算担保金制度 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按照交易所规定缴纳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风险警示制度 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单独或者同时采取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和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风险。,交易所风控措施 期货交易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或者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情况的,经交易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批准,交易所可以采取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强制减仓等风险控制措施化解市场风险。

16、采取上述风险控制措施后仍然无法释放风险的,交易所应当宣布进入异常情况,由交易所董事会决定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临时处置措施 有根据认为会员或者客户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并且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为防止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交易所可以对该会员或者客户采取下列临时处置措施: (一)限制入金; (二)限制出金; (三)限制开仓; (四)提高保证金标准; (五)限期平仓; (六)强行平仓。 前款第(一)、(二)、(三)项临时处置措施,可以由交易所总经理决定,其他临时处置措施由交易所董事会决定,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紧急措施 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宣布进入异常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 (一)因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或者计算机系统故障等不可归责于交易所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二)会员出现结算、交割危机,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 (三)出现本规则第六十二条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后仍未化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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